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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2003年底成立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专家代表、职工代表等组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组织。以下是烟花美文网www.39394.com 分享的马鞍山公积金余额查询,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马鞍山公积金余额查询

  马鞍山公积金余额查询:http://www.masgj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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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服务指南(2018版)

  ●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登记业务

  一、设定依据

  1、2002年颁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2、《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马政[2005]1号)第六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0日内,持设立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在10日内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3、《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马政办秘[2017]139号)第一条:从2018年元月起,各类用人单位、企业要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事项列入劳动合同条款,并为在职职工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重视并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维权和执法。继续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目标考核工作。

  4、《关于落实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马金管[2018]25号)第一条: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缴存基数上限为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第二条: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由当前最低7%调整为5%,上限仍为12%。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企业,可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企业,原则上保持原比例不变。

  5、《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马金管[2018]31号)第五条: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外)继续缴存的,封存期满6个月的方可提取。

  二、业务分类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指南

  (企业单位及其他单位)

  一、开户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验看、复印件1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经办人身份原件验看、复印件1份

  7、经人社部门盖章的单位近期社会保险缴费单原件验看

  8、劳动用工登记证原件验看、复印件1份

  9、职工工资发放表复印件1份

  10、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masgjj.gov.cn)下载《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登记表》、《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各一式2份填写盖章)并携带电子数据盘

  ▲以上资料所提供复印件均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办理流程:

  1、带上述开户资料至公积金中心办理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

  2、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电子数据盘至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新增人员开户。

  (机关事业单位)

  一、开户资料:

  1、经编办审批机构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2、法人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3、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验看、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5、经办人身份原件验看、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6、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masgjj.gov.cn)下载《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登记表》、《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各一式2份填写盖章)并携带电子数据盘

  二、开户流程:

  1、带上述开户资料至公积金中心办理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

  2、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电子数据盘至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新增人员开户。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指南

  一、缴存对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城市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存满一年,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的,均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开户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登记申请表》(www.masgjj.gov.cn表格下载,一式2份填写完整)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本人本市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市社保征缴中心打印近一年的《个人应缴实缴明细单》或《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具有稳定收入的证明材料:

  ①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及本人近12个月银行收入流水。(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提供本人近12个月银行收入流水或近12 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他资料:个人缴存者提供承包经营收入的相关协议,自主产权房屋、设备等动产或不动产租赁合同,以及执业资格证书等,也可视情作为其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

  1、带上述开户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缴存公积金开户手续

  2、个人缴存者按照协议规定的扣款日,提前足额向银行卡内存入当月公积金缴存额,并及时关注账户变动情况。

  备注:

  个人缴存职工应当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贷后停缴达到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和相关经办银行应提前收回贷款或对贷款余额部分执行同期商业住房贷款利率。

  单位办理人员公积金缴存变更指南

  (企业单位及其他单位)

  一、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资料及流程:

  1、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masgjj.gov.cn) (进入表格下载→归集)下载《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纸质版一式2份填写盖章。

  2、①办理新增人员:提供职工劳动合同书或者单位人员调令原件验看。

  ②办理减少人员:提供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者单位人员调令或退休文件等原件验看。

  如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单位需写特殊说明并盖章。

  3、单位经办人员带《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电子数据盘,将变更人员数据信息拷贝至业务大厅窗口人员。

  4、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综合窗口打印《单位汇缴登记回单》。

  5、各缴存单位根据回单金额选择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中心账户。

  (机关事业单位)

  一、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资料及流程:

  1、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网站(www.masgjj.gov.cn) (进入表格下载→归集) 下载《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一式2份填写盖章。

  2、①办理新增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员工提供职工劳动合同书原件验(正式员工无需要提供)

  ②办理减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员工提供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验看。(正式员工无需要提供)

  如不能提供上述材料,单位需写特殊说明并盖章

  3、单位经办人员带《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电子数据盘,将变更人员数据信息拷贝至业务大厅窗口人员。

  4、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综合窗口打印《单位汇缴登记回单》。

  5、各缴存单位根据回单金额选择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中心账户。

  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一、 缴存范围及原则

  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进城务工及从事自由职业的农村居民(含本市户籍到外地务工及从事自由职业的农村居民,在本市务工和从事自由职业的非本市户籍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50周岁,均可申请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缴存人)。

