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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以下是烟花美文网www.39394.com 分享的国有资产清查的申请怎么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国有资产清查的申请怎么写(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厅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139号)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一)全面摸清资产家底,全面清查核实学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

  (二)建立动态管理系统,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实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动态管理。

  (三)有效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机制。

  (四)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加强整改,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请各部门要根据学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员),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资产自查工作,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二、政策依据

  本次清查的政策依据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财资产〔2016〕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厅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139号)等有关通知办法。

  三、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财资产〔2016〕3号)文件的要求,近三年已经开展过资产清查的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基础上,按照本次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数据。我校于2014年开展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可依据 2014年资产清查数据进行补充、调整和更新。

  本次清查范围为校内各部门2015年12月31日购置并登记入账的资产。

  四、内容步骤

  (一)清查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规范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行政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清理。

  2、账务清理。包括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包括固定资产(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图书、文物及陈列品)、无形资产(软件及电子资源)。

  4、完善制度。各部门针对资产清查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二)步骤安排

  学校清查工作分以下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月)。学习财政厅,教育厅资产清查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资产清查自查表数据的整理与核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及安排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

  第二阶段:部门自查阶段(5月9日至5月27日)

  资产管理处将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细(《成都体育学院2016年资产清查自查表》)发到各资产账户单位的资产管理员,由各部门组织自查。

  自查方式和内容:

  (1)以账对物。以资产管理处提供给各部门《成都体育学院2016年资产清查自查表》为依据,对设备的固定资产标签、购置日期、使用状况、资产使用人进行逐一核对。

  (2)以物对账。没列入固定资产账的设备,不论使用何种经费,通过何种渠道购置的仪器设备均应另外登记入账,填写《成都体育学院2016年资产清查盘盈表》附件1。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简称“大精贵”设备),即单价在10万元以上设备应逐件核查并填写《成都体育学院2016年资产清查“大精贵”仪器登记表》附件2。

  各部门在自查结束后,(5月27日)前将本部门资产管理情况统计、总结报告、《成都体育学院2016年资产清查自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资产管理处,纸质版要求各资产账户的资产管理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至251989434 @qq.com(联系人:严蕾,联系电话85097223)。

  第三阶段:统一核查(5月30日至6月10日)。由学校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抽查,根据清查结果,针对清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5月30日至6月10日对各部门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清查数据录入(6月13日至30日)。资产管理处根据自查和复查的数据核对资产账和资产购置明细账;对资产清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将所有资产数据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阶段:上报阶段(7月1日至31日)。学校资产管理处根据教育厅要求上报:申报文件、资产卡片数据、资产盘点表、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以及需要资产核实事项。

  第六阶段:账务处理阶段。根据《清查核实办法》和实际情况,待主管部门对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批复,根据批复情况调整有关会计账务。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我校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厅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139号)要求建立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领导和实施我校的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资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合理安排,确保本部门专兼职资产管理员的资产自查和学校统一核查的配合工作。

  (二)规范操作。各资产管理员要认真对照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清查本部门现有资产,准确掌握现有资产的数量、完好程度以及资产使用的变更、损坏、丢失、调拨、出租、出借等方面的信息,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按时上报。为保证此次清查工作质量,各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清查工作准备,按照各时间节点,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阶段清产核资工作。

  国有资产清查的申请怎么写(二)

  一、学校近年来资产管理工作回顾

  20xx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逐步理顺资产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努力提升学校综合实力。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资产管理意识。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逐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财政部2006年颁布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省政府2008年颁布了《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20xx年先后出台了国有资产 配置、处置、收入等配套管理办法,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我校资产管理部门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提高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学校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制度,大力提升教职工的资产管理意识,自觉维护学校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是健全资产管理机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我校20xx年6月份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领导部门和决策机构,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挂靠财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今年,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能从财务处剥离,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处,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合署办公。学校国有资产统一归口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管理,改变我校过去资产多部门分块管理的格局,促进学校资产管理工作上水平。

