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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体党员干部中经常性的开展警示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对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推荐汇编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 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推荐

  中秋、国庆双节将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公司纪委转发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请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保持高度警醒,引以为戒。

  案例一

  贵州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蒲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

  2018年1月底,蒲波刚由四川省德阳市委书记提任贵州省副省长,即在成都某饭店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庆贺其升迁安排的宴请。同年4月初,又召集四川省多名领导干部在成都某饭店聚餐,庆贺自己升迁,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5年10月至2018年2月,5次要求私营企业主出资,安排其本人及亲属赴香港、上海、三亚旅游。蒲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0月,蒲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7月,蒲波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二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

  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胡怀邦多次在私人会所接受他人宴请,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7年国庆节期间,胡怀邦及其家人到上海旅游,食宿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胡怀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胡怀邦被开除党籍。2021年1月,胡怀邦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等财物,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

  2013年至2019年6月,张坚多次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价值共计30.86万余元的消费卡;要求私营企业主为其在高档酒店、住宅小区等多处租房并支付费用17.19万余元。2013年3月至2017年11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为张坚办理其周转房所在小区就餐卡,并用公款充值供张坚使用。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张坚以方便上下班和午休为名,要求工作人员为其在该院附近租房,并用公款支付租金等费用。张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张坚被开除党籍。2021年9月,张坚因犯受贿罪,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案例四

  青海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海西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文国栋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3年至2019年9月,文国栋先后多次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等13人礼金折合共计86.35万余元。2017年至2020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公司内部餐厅、酒店等处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文国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文国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五

  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违规打高尔夫球,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安排下属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

  2013年至2019年11月,胡问鸣先后违规打高尔夫球百余次,费用由私营企业主等人支付;多次到私人会所组织、参加宴请,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多次接受其下属及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2014年至2020年,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等3人礼品、礼金折合共计52.8万元。2014年至2015年,多次安排下属单位使用公款为其支付个人宴请费用。胡问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胡问鸣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六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原副书记王立斌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

  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王立斌回青岛探亲期间,先后5次违规接受基层税务干部和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宴请,费用由私营企业主和他人承担,其中2次发生在国庆期间、1次安排在私营企业内部食堂;其间,王立斌还先后2次违规收受基层税务干部赠送的由公款支付的海鲜等礼品以及私营企业主赠送的茅台酒1箱,部分礼品采用快递方式邮寄。王立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和调整岗位处理,违规接受宴请和礼品费用1.94万元被收缴或按登记上交处置。

  案例七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团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郝学孝用快递方式违规公款赠送月饼问题。

  2020年中秋节前夕,郝学孝订购节礼月饼27盒,每盒价值140元,总金额3780元,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寄送到总公司对口部门,后被拒收退回。月饼款以部门招待费名义在本单位报销。郝学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公款购买月饼的费用。

  案例八

  湖南省衡阳县自然资源局违规使用“空白公函”等方式超标准接待问题。

  2018年至2020年,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超标准接待,并通过填写“空白公函”、更换原始菜单、虚增接待次数等方式,将单次超标准公务接待拆分报账,共涉及超标准公务接待费11.9万余元。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庾江荣受到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处理,分管财务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綦恒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继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案例九

  山西省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文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20年8月至11月,李文斌先后3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白酒,其中2次分别发生在中秋节前和国庆节后,所收高档白酒折合共计1.13万元。李文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品费用被收缴。

  案例十

  黑龙江省巴彦县房产住宅局行政审批窗口违规为房地产中介等优先办理业务问题。

  2020年4月,巴彦县房产住宅局在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后恢复开放房产登记、抵押、交易等窗口,该局领导班子没有充分考虑受疫情影响业务大量积压的实际,未认真研究即决定先期每天发放18个业务号、后期每天48个号,导致群众早起排队、一号难求。该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付晓东通过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优先为多家房屋中介、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办理了400余笔业务,群众反映强烈。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也存在优先为亲戚朋友办理业务的问题。付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第2篇: 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推荐

【典型案例】

案例1:某集团董事长一行三人来到时任某银行一支行行长王某的办公室进行走访,同时带来了一盒茶叶,客户走后王某发现茶叶里有1万元现金。对客户送来的茶叶和现金,王某不但没有退还或按规定主动上缴,反而作为业务工作的"正常收入",进而当作"生财之道"不断变本加厉地收受甚至主动索要贿赂,从而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案例2: 2007年至2015年李某任某银行二级分行副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春节、国庆等节点,收受他人现金34万元及超市购物卡1万元。上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给予李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2017年11月23日,法院判处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赃款人民币35万元由检察机关上缴国库。

