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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计算公式作为银行存款利息、贷款利息等等计算的一种基本计算方式,无论在银行的日常结账环节还是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都发挥了不小的作用,而且其作用将会越来越大。小学生作文网www.zzxu.cn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国债逆回购 计息供大家参考选择。

  国债逆回购 计息

  国债逆回购新计息方式实施 节假日效应将逐步淡出

  每逢节假日,逆回购收益率经常跳涨,20%、30%,甚至50%,初看确实挺高,但实际并不是这么回事。

  5月22日起,国债逆回购新的计息方式正式实施。根据新规则,回购计息方式将到期购回价计息天数由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新规实施后,逆回购的“节假日效应”将逐步淡出。

  4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涉及债券交易进行了修改。

  本次调整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增加质押式回购开盘价和收盘价计算方法的相关条款,即调整回购收盘价的计息方式。

  质押式回购收盘价将由目前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若当日无交易,则取前收盘价。深交所债券质押式回购收盘价计价规则仍按交易时间最后3分钟收盘集合竞价价格,维持不变。

  具体修订为第4.1.3条修改为:“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债券质押式回购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二是修改债券回购购回价的计算公式,即调整债券质押式回购计息方式。债券质押式回购的计息天数将由目前的名义天数改为资金实际占用天数,同时将全年计息天数统一为365天。

  具体修订为:原第十八条修改为:“回购到期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购回价公式计算应进行交割的资金和质押券数量。

  购回价计算公式为:购回价=100元+年收益率×100元×实际占款天数/365。

  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日历天数。调整的影响主要是平滑了逆回购利率因节假日因素带来的市场波动。

  所以,新规后逆回购利率将相对平稳,只有在年末、季末等真正“钱荒”的特殊时点才可能出现收益率暴涨的情形。

  国债逆回购 计息

  交易所国债逆回购改了计息规则,散户“端午节福利”一样不变!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证证券交易所在一个多月前的2017年4月14日,分别修订发布了两个交易所涉及债券质押式回购的相关规定,对国债逆回购计息方式进行调整。而相关计息的新规则,在今日(5月22日)正式开始实行。

  对于过去几个月已经趁着国内金融市场资金利率水平走高而“大薅机构羊毛”的众多散户而言,多位业内人士均向中国证券报(公众号:xhszzb)记者表示,本次交易所国债逆回购计息规则的修改,主要体现在“计息天数”和“利率收盘价计算”两个方面,新规实施之后并不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息收入产生明显影响。甚至在新规实施初期,散户反而可能因“周四效应”的惯性,在新计息规则上有所得利。而另一方面,在当前金融机构的“钱紧”即将撞上端午小长假和月末时点之际,散户在本周末的端午节之前,有望再度实现“高息借款”、轻松收得端午节长假的国债逆回购红包。

  新规意在平滑资金利率

  最近几年,随着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债券质押式回购、尤其是国债逆回购交易量随之大幅增加。数据显示,截至5月22日,今年以来上交所GC001(1天期国债逆回购)的累计成交量已突破人民币75万亿元,绝大多数交易日的日均成交量均在7000亿元以上。而对于今天起开始实施的相关新规则,业内人士则普遍指出,新规定主要对“计息天数”和“利率收盘价计算”两个方面进行修改,根本目的则在于平滑国债逆回购利率的波动性。

  具体来看,在计息天数方面,新规则下的国债逆回购计息天数,由“名义天数”改为实际资金占用天数,即从以往名义上的“交易日”天数,改为实际资金占用的“自然日”。

  在不考虑特殊假日的因素下,每个周一上交所的GC001品种,新规实施之后的实际占用资金天数为1天;新规之前的实际占用天数,也为1天,两者在新规实施前后的计息天数上没有发生变化。但GC007品种的在新规前后的实际资金占用天数,则分别为9个自然日(7个交易日)和7个自然日,因此实际资金买卖双方博弈的利率定价、以及实际的资金利息总额也会不同。

  整体而言,回购到期第二次结算的价格为国债购回价,修改后的购回价计算公式为 :

 

  而在以往,实际资金占用天数则是按照交易日计算。尤其“周四效应”往往就都会导致上交所的GC001、深交所的R001,名义上是借一天期资金,实际资金占用却是3个自然日(周五、周六、周日)。本次新规之后,在不考虑特殊假日的因素下,在计算周四GC001、R001的利息时,则就要计算3个自然日的利息,相应的成交资金利率则仅是1个自然日的资金利率,而不是新规前名义上1个交易日、实际3个自然日的资金利率,这样也就使得以往的“周四效应”,由此得到消除。而每周五的GC001、R001,成交利率和计息天数也一样按照自然日计算。

  而在收盘定价方面,本次上交所将国债逆回购的收盘定价,由此前的“以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计算加权平均价格”,修改为“以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这样的计算方式,也会使得收盘价更加具有当天市场成交的代表性。

  来自兴业研究公司等机构的分析观点表示,本次新规实施之后,交易所国债逆回购计息方法将更为科学合理,也与银行间市场资金拆借交易保持了一致。在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利率波动有望显著平滑的同时,市场收盘价也会更加合理。

  短期或将利好散户

  而对于本次新规对主要以“借钱给机构”的个人投资者的影响,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新规实行之后,市场成交利率虽按照自然日定价,但个人投资者可以在国债逆回购交易中获得的利息收入,基本不会受到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无论是按照交易日,还是按照自然日,市场都还是一样“随行就市”的进行定价。只是散户投资者在实际借出资金、填写资金利率时,要提前根据实际的资金占用天数,报出合理的“卖出价”。