  三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根据我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我校自20xx年着手修订和起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修订案在不同范围内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历时两年多时间,于20xx年6月出台和实施了《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启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期上报资产信息。财政厅自20xx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流程,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动态管理。根据省财政厅通知精神,我校财务处(国资办)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别安排人员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会议,精心准备相关资料,组织实施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期完成各年度资产数据的上报工作,并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信息核查。

  五是履行资产处置报批,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我校资产处置严格履行申请报批程序。学校收到处置批复文件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监察室、财务处(国资办)按照规定程序共同开展资产处置,要求资产使用部门(单位)及时办理核销资产实物和账面价值手续,确保账账、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xx年以来,经主管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设备共计1944台件,资产总值682万元。20xx年已按程序上报省教育厅资产处置文件3份,等待上级批复。

  二、资产清理工作阶段性总结

  我校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自7月下旬开始,8月31日前完成,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第二阶段是开展校内资产清理,重点是设备资产,自20xx年8月份开始至今。

  (一)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

  20xx年,我省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我校资产清理内容包括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被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清理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20xx年8月31日上报资产清理自查报告和报表。由于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为保证自查工作顺利开展,我校专门成立了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按主管部门要求,我校及时向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

  自查阶段,我校资产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进度表,设立咨询电话,深入部门指导,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自查阶段正值暑期,参与人员战高温,积极投入工作,付出了辛勤汗水。在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校顺利完成了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按时上报资产清理报表和自查报告。并于9月下旬和10月下旬,分别接受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复查和省财政厅资产清理全面核查,重点是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等资产。

  (二)开展校内资产清理工作

  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校自20xx年8月份开始,开展校内资产清理工作,重点是设备资产。财务处(国资办)向各部门下发资产清理文件和相关资产数据,汇总部门报送的资产管理人员名单。自20xx年8月中旬至20xx年1月,财务处(国资办)和设备处组织人员深入各部门督促检查,重点对有账无物、有物无账和待报废资产进行清理。20xx年3月,国资办将各部门20xx年资产数据下发,督促各部门继续做好资产信息的核对和盘点工作。

  20xx年2月份以来,由设备处牵头,组织国资办、教务处、科技产业处对教学科研单位仪器设备开展复查,包括必查设备和重点抽查设备。必查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便携式投影仪、IPAD等,重点抽查设备为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和捐助设备,覆盖面30%左右。截止到5月底,已完成了全校所有部门的资产清理复查工作。校内资产清理工作坚持做到时间服从质量,确保学校国有资产数据真实准确,为学校后续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三)资产清理工作阶段性成效

  我校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在校国资委和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财务处(国资办)和设备处以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得到了各资产使用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是全面核实资产,摸清学校家底。近年来,我校资产总量迅速增加。如何加强资产高效管理,有效发挥资产效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已成为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满足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的需要,我校高度重视资产清理工作,在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将资产清理作为20xx年度重点工作。目的在于全面准确掌握学校资产存量和结构状况,全面摸清家底。通过本次资产清理的自查、复查和全面核查,掌握了学校资产总量及其构成,为我校今后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准确资料。

  二是增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20xx年,学校通过会议、通知、制度等形式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传达到校内各部门。本次资产清理工作涉及全校各部门(单位),绝大多数教职工参与其中,强化了教职工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产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益意识,切实解决了部分教职工对资产管理的模糊认识,有利于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资产管理工作质量。

  三是健全管理体制,规范资产管理。20xx年6月份,学校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管用结合、相互制约”的资产管理体制,我校今年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处,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国有资产,打破了我校资产多头管理的状况,将有利于规范学校资产管理。

  四是规范资产处置,优化资产结构。20xx年资产清理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对待报废的资产,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报废处置申请手续。学校按规定程序,分别于20xx年10月份和20xx年5月份两次向主管部门申请,对已不能使用、但未及时处置的行政办公和教学实验仪器设备1414台件、总值692万元的资产申报处置,经主管部门批复后办理资产实物核销和财务账面价值核减手续,将进一步优化学校设备资产的存量结构。