案例3:2017年3月底,某银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于2009年10月、12月两次接受该分行辖属某支行简某转交的个体老板杨某给予的贷款感谢**1万元;2010年6月端午节前,再次接受简某转交的个人贷款客户给予的红包3千元,王某共计接受简某转交的个人贷款客户感谢费2.3万元。上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给予王某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核减其全部未清算及清算未发放的绩效收入。

【剖析警示】

案例中的三名责任人有的收受好处费金额较大,有的金额较小,无论金额大小,一旦违反了党纪国法,重则受到法律严惩,被判刑坐牢;即使法律未予追究,轻则也会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等断崖式处理,甚至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三名责任人都是从普通党员成长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本应有光明的前景,但随着地位的上升和权力的变化,他们逐渐放松思想要求,放松自身学习,世界观错位,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偏移,没有能够抵御住金钱和物质的诱惑,没有能够经受住名誉和权力的考验,丧失理想信念,漠视党纪国法,心存侥幸,踩踏红线,最终断送了美好的职业生涯,甚至身陷囹圄,后悔晚矣!他们的意识和行为已经完全脱离了共产党员的标准,其违法乱纪最终成为一种必然。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员工都要以此为戒,吸取教训,不断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切实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增强对党纪国法和规矩制度的敬畏之心,不管到什么时候,都要正确把握好自己,守住思想道德的底线。各级党委、纪委也要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党性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切实筑牢干部员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使教育真正触及灵魂深处,入脑入心;要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规范选人用人,坚持以德为先,严格杜绝以业绩考核为主、弱化对德的考核的行为;要加强风险排查,强化对干部员工八小时内外的行为监督和异常行为排查,发现苗头,及时处置;要加大问责力度,对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第3篇: 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推荐

【案情回顾】

阳关道上,失足落马

贝建荣,男,1964年10月生,浙江xx人,曾任**市**区**镇中学、**镇**学校长。

出身于农家的贝建荣,依靠自己的勤奋努力考上了大学。毕业后,他成为一名人民教师,在工作岗位上踏实肯干、兢兢业业,从普通教师逐步被提拔为学校中层、副校长直到校长,人生可谓一帆风顺。但自从担任中学校长之后,他的人生轨迹开始发生改变。

2003年,贝建荣就任xx区**镇中学校长。上任之初,贝建荣心中颇有一番抱负,做事讲原则,做人讲党性。然而,随着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接触的人越来越多,贝建荣的心理起了变化。看到别人花钱如流水,活得很潇洒,而自己却过着穷酸日子,身为一校之长的贝建荣难以找到心理平衡,思想上逐渐放松警惕,开始接受别人的小恩小惠。

2004年年底,学校校园商店承包人徐某某到贝建荣家中拜访,感谢他对自己的关照,临走时放下一个厚厚的信封,说里面是1万元现金。贝建荣假意推辞了一番,最终收下了钱款。校园商店是个“香饽饽”,谁都想承包,徐某某送钱只不过是想继续拿到承包权。之后七年,徐某某每年年底都按照惯例到贝建荣家中“拜访”。同时,徐某某也一直承包着校园商店。

这一类的上门“拜访”者并不止徐某某一人,食堂承包者王某某也是贝建荣家中的常客。在贝建荣的关照下,王某某顺利将食堂承包方式变为托管经营,从而每年多赚10多万元。为表感谢,王某某曾一次性送给贝建荣现金10万元。就这样,贝建荣在担任**镇中学、**镇**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校园商店承包人、食堂承包人、工程项目承包人等所提供的贿赂款40余万元。

2012年11月,贝建荣因受贿罪被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万元。

年过半百,晚节不保

**,男,1956年11月生,浙江xx人,曾任**市**区**镇中学校长、区教文体局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副主任。

年过半百、已经退居二线的**在外人眼中是标准的“老黄牛”形象,上下班骑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手中的手提包也是破烂不堪。但就是这样一个别人眼中的“老实人”,利用职务之便谋起私利来却毫不手软。

2004年,**镇中学开始建设新校区。作为**镇中学校长和甲方单位负责人,**成为工程承包人眼中的“红人”。工程项目中标后,工程项目承包人胡某某、徐某某多次约请**吃饭、娱乐。很快,**与他们变成了称兄道弟的朋友,并在工程项目资金支付、验收等环节给予二人不少帮助。为表感谢,胡某某曾先后分几次送给**贿赂款共15万元,徐某某的贿赂款也有5万元。

“我考虑问题太简单了。我老婆身体不好,一直没有生育,女儿是领养的。我就想多捞点,将来能和老婆安享晚年。”正是这种错误的想法,诱使即将退休的**作出一反常态的行为,大到收受工程承包人、食堂承包人的贿赂款,小到收取班级制作牌人员、学生家长的“红包”,他不计多少,尽数笑纳。在担任校长期间,他所收受的贿赂共计38万元。

