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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社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面是www.39394.com烟花美文网小编整理的2016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三篇,供大家参考!

  2016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三篇

  2016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社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社区成立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居委主持工作季静珠任组长,安全干部陈丽斌、社区民警朱耀南为副组长,全面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成员由全体社工、协管员、大联勤队伍组成,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实施、整治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根据镇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明确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领域。对小区居改非、违章搭建、街面密集场所、小区地下空间、非法加工点等重点开展专项治理。

  (二)重点内容。居住小区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楼道、阳台、天井是否有堆物,来沪人员居住地、私房出租乱拉电气线路,群租、居改非;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包括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完备、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其他违反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组织协调“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生产状况,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典型的、屡禁不止的、顽固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上报镇安全办,按要求上报情况报表。定期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并做好总结,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告知书等各种形式,广泛发动联勤志愿者、居民骨干,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居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把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依法打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轨道。

  2016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二

  根据《关于印发〈高新区、综保区、白云区白云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筑高综白安指办字〔20XX〕2号)文件精神,我社区认真落实4月21号全国、全省安全视屏会议和近期三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完成全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红云社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欧阳知戎(党委书记)

  刘志刚(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吴琳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武装部部长)

  杨劲(党委委员、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辉(党委委员、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肖德刚(党委委员、党政工作部部长)

  杨晓晴(党委委员、社会事务部部长)

  颜富华(党委委员、群众工作部部长)

  邓进(党委委员、城市管理部部长)

  祝洪珊(红云居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思菊(新星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田玉梅(蓝天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冯永芳(天林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部,杨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晓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使我社区中心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得到有效整治;确保实现全面安全生产各项既定目标。

  四、实施步骤

  从20XX年5月22日开始,到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

  制定本辖区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确保专项行动的启动。

  (二)配合执法,监督整治阶段(6月—8月)

  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阶段(9月—11月)

  通过采取联合执法、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安全排查隐患逐一检查,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中的重点问题、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检查,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留死角。

  (四)总结阶段(12月)

  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五、工作内容

  (一)重点检查范围

  以辖区内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工作责任

  1、配合区公安分局,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非法储存、运输、经营、使用民爆用品;

  2、配合区消防大队,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单位的安全监管,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易爆易燃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不符合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违规使用易燃活动板房材料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不健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

  配合商务局,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点、农贸市场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各经营户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配合区安监局,对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重点查处;

  4、排查社区内有无“黑窝点、黑作坊、黑加工点”等违法生产经营点。

  5、配合教育局,加强辖区学校周围的安全检查。

  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六、其它要求

  每月28日报送《三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检查统计表》

  2016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三

  根据《塔什店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矿山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结合我片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炉院街片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的治理。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努力实现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基本杜绝,各类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生产安全秩序规范。

  二、组织机构

  组长:马玉红(社区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吐逊古丽(社区主任)

  艾合买提(社区副主任)

  成员:阿卜杜卡哈尔(综治委员)

  古丽波斯坦(司法委员)

  李彬茹(社区委员)

  梁建华(社区委员)

  阿依努尔(社区委员)

  帕提古丽(社区委员)

  刑警月(社区委员)

  。

  三、重点范围、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辖区内建筑施工、市场、重点单位等领域。

  重点内容:将打击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建设工地区域内的出租屋、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以及“六小场所”作为重中之重。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擅自改变使用性质,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

  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3)建筑工地集体宿舍墙面、顶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

  (4)在建工程内住人。

  2、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4)非法违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

  3、消防:

  (1)消防安全合法性手续不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2)“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3)人员集中住宿的宿舍、建设工地、“六小场所”未配备灭火器材的;

  (4)出租房屋使用明火做饭未与居住房间分开设置的。

  4、城镇燃气:

  (1)天然气经营企业未落实天然气设施(门站、阀井、调压箱等)维护和巡检制度的;

  (2)圈占、压占燃气设施的;

  (3)倒灌超过使用年限和检验期限液化气钢瓶的;

  (4)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擅自经营的;

  (5)灌装量与标注不符的。

  四、工作分工

  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小型商业场所、出租房屋等“三合一”“多合一”“六小场所”开展检查监管工作。在分工范围内,加大与相关执法部门的配合。

  五、时间步骤

  依据社区实际,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XX年4月26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6日—5月20日)社区充分利用各有利条件,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宣传,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7月31日)全面排查摸底辖区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处,切实解决本辖区,并及时准确做好“打非治违”工作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社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21)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向管委会安监站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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