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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天津产假规定如何?天津产假有多少天?今天,烟花美文网www.39394.com 小编是为大家分享天津产假规定2017范文,欢迎参考!

  天津产假规定2017

  产假规定

  一孩或二孩父母适用:

  1、原12天晚婚假取消,婚假统一为3天;

  2、产假增加30天,由98天变为128天,男性职工的陪产假为7天。

  独生子女父母: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已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下列一项待遇:

  (一)领取每年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女方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工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二)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女方产后一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工资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产假天数

  1.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30日;

  3.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

  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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