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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的我日记

  我想暴击我自己四百次。今天一天又那啥了——无所事事。玩钢琴块2倒是把自己的手指练得很灵活,现在打字也很快,可惜脑子跟不上手指,手指很着急啊。

  想从银行辞职去当摄影者。我做什么职业都会加个者字,不是家,也不是师。者令我自由自在,没有钱买高清晰度的照相机,就用手机拍吧。

  说好的小说没写多少,写写就推翻,我总觉得自己有两大不良心态在写作上:一是谨小慎微,生怕不完美;二是太端着,其实就是一的衍生物,害怕不完美。我忘了写文章首先是给自己看的。首先自己这关通过了再给别人看看乐乐。

  我的思维通常很乱,像小学时写作文一样,虽然有一个题目但是想到哪写到哪,很多小学生都是这样,其实这很难能可贵,为什么可贵,看看学乖了的中学生的作文就知道了。从小被扼杀了说真话的天性,连自己的私密日记都要装腔作势。我就想写得乱七八糟,想到哪写到哪怎么了?不管发明文字对于人类意味着什么,对我来说除了应用文是传递信息的意外,自己写的日记、小说和随笔就自己看着开心的。随心所欲地写,比吃火锅然后喝冷饮更舒爽,比放假20天和心爱的人一起去欧洲旅游更开心(可是我还没有),比大多数肉体和精神享受更快乐。

  所以有一种小说叫意识流,他们算是和我一路的人,可惜我不大能看懂那些作品,除了一部《麦田里的守望者》,不算纯意识流,但是比纯意识流作品有趣得多。看着我满书架的书,我喜忧参半,有时候我觉得那些大部分是垃圾。我现在很难交一个三观一致的朋友,也懒得去寻找,书架上书的作者大部分和我三观不一致,有些充满了盲目的乐观,有些沉浸在自恋的世界里,有些絮絮叨叨啰嗦当有趣,有些在我看来比较低俗,文如其人,我买书大部分时候很冲动,在我这个把写作当成神圣的职业的人来说,只要出书就是我的榜样,所以什么类型的都想买来据为己有。我很不喜欢电子书,因为那没有据为己有的感觉,蓝光还伤眼睛,看着纸质书我觉得视力都提升了。

  我曾经喜欢画画,后来我喜欢写故事,这两件事发生在我十二岁以前的时候,都是极具创造力和想象力的。我画的人物身体是圆形的,那是我小学一年级左右,爸爸笑着问:人的身体是圆形的吗?我能觉察出他的讽刺意味,我也知道人的身体不是圆形的,但我心里想的是,那有什么关系?我说是的。他又笑了。我觉得任何人的意见都无所谓,我喜欢画成什么样就什么样。为什么说童子是纯阳之体,厉害就厉害在这。不但身体是,思想也是,如此自信、如此坚定。懂事不一定是好事,人对自己有怀疑,到了一定限度,是灾难,会毁了一生。

  我所做的,只不过是在寻找童年的我。

  童年的我每晚早睡,从不熬夜。我去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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