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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以下是烟花美文网www.39394.com 分享的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查询:http://www.hzgjj.com/yy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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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简介

  根据省编委办《关于确定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规格的函》(浙编办函〔2014〕50号),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规格调整为正县级,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和决定;

  (二)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发放、偿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三)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负责记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使用;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的稽核,并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与增值,住房公积金个人和项目贷款的发放与回收;

  (八)负责住房公积金补贴的审批,负责记载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审批核准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提取、使用;

  (九)负责各县分中心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有关政务、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草拟综合性报告、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文秘、宣传、教育、培训、信息、保密、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各项工作任务、规章制度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本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接待、会议会务组织等工作;负责市本级住房公积金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工作;负责对分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二)归集管理处(法规处)

  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和操作规范;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的宣传与推行;组织实施年度基数调整、催缴、清欠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验审、审核单位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等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包括制定扩面计划,督查各县(区)、开发区、度假区扩面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和实施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行为的查处;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负责贷款案件的法律诉讼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对缴存单位的业务培训,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执行归集政策、操作规范的指导和培训。

  (三)使用管理处

  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政策和操作规范;编制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委托贷款规模计划;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的审查,具体承担市区范围申请配套公积金贷款楼盘的受理、调查、核准、资金配套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贷后风险防范措施以及他项权证的管理工作;负责个人贷款信用体系的建立与跟踪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项目贷款申请受理、资金发放、贷后管理、档案收集和整理等工作;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执行贷款政策、操作规范的指导和培训。

  (四)计划财务处

  负责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编制以及执行情况报告;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和预决算的编制、调整及实施工作;负责建立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体系,开展银行收付结算业务,进行会计总账、明细账核算,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负责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建立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市公积金的资金调度和内部结算;负责安排购买国债资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会计报表、相关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报送工作;负责协调财政、银行等与资金管理工作有关的部门的工作;负责编制机构综合管理经费预算和会计核算;负责管理机构的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负责对分中心财务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培训。

  (五)稽核审计处

  负责对系统内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资金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负责编制稽核内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财务管理、运作效率、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稽核稽查和内部审计;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的稽核;制定内部控制评介标准,并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和工作质量考核;负责对全市管理机构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负责对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的考核。

  (六)信息技术处

  负责草拟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的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保障公积金业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站的正常工作;负责市本级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等系统建设;负责组织计算机应用项目的开发、调试、验收及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负责对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直属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业务部,为市中心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对外具体办理市区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账户的开设,按月托收,转移、托管、提取、封存、销户、缴存基数调整等变更业务,负责定期对个人账户结息和与缴存人对账等业务;负责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记载、提取和使用;具体负责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受理、贷款审批、签约、发放、回收、催讨和与借款人对账等业务。

  四、派出机构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吴兴区业务管理部、南浔区业务管理部,为市中心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管理工作。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长兴县分中心、安吉县分中心,为市中心的派出机构。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核算的要求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规定,各县分中心受市中心的委托和授权,承担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五、人员编制

  核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6名,其中市中心和直属业务部事业编制19名,派出机构事业编制37名(其中吴兴区业务管理部4名、南浔区业务管理部5名、德清县分中心9名、长兴县分中心10名、安吉县分中心9名)。市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10名(其中内设机构6正2副、直属机构1正1副);两区业务管理部领导职数各1正1副,三县分中心领导职数各1正2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

  六、下属单位

  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托管中心更名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托管服务中心”,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撤销下设德清、长兴、安吉、南浔4个分中心。

  (一)主要职责:负责为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低收入职工(包括经济适用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申购对象、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具备条件并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做好资金风险防范工作;负责中心服务工作的规划,制定和完善相关服务制度;负责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来电咨询解答、记录、12329知识库的更新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积金网站的日常更新、维护工作;负责网上办事大厅的运行和维护;负责本系统内工作人员服务培训工作;负责回复网站“你问我答”栏目提出的咨询问题;负责 客服中心的各服务项目的数据汇总;负责日常来信、来电、来访、投诉等事宜的受理。

  (二)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0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

  (三)经费形式:财政拨款。

  (四)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本文来源:http://www.easydail.com/1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