  五是表彰管理先进单位,促进部门强化资产管理。通过资产清理自查和复查,学校绝大多数部门资产日常管理工作较为规范,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责任心强,资产账物相符,大型设备使用有记录等。学校对资产管理较好的教学科研单位进行了表彰激励,将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单位)加强资产日常管理,从而提升学校整体的资产管理水平。

  (四)我校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轮资产清查自查、复查和核查工作,我校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学校少数部门(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资产规范管理意识。虽然明确资产管理人员,但缺乏责任心,不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导致重资产使用、轻资产管理。

  二是存在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的情况。本次资产清理时,发现部分设备因损坏老化未及时报废,或因人员变动导致资产流失,或已捐赠但未办理报批手续,或因部门拆分合并、存放地点变化未及时办理调拨手续,部分会议礼品、学生奖品等消耗性物品作为资产处理,从而出现设备资产有账无物、账实不符的情况。部分已拆除的房屋构筑物因未办理资产处置手续,造成房屋建筑物资产有账无物、账实不符。

  三是存在设备利用率低、闲置浪费的现象。一些教学科研部门的部分设备资产因利用率低而闲置浪费,形成在学校办学经费特别紧张的情况下,教学科研设施设备利用率低的现象。此外,学校少数大型设备购置未经科学论证,配置不尽合理,需要通过内部调剂,提高资产利用率。

  四是少数人员缺乏产权意识。学校少数教师对科研经费购置资产或社会捐赠资产的产权意识较为模糊,认为该类资产属于个人所有,而不是学校的国有资产,导致对这类资产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无法有效充分利用。

  五是本次资产清理发现的其他问题

  近年来,我校基建项目配套购置的部分设备资产随基建项目打包入库到房屋建筑物资产,不利于设备资产的管理。检查中还发现:部分设备无资产标签;存放在各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医院而产权属于学校的资产,无法核实资产在用状况。

  四、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的意见和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资产清理复查、省财政厅资产清理全面核查反馈的结果,以及校内资产清查情况,针对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四点意见,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

  第一、要强化资产制度宣传,提高资产管理认识

  学校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学校国有资产的责任。不论资产管理部门,还是资产使用部门,都要加强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学习宣传,强化教职工资产管理意识,改变过去“重购置、轻管理”、“重需求、轻效益”的认识,从自身做起,从部门做起,自觉加强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要加强资产管理培训,增强资产管理责任

  资产管理工作政策性、业务性较强。今后,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培训,普及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提高管理人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对资产使用部门(单位)和资产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增强资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第三、要优化资产配置管理,努力实现资源共享

  学校各部门要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资产配置要遵循合理配置、调剂与购置相结合、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规定程序报批采购。大型设备配置要科学论证;要建立健全实验室资源共享机制,避免重复购置,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资产的利用率。

  第四、要重视资产日常管理,规范资产使用管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建立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负责,资产管理员具体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资产安全与完整,切实做好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同志们,学校国有资产是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物质基础和保障。资产管理工作既是一项常规性工作,也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需要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共同努力,需要全校上下的共同配合。学校新设的国有资产管理处即将全面接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学校将以20xx年资产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健全资产管理运行机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巩固资产清理成果,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提升学校资产管理水平,为建设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国有资产清查的申请怎么写(三)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为了保证资产清查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的客观要求;是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二、认真组织开展好本部门、本地区的资产清查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境外机构的资产清查由国内派出部门(单位)组织开展。

  本次资产清查于2016年1月-2016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各中央部门应当于2016年8月31日之前将清查结果按要求报送财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应当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将清查结果按要求报送财政部。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按照《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附件1)和财政部有关要求进行。

  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资产清查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资产清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地方、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各有关方面要通力合作,精心组织,克服困难,狠抓落实,按期完成资产清查,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有关数据准确无误,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资产清查结束后,财政部将组织对本次资产清查进行总结、通报。

  财政部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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