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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现行建筑工程施工消防安装常用规范
建筑消防施工验收规范2015 第一篇

新消防规范要点 2015
建筑消防施工验收规范2015 第二篇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2014.10.1实施

一、 概况

本规范的内容很多,包括14章,365条,其中强条41条。

二、 设计参数

1.火灾起数:

总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万平方米,同一时间内应按1起火灾设计,总建筑面积大于50万平方米,同一时间内应按,2起火灾设计。多栋建筑,按最大的两栋各1起,单体建筑,按一半体量各1起。

2.住宅消防

住宅消火栓系统的设置不在按层数划分,而是按高度划分。多层住宅高度21米以下不设消火栓系统,小高层住宅21~27米、二类高层住宅27~54米,(18层),一类高层住宅大于54米(18层以上)

3.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定位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消防应按公共建筑设计。

三、 消防水源

1. 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可作为消防水源。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游泳池宜作为备用水池。(强条)必须做消防水源时,应保证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水量、水质的技术措施。

2.(强条)严寒、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

池应采取防冻措施。

3.市政两路供水的条件(任何一条不满足均视为一路供水):

A.市政给水长应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

B.1给水管网为环状管网,

C.应有不同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3.消防水池(强条):

A.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消防泵吸水管以下的容积无效)

B.应设就地水位显示,并再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水位显示装置,并应有最高、最低水位报警水位,

C.应设溢流和排水,并应间接排水。

四、 消防水泵

1.消防水泵生产厂商应提供完整的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三条性能线)

2.消防水泵选择:

【建筑消防施工验收规范2015】

A.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B.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C.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泵。(潜水消防泵不能使用)

D.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压力的140%,且不宜小于设计额定压力的120%。(切线泵不能采用)

E.当出水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的65%。

F.多台消防泵并联时,应校核流量叠加对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G,一组消防泵应在泵房内设置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规范有具体要求)

H.每台消防泵出水管应设DN65的试水管,并应安装DN65的消火栓。

五、 消防水泵房

A. 不应设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

B. (强条)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采暖温度温度不应低于10度,无人值守时不应低于5度。【建筑消防施工验收规范2015】

C 应采取不被水淹没的技术措施,(泵房地面比露面高300mm)。

D.消防泵房应至少有一个搬运大设备的门;

E.消防水泵房内的架空管道,不应阻碍通道和跨越电气设备。

六、 消防水箱

1.消防水箱设置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且超过2层的公建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高位水箱。

2.消防水箱容积

A.一类高层公建不小于36立方米,但高度大于100米,不小于50立方米。大于150米时,不小于100立方米;

B.多层公建、二类高层公建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小于18立方米,当居住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不应小于36立方米。

C.二类高层住宅不小于12立方米。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住宅不小于6立方米。

D.总建筑面积10000~30000平方米的商业不小于36立方米,大于30000平方米的,不小于50立方米。

3. (强条)水箱间应采取防冻措施,环境温度或水温不应低于5度。

4.消防水箱出水管不应小于DN100。进水管应满足8h充满水的要求,但不应小于DN32。

5.水箱溢流管管径不应小于2倍的进水管直径(不是大一号或两号),且不应小于DN100。

6.消防水箱进、出水管应设置带有指示启闭装置的阀门。

七、 水泵结合器

临时高压消防系统向多栋建筑供水时,水泵结合器应在每栋单体附近就近设置。

八、 消火栓系统【建筑消防施工验收规范2015】

1. 室内环境温度不低于4度,且不高于70度,应设湿式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内环境温度低于4度,或高于70度,宜采用干式室内消火栓系统。

干式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充水时间不应大于5in。

2.消火栓布置

A.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消火栓。

B 所有建筑均采用单栓消火栓。

C 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计入使用数量。

D 住宅户内宜在生活给水管上预留一个DN20的消防软管接口或阀门。

E 跃层住宅和商业网点应至少满足一股水柱,并应设在户门附近。

3.系统分区

A.消火栓栓口最大工作压力大于1.2MPa时;

B.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MPa或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MPa时;

C.系统最高压力大于2.4MPa时。

4.消防系统的工作压力应根据系统可能最大运行供水压力确定:

A.高位水箱、水塔供水的高压系统,工作压力为高位水箱

2015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
建筑消防施工验收规范2015 第三篇

建设单位:(此位置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此位置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施工单位:(此位置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此位置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制

填表说明:

一,此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填写.

二,表中内容应与现状实际情况相符,各类数据应为实际或实测数据,不得随意填写.

三,该表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有效.

四,涂改无效.

