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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工作日记2017年8月第4周
2017年8月23号,规划局组织了《大青城休闲旅游产业园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滨江新区文化娱乐集聚区专项规划》以及《经开区产业专项规划》局审会。
关于《大青城休闲旅游产业园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我提出的意见:
(一)产业规划(总体规划)
1、规划期限2016-2040年。
2、交通体系规划图中需表达MTR。
3、“沙沟河两侧绿化控制按照“生态守护行动”城区镇段两侧各控制50米,非城镇段200米。根据《都江堰市技术管理规定》小城镇退距:高速路及快速路不少于 30 米,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乡道不少于 5 米,需按要求核实。
4、“1.4.1 青城山镇绿地规划”中“高压走廊设置 30 米以上防护绿地”与市政规划内容不一致,请核实。
5、“人均占有人防工程 1 平方米”,请核实。(根据国家规范1.5平方米)
6、用地现状图请核实现状,与现状不一致。
7、用地布局图请核实《玉堂窑址保护规划》,确定保护范围,请进一步与文物局对接。
8、用地布局图及道路结构与在编中兴总规、青城山总规不一致,请与中兴总规、青城山总规编制单位以及绿地项目对接。
9、空间管制图请核实,规范化制作。
10、给水规划文字与图纸不一致。
(二)控规
1、根据《都江堰市技术管理规定》小城镇镇区新建住宅建筑应以低层、多层建筑为主,建筑高度不应超过 7 层,建筑高度不超过24 米; 镇区商业服务业建筑层数不大于 4 层,密度不大于 50%,请认准核实控制指标等数据。
2、用地布局图及道路结构与在编中兴控规、青城山控规不一致,请与中兴控规、青城山控规编制单位以及绿地项目对接。
3、图面按照《成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求》表达,增加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