2013年8月,**因受贿罪被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利令智昏,精英“失算”

**,男,1966年2月生,浙江xx人,曾任**市**区洪**镇中学、**镇中学校长。

作为xx区教育系统的领头雁,**的人生履历中有着一系列光环:他身为中学数学高级教师、xx市数学理.会事、xx区教育学会会员,曾经荣获xx省优秀教师、xx市数学学科带头人、xx区先锋校长等荣誉称号,称得上是xx市的“教育精英”。然而,这些荣誉光环的背后却隐藏着惊人的腐败秘密。

在**担任洪**镇中学、**镇中学校长期间,两所中学都进行了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上大捞油水。在收受贿赂的过程中,**表现出其精明的一面,就是从不收取别人送的“红包”,对小恩小惠也是嗤之以鼻,为自己塑造出一副廉洁奉公的清高形象。但实际上**内心有“小算盘”:同样承担风险,要拿就拿大的。这也正是他一直坚持的“准则”。在任校长期间,他曾分别收受基建工程承包人颜某某贿赂款15万元、胡某某贿赂款10万元,景观工程承包人张某某贿赂款10万元,食堂承包人徐某某轿车一辆。

贝建荣等人的案件曝光后,**心中感到不安。但他所采取的行动不是向纪委或司法机关主动说明自身的经济问题,而是为逃避查处做足功课。为填平其收支不符的窟窿,**利用“聪明才智”,伪造了一份家庭收支流水账,将大笔受贿款项分解成加班费、会务费及有关人员送的小额现金,随身携带并拿给谈话人员看,以强调其收入合法,并无受贿情况。然而,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这些小把戏很快被识破,曾经的“精英”不得不在法律面前低头认罪。

2013年3月,**因受贿50.46万元,被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案后漫议】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大潮和社会不正之风的冲击下,某些灵魂工程师受利益驱使,堕落为罪犯,一向被视为“净土”的校园成为职务犯罪的多发地。

导致三名中学校长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是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倾斜、法制意识不强。他们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以致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心理失衡,利令智昏,最终堕落到利用手中的职权、便利条件搞权钱交易、搞侵吞、谋私利,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内因至关重要,外因也不容忽视。存在于教育系统内部的管理混乱、监督制约机制流于形式、“看重业务能力,轻视廉政教育”等不良因素使得腐败蔓延滋长,基建、采购、后勤等部门成为校园腐败的“重灾区”。

预防教育系统贪腐,挽救教育信任危机,需要有关部门认真查找教育系统内部存在的问题,在完善体制的基础上,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多方着手以有效减少腐败现象。

深度剖析

近年来,教育系统腐败问题频发,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一些学校领导通过乱收费中饱私囊,或在基建采购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这些问题的发生,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也严重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增强系统预防效果,我们对此类案件进行了综合分析,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1.“账外账”具有普遍性。有关案件资料显示,一些学校违规向学生收取诸如择校费、招生费、赞助费、教辅资料费等费用后,除部分用于购置教育设施设备、改善教职工待遇外,大都将这些经费及供应商以“劳务费”等名义给予的“回扣”存入“账外账”(xx库),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

2.基建采购为发案重灾区。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每年都会有包括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基建维修材料等在内的大宗物资采购,而不少学校经济活动管理制度并未健全完善,加之经费来源和使用的多渠道、多领域,使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等环节成为发案重灾区。

3.逢年过节是问题高发期。教育系统腐败案中,单笔受贿数额较大的比例不高,受贿时间多集中在逢年过节等重要节点,涉案金额较大或巨大的案件也往往是通过一段时间的连续作案累积所致。纵观教育系统贪腐案件,行贿人往往利用逢年过节拜访走动的传统习俗,进行放长线式的“感情投资”。据相关案例分析,不管是基建工程,还是物资采购,或者教师调动、学校中层干部的任用等等,涉案人员收受贿赂时间多集中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一些违纪问题也是缘于“迎来送往”。诸多案例表明,在“礼尚往来”的掩护下,“廉关”的界线容易模糊,成为贿赂案件的高发期

第4篇: 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推荐

罗xx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罗发玉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罗发玉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他作为一名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自以为学历高,文凭硬,知识面广,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学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罗发玉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罗发玉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子弟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罗发玉的落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思想上的蜕变始于思想防线的崩溃,由生活作风的失检,到想方设法以权谋私,逐步发展到经济上贪得无厌,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之路。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罗发玉从忽视廉洁操守,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人民所唾弃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深刻和认真学习。

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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