  与此同时,上海某券商固收负责人则进一步向中国证券报(公众号:xhszzb)记者表示,由于新规实施初期,部分资金拆出方可能还没有熟悉新的计息规则,“周四效应”的惯性,反而将使得最近几周周四的资金利率继续偏高,这对于散户投资者可能构成“短期利好”。该市场人士由此建议,个人投资者近期可以重点关注每周四国债逆回购的交易机会。

  散户“端午节福利”几无影响

  当前,随着端午小长假和5月月末的临近,来自债券市场的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本周后半周市场资金价格,很可能再度受到这一特殊时点性的影响,再度出现显著走高,对于散户投资者而言,仍然可以继续在近期股市疲弱的背景下,选择通过参与国债逆回购交易的方式,收得一个端午小长假的红包。

  例如,如果本周四(5月25日)个人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GC001交易、拆出10万元资金,在成交利率为4%的情况下,考虑到端午假期实际资金占用为5个自然日(5月26日、5月27日、5月28日、5月29日和5月30日),实际获得的利率收入就为:

  10万元*(4%/365*5)=54.79元;

  与此同时,如果这笔钱只是躺在股票账户上,则能够获得的利息收入则只能按照0.35%的活期存款计算,实际获得的利率收入仅为:

  10万元*(0.35%/365*5)=4.79元;

  一目了然,两者的利息收入相差高达10倍以上。

  国债逆回购 计息

  国债逆回购新计息方式周一正式实施 制度修改主要为两方面

  逆回购30%收益,再也看不到了。明天,5月22日,国债逆回购新的计息方式正式实施!

  根据新规则,回购计息方式将到期购回价计息天数由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新规实施后,逆回购的“节假日效应”将逐步淡出。

  曾经的逆回购30%收益呢?其实还在

        不少投资者都会在每个月底或季末参与国债逆回购,收益有时高到吓人。今年3月30日,上交所隔夜国债逆回购GC001(3.675, 0.15, 4.11%)盘中最高飙升至32%,深交所隔夜逆回购R-001(3.673, 2.27, 162.36%)最高飙涨至26.81%,在当时A股连续四天大跌的情况下,逆回购简直逆天的超高收益,可谓冰火两重天。

  但是,这么高的收益,都是以名义天数得出的计算结果。举个最直接的例子,春节前做逆回购,因为调休和交易所休市等因素,实际占用天数可能为七八天。如果按照以前的逆回购报价,可能收益会有28%,但是按照新规报价,收益就会是3-5%。

  为什么呢?以前是把春节期间的收益都算到了节前的这一天。事实上如果把收益平摊的话,实际年化收益也就只有3-5%。所以说,以前的30%逆回购收益都是虚高,但是却使得不少投资者趋之若鹜。

  新规实施后,逆回购的“节假日效应”将逐步淡出。大家也会发现,如果按照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息的话,看上去收益率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逆天啊,跟按照实际占用天数计息的货币基金其实也差不多呢!更何况持续的时间也就季末那么几天而已!

  我们再来描述下债券质押式回购:

  债券质押式回购是指,正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通俗来说,有资金的一方(逆回购方)将钱融给需要资金的一方(正回购方,他需要质押债券才可以融资),到期向正回购方收取一定的利息。

  本次调整主要有两方面内容:

  01、调整债券质押式回购计息方式

  债券质押式回购的计息天数将由目前的名义天数改为资金实际占用天数,同时将全年计息天数统一为365天。

  影响:平滑了回购利率因节假日因素带来的市场波动。

  具体修订为:原第十八条修改为:“回购到期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购回价公式计算应进行交割的资金和质押券数量。

  购回价计算公式为:购回价=100元+年收益率×100元×实际占款天数/365。

  (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日历天数。”)

  02、调整回购收盘价的计息方式

  质押式回购收盘价将由目前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若当日无交易,则取前收盘价。深交所债券质押式回购收盘价计价规则仍按交易时间最后3分钟收盘集合竞价价格,维持不变。

  影响:提高回购收盘价的市场代表性。

  具体修订为:第4.1.3条修改为:“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债券质押式回购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举两个实操例子更清晰

  马上就是端午节小长假,上交所发布(微信公众号:chinasse)给出了一个特别实战的例子供大家体会:

  案例一

  假设资金的实际年化利率为3%,5月25日(周四)进行的1天期回购,首次资金交收日为5月26日(周五),到期日为5月26日(周五),到期资金交收日为5月31日(5月27日至30日为周末及端午假期休市),回购名义天数为1天,但实际占款天数为5天(5月26日至5月30日);按老规则计算,计息天数等于名义天数,为1天,不考虑其他价格影响因素情况下,投资者需自行将回购利率报价调整为15%(3%*5),在这种情形下,投资者报价会较正常市场利率水平有大幅上涨;按新规则计算,计息天数等于实际占款天数,为5天,投资者只需按资金实际年化利率报价,即按3%报价。

  案例二

  5月26日(周五)进行4天期回购,首次资金交收日为5月31日(周三,端午节后首个交易日),到期日为5月31日,到期资金交收日为6月1日(周四),回购名义天数为4天,但实际占款天数为1天;按老规则计算,计息天数为4天,不考虑其他价格影响因素情况下,投资者需自行将回购利率报价调整为0.75%(3%/4),在这种情形下,投资者报价会较正常市场利率水平有大幅下跌;按新规则计算,计息天数为1天,投资者只需按资金实际年化利率报价,即仍按3%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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