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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工作方案怎么写?下面是烟花美文网www.39394.com小编分享的财政局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参考!

  第1篇:财政决算工作方案

  为顺利完成2016年县决算编报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决算工作质量,结合本年财政决算编报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决算工作流程及工作分工

  全县财政决算工作由国库科牵头,预算科、文行科、社保科、农财科、经建科、国资办等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完成。为扎实做好决算工作,使这项工作有条不紊,互不推诿,进一步完善决算工作流程,将国库科、预算科及相关科室的分工职责清晰化、制度化、责任落实到人。对参与决算工作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明确各相关业务科室的决算报表工作职责。总体方案如下:

  财政局成立决算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决算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国库科。

  (一)财政决算工作流程

  2016年县本级部门决算工作编制流程是预算单位上报主管业务科室,主管业务科室全部审定后报国库科汇审。

  (二)决算工作具体分工及职责:

  1、财政总决算工作具体要求:

  (1)县直预算单位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及基金预算收入的明细项目必须要与国库科总会计数据核对一致。

  (2)县直预算单位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必须要与国库科预算外总会计数据核对一致。

  (3)县直预算单位的人员情况必须要与编委和相关业务科室数据核对一致。

  2、业务科室主管:

  3、具体工作人员:

  (三)财政部门决算工作:

  1、具体要求:

  现已将2016年度自治区审核后的部门决算数据下发。各业务科室负责装入所属预算单位。报表审核中相关数据(预算内、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拨付和相应的功能科目,上年同期数)应核对一致,然后进行公式及过录表审核。单位相关事项都应在说明文档中说明。各业务科室将所属单位的决算报表审核无误后统一交国库部门汇审。

  2、业务科室主管:

  3、具体工作人员:

  (四)决算办公室工作任务:

  1、做好决算培训工作。部门决算报表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数据准确度要求很高的工作。为了使我县各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认真领会每个指标的含意和填报的口径,根据相应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做好培训、答疑工作。

  2、负责审核县本级部门决算和汇总部门决算的上报工作。

  3、负责编制县本级财政总决算报表及上报工作。

  (五)、有关注意的事项

  为了使年终决算能够顺利完成,请相关业务科室请给予配合并注意有关事项如下:

  1、12月25日起,各业务科室停止办理除上级专项以外的预算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

  2、12月20日起,政府采购办对直接支付的政府采购资金业务停止办理。

  3、12月20日前,国库支付中心对国库科批复的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要办理完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

  4、12月25日以后,各业务科室原则上停止办理拨款业务。

  5、预算科在12月25日后,原则上不办理本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资金的追加手续。

  二、财政决算工作具体时间要求

  (一)财政总决算:

  1、12月25日前,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必须与国库科预算内总会计进行对账。

  2、12月25日前,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应根据编办人员编制情况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核对。

  3、12月25日前,各预算单位将本单位需要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额度申请报告上报至国库科。

  4、截止12月25日,财政非税资金管理系统将停止办理相关业务,预算单位需在25日前与国库科预算外总会计进行对账。

  5、截止12月20日,要求相关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与国库科财政专户会计进行对账,并对财政专户资金情况进行调整;12月23日后,财政专户资金业务将停止办理相关业务。

  (二)部门决算:

  1、本级预算单位在12月25日—1月5日将部门决算报表(含报表、附表、说明、分析、决算总结)上报至主管业务科室;

  2、业务科室在1月5日—1月10日将汇审所属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报表说明、工作总结、决算分析,连同电子介质数据一并报送国库科汇审。

  3、1月20日前完成全县财政部门决算汇编任务,做好上报准备工作。

  (三)各部门要按照财政决算工作的总体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职责分工,保质完成本部门的工作。

  此实施方案原则上不能调整变动,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第2篇: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县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和地区财政局《地区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尚未清偿完毕的县政府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由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送财政局。财政局将全县清理甄别汇总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经县政府批准后于2016年12月22日前上报地区财政局。