序号

验收项目

自检情况

自检结论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

系统布线

1.1.1

线路穿管防火保护

1.1.2

线路连接

1.1.3

线路电压等级

和导线截面积

1.2

探测器

1.2.1

安装间距

1.3

手动报警按钮

1.3.1

安装牢固程度

1.3.2

安装高度

1.3.3

距防火分区最远点距离

1.4

控制器

1.4.1

接地电阻

防,排烟系统

2.1

机械排烟系统功能

2.1.1

风口气流方向

和风速

2.1.2

砖墙,混凝土风道的施工

2.2

正压送风系统功能

2.2.1

风口气流方向风速

2.2.2

楼梯间风压

2.2.3

前室风压

2.2.4

砖墙,混凝土风道的施工

室内消火栓系统

3

管网

3.1

查验试压,

冲洗记录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

管网

4.1

连接方式

(卡箍,沟槽或丝接)

4.2

查验试压,

冲洗记录

气体灭火系统

5

管网

5.1

安装

5.2

管道吹扫,气密性,强度试验记录

备用发电机

启动投电试验

变形缝封堵

玻璃幕墙封堵

建设工程自检验收消防质量合格

承诺书

(公安消防机构名称):

我单位于年月日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对(工程名称)进行了自检验收.经验收,该工程符合工程建设国家消防标准,竣工验收合格.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建设工程设计负责人(签字)

建设工程施工负责人(签字)

建设工程监理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印章)

二OO五年二月十九日

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质量合格

承诺书

(建设单位名称):

我单位出具的(工程名称)施工图消防设计,符合工程建设国家消防标准.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项目设计负责人(签字)

(设计单位印章)

二OO五年二月十五日

【建筑消防施工验收规范2015】

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合格

承诺书

(建设单位名称):

我单位承担的(工程名称)已完工,消防设施经调试已开通,并经检验,施工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国家消防标准.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建设工程施工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印章)

二OO五年二月十五日

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理合格

承诺书

(建设单位名称):

受你单位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组织对(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进行了全过程监理,认为该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国家消防标准.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建设工程监理负责人(签字)

(工程监理单位印章)

二OO五年二月十五日

2015年最新消防维护保养合同
建筑消防施工验收规范2015 第四篇

甲方:*******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工程公司(盖章)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找范文就来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特签署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公司

第二条:合同承包范为***********************************。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消防施工验收规范201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火分隔系统

□防排烟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

□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承包范围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维修及元器件更换费用;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护保养费。

乙方责任: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找范文就来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乙方以保养人工费计算方式收取本合同费用,维修保养期内设备元件磨损、老化等更换设备元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设备元件可自购或经甲、乙双方议定价格乙方代购)。

3、维修保养期内甲方因经营方式变更需要重新装修,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价格经甲乙双方议定,由乙方施工)。

4、维修保养期内如乙方人为损坏甲方设备,乙方原价赔偿甲方。

5、维修保养期进行第六个月乙方应对消火栓管道防锈处理(补漆)。

6、维修保养期内乙方给甲方提供设备运转检测合格证明。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本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为人民币*万元正(¥*0000.00元)。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签定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30%(¥*000.00元);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0000.00元);合同期内最后七天向乙方支付另外20%(¥*000.00元)。

□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托收□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找范文就来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201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建筑消防施工验收规范2015 第五篇

第1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一、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程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

项目经理部应做好收尾工程,及时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收尾工程的重点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同时注意成品保护工作。

2.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经理部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时在职能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按照政府有关要求编目建档。

3.竣工验收的预验收

竣工验收的预验收,是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收尾工程进度拖延,保证施工项目顺利投产、使用不可缺少的工作。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返修或返工。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等。

三、竣工验收的标准:

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内容上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现行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即室内工程全部做完,室内外地下管网及散水、明沟、沿步、斜道全部做完,内外粉刷(贴面)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且水流灯亮,窗明地净。住宅工程还要求对讲系统、煤气等尽可能完成。

四、竣工验收的程序:

1.项目经理部预检

当工程施工完后,根据工程进度计划,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有关职能人员,对拟报竣工工程的情况和条件,对照施工图纸的要求、施工合同的规定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包括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竣工资料是否齐全,施工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包括变更)及使用要求等。对工程质量外观的缺陷,装饰面层的空鼓、开裂,成品之间的相互污染,使用功能的要求等方面进行逐层、逐间、逐处铺地毯式的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见附表一)。检查记录由项目质检员汇总填写。对检查出的缺陷或不足之处,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力量整改,限期完成。

当工程项目经检验并确认完成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项目部进行单位工程自评并填写《竣工验收通知单》报告公司总工。竣工验收通知单式样见附表二。

2.公司复检

根据项目部的申请,公司总工组织工程部(生产、技术)、质安部(质量)对已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目测检查,同时逐一检查竣工验收资料是否齐备和完整,是否符合政府有关要求。对检查出的缺陷或问题,责成项目经理限期整改完成。必要时,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指导或协助。

3.竣工报告

当公司复检项目部的自评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后,项目部负责填写单位工程竣工报告(见附表三),竣工报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交给监理单位(经批准自行管理的工程直接提交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定。项目部将监理单位返还的有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竣工报告送建设单位,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经批准自行管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并经工程建设负责人和建设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4.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作为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同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代表和其它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房 产 交 接

