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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以下是小学生作文网www.zzxu.cn 分享的{2017年北京廉租房申请}2017年北京廉租房,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017年北京廉租房申请}2017年北京廉租房
2017年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
【承办机构】: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办理事项】:廉租房申请
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2、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3、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4、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申请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对申请家庭进行调查;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进行初审公示;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内容补充】: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咨询专区
一、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是多少?如何申请?
【回答】:目前北京市城近郊八区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如家庭愿意将原住房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按全额面积标准配租;如家庭不愿退出原住房,按差额面积配租。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即可。
二、廉租房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多少元才可以?
【回答】:根据规定,廉租房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三、我家5口人,总资产35万元,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
【回答】:5口人家庭总资产低于35万元,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之一。
2017年北京廉租房
2017年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流程、补贴标准
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
1. 具有5年以上北京户口;
2. 符合晚婚年龄;
3. 离异的单身申请人,离异需满3年及以上;
4. 家庭上一年月收入低于人均580元;
5. 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 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 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5年内未出售或转让过房产;
8. 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北京各城区廉租房申请条件
北京市不同城区的居民,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也不同。比如通州区的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得高于960元,人均居住面积不得高于7.5平方米。具体的申请条件,可见下表:
区县家庭人均月收入(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家庭总资产净值(万元)
1人户2人户3人户4人户5人户及以上
城六区9607.51523303840
通州区9607.51523303840
门头沟区7317.51523303840
房山区7317.51523303840
顺义区731101116212628
昌平区731101020253035
大兴区7317.51218243032
怀柔区7317.51116212628
平谷区7317.51218243032
密云县73110610162025
延庆县7317.5913.51822.524
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北京廉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证明材料名称相关信息获取替代方式
1取消类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申请家庭诚信申报,各部门联网信息比对核查
2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家庭诚信申报,各部门联网信息比对核查
3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申请人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
4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申请人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
5无业、失业人员个人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申请人诚信申报,出具书面承诺书
6调整类
申请家庭成员住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前原地址住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住房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或名下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住房证明
二、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
1. 提出申请;
2. 接到办事处受理并调查申请家庭,给出配售方案;
3. 区县复审;
4. 北京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5. 摇号配租配售;
6. 摇中进行配租;未中的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北京廉租房补贴标准
1. 廉租房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每月补贴40元;
2. 城八区廉租房补贴最低限额调整为550元/月,最高限额为1500元/月;
3. 远郊区(县)可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区(县)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及最低和最高限额标准。
廉租房政策制度
在中共十七大报告的第八部分,胡锦涛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同时还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是党代会报告中第一次专门提及住房保障制度,更是第一次谈到保障方式和保障对象。这意味着:
首先,它表明执政党更加关注“安居”等民生问题。住房价格不断攀升,民众的压力越来越大。党代会报告在重点强调教育、医疗问题的同时,也将住房保障写入其中,体现了对民生的关注和对民意的尊重。
这一表述也表明:中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已经有了重大调整。
自“安居工程”开始,中国的住房保障工作已经进行了十多年。十多年来,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心一直是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是其前身)。直到现在,各地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中,也仍然把经济适用房排在最前面。无论是支持力度还是建设规模,经济适用房都远远高于廉租房、双限房等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然而,在十七大报告中,却只见廉租房,而不提经济适用房。同时,保障对象也从原来的“中低收入家庭”转变为“低收入家庭”。
这一政策调整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初见端倪。在这个《意见》中,廉租房已经成为住房保障方式的首选,经济适用房则退居第二位,住房保障的对象也开始收缩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一政策的转向在十七大报告中得到了最权威的确认,从而确定了廉租房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地位。
保障方式和保障对象是保障制度的两大核心内容。这两个方面的调整,意味着我国的住 房保障制度一次理性、务实的调整。
经济适用房从诞生之时起,就一直饱受非议。刚开始,质疑的还只是理论层面,比如经济适用房这种半计划半市场的半商品房,会干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补供方”的保障方式也不太公平。而在实践中,人们发现经济适用房的问题更多,其中最要命的是申购资格的认定非常困难。政府无力审查众多的申购者,很多地方的政府就把资格审查工作甩手委托给开发商,导致审查程序形同虚设,于是出现了开着私车住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后来,人们又发现,经济适用房虽然比商品房便宜很多,但真正的低收入家庭仍然买不起,即使他们得到了购买的机会。此外,经济适用房如何转让也是个棘手的问题。
理论上有资格申购经济适用房的人群非常庞大,而事实上能买到的只占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这对大多数有意申购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来说,保障效果其实是“口惠而实不至”,而政府实际上也确实无力保障那么多人的住房。争议逐渐延伸到两个问题上:一是住房保障的标准是不是太高?是应该保障“有房产”还是保障“有房妆?二是住房保障的范围是不是太大?住房保障应该优先保障谁?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认为:住房保障制度的首选应该是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应该逐步淡出住房保障体系;而且中等收入家庭也不应该纳入保障的范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该成为优先保障的对象。
这些意见最终得到了最高决策层的采纳。很显然,“住有所居”的保障标准就是“有房住,而廉租房也正是这个标准的具体体现。同时,保障对象也最终收缩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样调整的好处显而易见:一、“补需方”的方式更加公平;二、“好钢用在刀刃上”,政府可以把有限的资源和财力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三、资格审查难度大减。由于符合条件的申购人数大幅减少,审查认定的工作量随之剧减。并且,不具备产权性质的廉租房,也避免了很多“投机”。
在建设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要求下,各地已经加大了廉租房的建设和推行力度。在国务院出台的《意见》中,对廉租房的建设作出了很多硬性的要求,尤其是在保障廉租房建设资金方面,规定得非常具体。但成效还不显著。很多地方的政府对廉租房的建设和廉租房制度的推行并不积极,这显然不符合国务院的要求,也不符合十七大报告的精神。这种状况应该早日改变。
管理新规
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有关规定。明确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
福利制度
廉租房的福利性特点,决定了其与一般商品房的开发与运作有着明显的不同。然而也正是由于这些特点的存在,廉租房的开发与运作面临新的困难。廉租房一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中重要的住房制度之一,虽然建立时间不短,但是因为种种因素的制约发展程度有限,成为当前房地产市场结构性失衡的关健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