  二、工作职责

  按照地区要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的统一领导,政府性存量债务单位具体负责清理工作,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甄别工作。

  财政部门作为清理甄别工作的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政府性存量债务的甄别、汇总,对审计部门确认的政府性债务进行甄别、锁定、监控等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提供债务审计结果,审计部门要对本县各单位政府性债务进行逐条审核、确认,并出具审计意见,汇总后报送财政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建设项目立项情况说明,并牵头对在建项目进行清理认定,会同财政部门核实在建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各债务单位负责本单位政府存量债务的清理核实工作,会同审计部门进行逐笔确认。做好债权债务对账,夯实项目自身收益情况,严格按照审计口径做好清理结果的档案整理和统计工作。各债务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签字确认;确无政府性债务的单位由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签定《无政府债务承诺书》。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安排阶段(11月28日-11月29日)

  财政局于2016年11月29日前完成全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的布置。无政府性债务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无债务确认书反馈至债务清理甄别办公室,有政府性债务的预算单位在审计部门的审计指导下开展债务清理确认工作。

  财政、审计、发改、银监、人行等部门于各抽调1名人员,在债务清理甄别办公室开展联合办公。各单位于11月29日前,将抽调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办公室。

  (二)债务单位清理核查阶段(11月30日-12月3日)

  债务单位根据债权债务双方确认的债务信息,按2016年审计部门政府性债务审计口径,如实填报财政部门下发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情况表》。

  1.截止2016年底,各单位存量债务较2016年6月30日,如发生增减变动,将变化情况及相关资料如实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确认。

  2.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发改委的批复,如实填报在建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承建单位、总投资计划、截止2016年底已落实资金、后续资金来源、2016年计划融资等。

  3.债务单位为融资平台公司,需填报“融资平台资产情况”表。

  4.对于审计认定截止2016年6月30日历史债务数据存在争议的,经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确定。

  5.各债务单位要对每笔政府债务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包括债务信息的债权债务双方确认书、举债合同、债务资金入账通知书、债务偿还凭证、项目立项审批等资料。

  债务单位于12月5日前完成本单位债务数据的清理填报工作。

  (三)债务清理结果审计确认阶段(12月4日-12月7日)

  审计部门对债务单位上报的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结果,进行逐笔审计确认。将审计确认后的债务数据报送财政部门,出具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审计意见。财政部门按照审计确认结果核实并填报债务系统中的债务数据信息。发展改革部门完成对立项建设项目的审核确认工作。人行和银监部门完成对融资平台目录的审核和确认工作,以及完成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情况统计。

  (四)存量债务甄别阶段(12月8日-12月13日)

  财政部门根据审计确认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结合债务单位上报的存量债务资料,商有关部门后,开展债务甄别工作。将没有收益、计划偿债资金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甄别为一般债务;将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甄别为专项债务。

  (五)汇总审核阶段(12月14日-12月19日)

  1.财政部门汇总核实政府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结果,协调国资部门等相关单位做好政府资产的统计填报工作,全面梳理政府财力状况,分析债务风险,并将清理甄别结果报送县人民政府。

  2.发改部门负责对债务单位上报的建设项目,进行逐笔审核确认,对政府举债在建项目实行名录管理,并会同财政部门核实在建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3.财政部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审计部门,以2016年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融资平台名单为基础,结合审计后增减变化情况,锁定本级融资平台公司名单,并对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负债进行统计分析。

  (六)汇总上报阶段(12月20日-12月22日)

  12月22日前,财政部门汇总本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经县人民政府确认后,连同审计意见上报地区财政局。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需要衔接、沟通的事项多,同时还需要审计部门的审核确认,财政部门汇总上报。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此次债务的清理甄别工作。

  (二)如实填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地委、行署的工作安排,各部门一定要如实填报存量债务,要见人、见账、见物,每一笔存量债务都要有明确的偿还来源,严禁瞒报、虚报、漏报等行为。