一、自行开发房产的交接

当公司自行开发的工程项目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经(施工)自评、(设计)认可、(监理)评定、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各项备案工作完成后,由公司总工组织工程部、质安部、项目部向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时进行交接,并填写房产交接单,交接单经各方负责人及总工程师签字后由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档案资料保管。房产交接单详见附表四。

二、外购房产的交接

公司外购的房产原则上应由房地产公司负责接收。接收前应通知质安部检查验收,检查记录由房地产公司作为档案资料保管(质安部检查记录见《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附表五);对于需要进行二次装修的房产,由公司总工负责通知工程部、安装部进行装修,经质安部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房地产公司接收。房地产公司对于接受后的外购房产应做好一些善后处理,并及时移交物业管理公司。

第2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XX]142号文)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请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检查验收过程及各方主体质量行为。

一、 本项目有关情况:

1、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已经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共同预验收,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3、涉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已由设计部门签署认可文件,其中重大变更已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4、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已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进行了检查,并已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其中包括:□桩基、□钢结构、□幕墙、□装修、□安装、□节能等)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且符合规定要求;

8、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9、专项工程(□桩基、□地下防水、□钢结构、□幕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节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安装工程)以上选定项目的技术内业,已按要求办完相关专项验收手续并在档案室存档。

10、工程名称为: ,A栋:(XXX㎡)B栋:(XXX㎡)报建面积为 ㎡,实际竣工面积为 ㎡,超出面积已按要求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11、已具备以下文件:

(1)、单位工程施工许可证

(2)、重大设计变更补充审查意见书

(3)、规划部门的认可文件

(4)、消防部门的认可文件

(5)、环保部门的认可文件

(6)、档案验收存档意见书

(7)、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8)、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

(9)、工程合同付款不拖欠证明

(1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

本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利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监督。

竣工验收时间确定为:20XX年 月 日9:00时正; 地点为:

三、 验收人员:

根据规定,我单位组建了竣工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组成员中有土建、水暖电气及其他安装专业方面的专业人员。验收组组长由XXX担任,具体名单如下表。

四、 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层高、方正度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5、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组将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但各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建设、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各单位公章;

7、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裁决。

六、承诺:

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后果。

第3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一、验收前提:

本工程所属的各分部、子分部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如果还存在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分部工程,这部分项目又和建筑主体的使用功能没有直接关联,如室外绿化、通风等在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以后,可以作为“甩项”处理,在单位工程验收之后再进行单项验收。

二、验收前提的具体工作如下:

1、由施工单位提供自检合格证明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

2、工程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认的相关文件(浙江省标准表格为准);

3、具备《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中所规定的四张统表及其可追逆文件;

⑴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汇总表

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汇总表

⑶使用功能和安全检测检验记录汇总表

⑷施工现场抽检试验检测记录汇总表

⑸原材料、设备、构件及外购成品材料报验审批记录汇总表

⑹其它有关规定的文件资料

4、施工单位写出施工过程情况汇报,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送征求意见,其内容应包括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的评价。

5、监理单位作出《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6、当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该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责成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质量监督站等单位发出分部工程中间验收报告。各单位应派出有资格人员参加验收,所有设计、勘察等参加单位由建设单位通知。

7、监理单位在四张统表中填写验收结论,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与合同印章一致的印章,验收程序结束。

8、单位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及城市档案馆资料交送由建设单位完成。

二、验收标准

1、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

⑴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必须全部合格;

⑵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该合格。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可以有个别偏差,最多不超过20%的检查点可以超过允许偏差,但也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50%;

⑶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

⑴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标准;

⑵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⑶检验批的部位、区段应全部覆盖分项工程的范围,没的漏验的部位;

⑷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人应正确、齐全。

3、分部工程合格的标准

⑴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⑵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⑶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⑷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主要从标高、轴线位置、截面偏差、表面缺陷以及有无渗水现象等。

⑸资料验收的要求: 要有完整的清单、按清单将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分项工程及检验批验收记录齐全、其它技术复核资料签字、数据准确、没有漏项;检测检验抽检数量满足检测标准数量要求、签字人是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有资格人员以及盖章与合同章一致等。

三、验收组织

1、在合同工期或参加建设的各方均认为工程形象已经具备验收条件的前一阶段,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在检查确认的过程中,列举出不具备或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具体内容,并形成会议纪要,检查内容须确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定预验收时间。

2、预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验收会议必须确定二个内容,一是需要整改的内容,二是竣工验收的时间;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这个会议的参加者一定要和各个合同中所确定的“负责人”相符。这全会议的结论应该是“通过”或“不通过”。通过,即意味工程已经达到合格标准;不通过则意味着同等规模的验收会议还必须再重复一次。

4、综合验收。意味着本建筑完全满足了设计和规划两方面的要求,可以完成规划、设计所规定的使用功能并保证安全使用。主要项目有消防、防雷、绿化、亮化、供电、供水、电信、有线电视、排污及市政道路接口等。

5、验收过程监督单位:本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5消防安全制度
建筑消防施工验收规范2015 第六篇

第1篇: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大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2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食堂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3篇: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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