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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相关资料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今天,烟花美文网www.39394.com 小编是为大家分享外地生育深圳报销范文,欢迎参考!

  外地生育深圳报销

  所需材料

  1.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职工在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申请后打印);

  2. 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 社会保障卡(职工提供)

  4. 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的提供);

  5. 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6. 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

  7.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注意事项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很重要!必须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交费的时间。

  2.“规定”很重要!怀孕和分娩要符合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规定!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3.“目录”很重要!因怀孕、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简称“三个目录”)。(深圳社保局官网也有介绍)

  4.定额很重要!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和分娩产生的费用。根据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见文末),产前检查按照我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的部分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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