  进城务工农村居民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坚持本人自愿缴存的原则。

  进城务工农村居民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乡镇或街道为缴存单位,由乡镇或街道指定管理部门负责,并设立专用账户。各乡镇或街道为进城务工农村居民缴存住房公积金设立办理窗口,指派专人办理。

  本市户籍的缴存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或街道申请办理,非本市户籍的缴存人到其居住地乡镇或街道申请办理。

  二、缴存单位办理缴存流程

  1、缴存单位开户

  提供材料:

  (1)乡镇或街道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登记表》

  缴存单位必须开通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

  2、缴存单位每月申报

  缴存单位每月为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封存、转移及汇缴手续。

  三、缴存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

  提供材料:

  (1)《马鞍山市进城务工农村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缴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非本市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一份);

  (4)参加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本市户籍的缴存人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工作或从事自由职业的证明;非本市户籍的缴存人由务工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其居住地的社区开具从事自由职业的相关证明。

  (6)缴存单位为缴存人办理开户登记业务后,缴存人凭审核并签署意见的《马鞍山市进城务工农村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至指定的商业银行网点开立银行卡。并与该商业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7)商业银行将开户成功的个人信息,每月集中给缴存单位。

  四、公积金缴存

  1、每月10日为缴存公积金业务的扣款时间。缴存人在每月10日前将款项存入银行卡中,以备扣款。

  2、委托扣款银行于每月10日扣划缴存人的资金,并及时将扣划情况反馈给缴存单位,并将扣款未成功信息发放给缴存人。

  3、若缴存人未按期存入缴存公积金款项,造成缴存银行扣划不成功,由缴存单位(即乡镇或街道)负责催缴。15日扣款银行再补划一次。

  4、缴存单位每月根据扣款银行提供的扣款清单,从公积金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汇缴申报,上传变更清册。

  说明:资金扣划成功的进行公积金汇缴;资金未扣划成功的,公积金个人账户暂作“封存”,待资金扣划成功后进行公积金补缴。

  单位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指南

  一、封存条件: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单位整体封存、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尚未重新就业的可予以办理封存手续,其账户由所在单位或转入管理中心封存户集中管理。单位应自停发工资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封存手续,保证职工个人账户清晰、准确、可追溯。

  二、申请材料:

  1、单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有关批准文件、工商部门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或报纸声明、受理回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封存)登记申请表》(www.masgjj.gov.cn下载)单位盖章且一式四份

  3、单位封存人员名单清册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

  三、办理流程:

  1、将上述材料交于公积金中心征缴管理科审核,并对该单位账户内所有人员(含封存)身份证号码、账户余额、提取条件、贷款情况等进行检查,提供单位缴存人员状况明细表,

  2、缴存职工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单位告之其继续缴存义务,并转入个人缴存户缴存;

  3、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缴存单位通知其前来办理销户提取;

  4、缴存职工在其他单位缴存公积金的,单位通知其前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并户手续。

  5、符合上述条件后,征缴管理科签署审批意见交于中心综合业务科办理单位账户全体封存手续,需要委托公积金管理中心代管职工个人账户的,提供职工个人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代管的书面申请、委托代管职工信息花名册。

  6、缴存单位账户整体封存转移的,提供转移职工花名册、转移申请单,将所有职工(包括正常缴存和封存职工)账户全部转移至新单位,原账户注销。

  备注:单位账户长期处于停缴状态,也无法与单位取得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体审议后有权通过在网站、登报公示等方式,对类似情况的单位账户进行封存并注销,原有的职工信息转入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指南

  一、外地住房公积金转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

  1、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其他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接收函)一式两份

  职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其他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2、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当场审核职工信息。

  ②信息相符的予以转移销户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给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二、本市公积金转出至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1、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相关公积金转移手续

  备注:1、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直系亲属代办需要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非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在马鞍山市公积金中心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及冲还贷业务的职工,需先取消冲还贷,再办理公积金转出致至异地的手续。

  3、对于暂时未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城市与马鞍山市之间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缴存职工仍需在转入地开取接收函按原方式到转出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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