  (三)责任追究。在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中,对债务数据弄虚作假,核实工作不认真,隐瞒项目收益、将偿债责任转嫁给政府,损害政府信誉等行为,自治区将提高该地区债务风险等级,情节严重的取消使用发债资格。对部门单位存在上述行为的,财政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冻结其项目经费及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3篇:部门预算实施方案

  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财政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支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按照“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的工作原则,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以上用于民生,努力为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16年县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

  (一)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比上年只减不增。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公务支出的督查问责,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格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深化基本支出改革,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工作,进一步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做好基础数据管理工作,推进部门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夯实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基础。

  (三)加强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加快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以项目库建设为核心,大力推进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完善项目信息,规范信息填报,做好入库项目的审核、论证、立项、遴选及排序等工作。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和部门决算的有机结合,控制和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四)加强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健全管理制度,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规范绩效评价试点项目选择和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和执行通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范全年用款计划编报工作,加强重点支出项目执行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支付资金。配合做好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六)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以配置流程和配置标准为核心的行政事业资产配置管理体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新增资产数量和经费。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构建和完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政国库管理之间依法合规、有机衔接、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

  (七)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提高部门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做好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细化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二、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

  (一)2016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确保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充分、合理预计部门预算中各项收入,真实、完整反映各项支出。在合理测算的基础上,分别编制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预算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应真实、详细。

  (三)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大审核力度,完善审批程序,2016年各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原则上不得超过2016年的预算规模。

  (四)预算编制与执行相结合。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细化预算项目,将预算编制同项目执行效率相结合,对2016年计划报送迟缓、执行效率不高,严重影响支出进度的项目,将考虑适当压缩2016年预算安排规模。

  (五)从紧编制项目支出预算。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除县委、政府已确定的重大支出以及教育、科学、农业等重点支出外,其他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按照零增长控制。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规范项目信息和项目文本填报,并对其他类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六)加大结转和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经财政部门批复确认的截至2016年底项目支出累计结余资金,除已在2016年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使用的部分之外,其余原则上应全部统筹用于2016年预算支出。对2016年执行可能产生的结转资金也应充分预计,并按要求填报。延续项目有结转资金的,应根据结转资金情况和项目年度资金需求,统筹安排财政拨款预算。对当年结转和结余资金比上年增加较多或长年累计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将根据财政部门压缩财政拨款预算总额情况相应压缩有关单位财政拨款预算。

  (七)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要求,对目录中公布的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以及2016年部门预算中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如实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制度办法,未按以上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得支付资金。对执行中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将不予审批。

  (八)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支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及安排的支出必须全部编制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购置车辆、大型设备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必须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对其他资产,如办公设备、家具等的配置,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配置标准,严禁超标准配置。

  三、收入预算的编制

  各单位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2016年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

  1、财政经费拨款收入,是指财政经费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

  2、非税收入,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和财政统筹,确定的本单位非税收入可安排数。

  (1)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应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非税收入项目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各单位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要编制到具体项目

  (2)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可安排数的具体口径

  A.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16年县财政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要求,继续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等非税收入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严禁收缴行为与财政拨款支出挂钩、非税收入与经费奖励挂钩;对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实行专款专用。

  B、单位留用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要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首先安排公用经费,其次再安排项目支出。

  C.预算单位自行管理的其他收入。是指未纳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管理,由预算单位自收自支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有收入的部门和单位在编报部门预算时,要严格恪守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收入不少报、漏报和虚报,真正做到全面、真实。年度执行中的超收部分,可通过调整收入预算安排单位支出。年度执行中的短收部分,财政部门相应调减预算单位支出预算。

  四、支出预算的编制

  部门编制的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按照定员定额标准并结合当年增人增资情况确定,项目支出需经财政部门审定后确定。

  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是由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三部分组成的。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非工资性津贴补贴等。

  工资福利支出的核定:按照单位2016年9月实有人数工资表,以县人事、编委、财政部门核定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奖金、在职人员非工资性津贴补贴等标准为依据,据实测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办公用房、个人)、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其他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定:按照核定的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内实有车辆、审定的取暖面积,根据定额分类分档定额核定分别计算。超编人员、车辆不予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非工资性津贴补贴、其他补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核定:按照单位实有离退休人数,以地区有关规定标准为依据,据实测算。

