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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上海交通大学“思源计划”招生简章汇编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交通大学“思源计划”招生简章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上海交通大学将积极承担一流大学的社会责任,践行“饮水思源、爱国荣校”之校训,为勤奋上进、志存高远、成绩优良的农村学子提供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思源计划”,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上进、志存高远、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 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3年“思源计划”安排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校本部及医学院综合考虑各省(区、市)审核通过人数、往年报考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编制高校专项分省计划。招生专业以理工类和医学类为主,具体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1. 网上报名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本次报名简化相关流程。请同学们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志愿。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无需上传申请表。

考生类型应为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考生科类或选考科目需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2. 初审

5月20日前,对于按要求完成报名的考生,有关省(区、市)将对考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3. 复审

对经有关省(区、市)确认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复审。审核结果预计于2023年5月31日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同时获得我校“思源计划”校本部和医学院的报考资格。

4. 录取

如通过审核的考生在2023年高考志愿中高校专项计划的相应批次,填报我校校本部或医学院,我校将依据招生计划数及高考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上70分(含),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

如考生投档信息显示为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须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在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四、学生资助体系

我校构建了“以勤工助学为主要手段,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以助学贷款为重要渠道,以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的全方位帮困助学体系,100%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获得每年万元左右的基本助学金,还可申请补充助学金以满足个性化的发展需求。学校同时设有“筑力学习营”等各项举措,切实履行“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更秉持“让每一位学生享有人生出彩机会”的宗旨,全方位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实现更多“教育增值”。

五、特别说明

1.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 我校“思源计划”的专业录取,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的规定及要求。

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六、监督机制

本次高校专项“思源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官方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微信名:上交大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思源计划”招生简章2

上海交通大学,简称“上海交大”,位于直辖市上海,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中央直管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为九校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Universitas 21、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成员,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学校创建于1896年,原名南洋公学,1911年更名为南洋大学堂,1929年更名为国立交通大学,1949年更名为交通大学;1957年经历西迁与分设,分为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和西安部分;1959年,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名;1999年,原上海农学院并入;2005年,与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

上海交通大学“思源计划”招生简章3

序号学校名称学科名称评估结果
1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学A+
2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A+
3上海交通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A+
4上海交通大学临床医学A+
5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A+
6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言文学A
7上海交通大学数学A
8上海交通大学物理学A
9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A
10上海交通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A
11上海交通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A
12上海交通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A
13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
14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A
15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A
16上海交通大学法学A-
17上海交通大学新闻传播学A-
18上海交通大学化学A-
19上海交通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A-
20上海交通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A-
21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A-
22上海交通大学软件工程A-
23上海交通大学基础医学A-
24上海交通大学药学A-
25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A-
26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B+
27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史B+
28上海交通大学生态学B+
29上海交通大学力学B+
30上海交通大学电气工程B+
31上海交通大学土木工程B+
32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B+
33上海交通大学口腔医学B+
34上海交通大学护理学B+
35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B
36上海交通大学统计学B
37上海交通大学核科学与技术B
38上海交通大学园艺学B
39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语言文学B-
40上海交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B-
41上海交通大学风景园林学B-
42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B-
43上海交通大学政治学C+
44上海交通大学天文学C+
45上海交通大学建筑学C+
46上海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C+
47上海交通大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C+
48上海交通大学中西医结合C+
49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史C
50上海交通大学畜牧学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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