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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烟花美文网www.39394.com 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范本,希望对你有帮助。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范本

  外出经营活动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如何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

  1、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外管证》?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离开其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提供应税劳务的,应该在发生外出经营活动以前向其登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经营地或提供劳务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2、建安企业外出施工应当开具《外管证》

  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3、建筑安装企业申请开具外出经营证应具备的条件

  (1)中标通知书;

  (2)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4)本系统的施工队伍。

  (5)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4、《外管证》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

  所在地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经审核无误应及时填发外出经营证。其他行业比照建安业办理。

  纳税人申请开具《外管证》时,应到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也就是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管理的到国税开,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管理的到地税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5、《外管证》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

  纳税从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和外出经营证,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施工地税务机关接到上述资料后,经核实无误予以登记,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企业持有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进行经营活动。

  6、外出经营活动的时间如何确认

  国税发[2003]47号文件规定《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是以纳税人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

  7、《外管证》过期了,应当怎么办?

  国税发[2006]104号文件规定:“对外来经营的纳税人(包括超过180天的),只办理报验登记,不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外管证》到期后,可由纳税人回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开具。

  8、企业如何办理报验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2)《外管证》。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9、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如何办理手续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该单位在结清税款,缴销在经营地购买的发票后,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将《外管证》归还纳税人。

  10、企业办理注销手续应当提供的材料

  (1)建筑安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四份;

  (7)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外出经营证明》证明书

  外出经营证明办理外出经营证明流程

  一、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右上角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2、申请单位在经营地签署的工程或服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合同首页右上角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合同完全一致”,两页以上合同加盖骑缝章,合同贴足印花税或有税务机关的印花税核销章。

  3、《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企业自己填写,并签字加盖公章。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二、审核程序

  企业上述资料齐备后,到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由审核人员签字并录入计算机,报所长审批,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字并盖 “外出经营证明专用章”,两份都退还给企业。

  三、核销外出经营证明程序

  1、《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一式一份,企业自己填写清楚并签字盖单位公章。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一式一份,企业填写清楚,经营地税务机关必须加盖公章签字。

  3、经营地的完税税票及经营地代-开-发-票复印件各一份(右上角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完全一致”)。

  4、外出经营企业必须在外出经营期后取得当地代-开-发-票一个月内,持发票到涉外所开具外出证明的窗口做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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