  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预算单位申请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要有明确的项目资金来源。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中央、自治区、地区有关文件及县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与实际工作情况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不能只反应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要细化到具体的实施项目,并对项目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确定本部门(单位)所在类、款下的“项”级科目。

  单位用非税收入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应首先安排单位必须和急需安排的项目,不得把项目支出硬缺口留到经费拨款项目支出上。

  五、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

  1、总体要求

  行政单位、一般全额预算单位,其基本支出全部按照2016年分类分档定额标准编制部门预算。

  2、对特殊单位的要求

  对于经费实行定额或定项补助管理的事业单位(含差额单位),财政部门只核定定额或定项补助数,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实行分类分档定额管理(涉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各项缴费预算,预算单位必须按照地区统一规定安排),单位结合自身收入具体细化支出预算。

  对差额预算管理的医院,只核定财政经费差额补助数,将补助数列入基本支出预算。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采取以收定支、自求平衡、细化支出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涉及个人的支出必须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对收入未纳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3、非税收入结余资金的编制。

  当年有非税收入的单位应完整准确编制非税收入预算,并在当年安排支出预算,如当年安排仍有余额,需要到下一年度进行安排的,其需要结转的部分在收入来源中不予反映。

  六、部门预算编制的程序

  2016年县部门预算编制采取“一上一下”的编制程序。

  (一)下达编制预算的时间

  9月10至9月16日前,财政部门拟定相关报表,进行软件设置,布置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向预算单位部署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事项和有关要求及下发参数。

  (二)预算单位编报预算计划

  9月17日至9月30日前,由各预算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事业发展计划,按照确定的预算安排原则和编制要求,结合上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由预算单位提出下一年度收支预算计划,报财政局各业务分管股室、采购办审核。

  (三)业务科室、预算审核

  10月8日至10月20日前,财政局各业务分管股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预算单位的基础信息、收入征收计划、政府采购项目、车辆情况及三公经费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统一报预算科。

  10月31日前,预算科根据预算单位上报的基础资料,结合有关法规,对预算单位上报的部门预算进行逐项审核,经局务会议审批后,将各单位项目支出报经县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形成部门预算草案。

  (四)批复预算

  预算单位的收支预算草案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报审,由财政部门在县人代会批准2016年部门预算的30日内,批复到各预算单位,完成部门预算编制的“一下”。

  七、编报要求

  1、请各预算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精心组织,确保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

  2、各预算单位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过程中,要对各项数据进行认真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财政局。

  3、非工资性津贴补贴按照县人事、财政部部门核定标准予以填报,在部门预算软件单位基础信息表“在职非工资性津贴补贴(人均/元/年)”一栏具体添列时,按照算术加权平均法,离、退休人员非工资性津贴补贴同上。

  4、部门预算一经批复,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遇国家重大政策引起基本支出增加或收入减少的,在报经人大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程序调整单位预算。

  5、各项支出要按照规范的要求正确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单位各项缴费安排的支出统一使用单位主款科目。

  6、认真编写收支预算编制说明。单位收支预算编制说明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预算编制说明的内容包括:单位的工作职责;机构人员、机构编制设置及增减变动情况;2016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分析;2016年本单位承担的任务和工作目标,2016年各项收入计划的测算情况,项目支出的使用方向和管理办法等。

  7、各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下发数据由财政局预算科负责下发。

  8、部门预算“一上”时,需要报送的资料:

  (1)预算单位编制的2016年部门预算录入报表、项目申报书两份(必须经单位领导人、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和报表一致的电子数据一份;

  (2)提供本单位2016年9月份统发工资明细表;

  (3)单位三定方案复印件;

  (4)办公用房(需供暖)的房产证和供暖合同;

  (5)报废及新增公务用车的相关手续、车辆编制的批复文件;

  (6)2016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本文来源:http://www.easydail.com/10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