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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我是在百无聊赖的情况下翻开这部小说的。翻开之前从名字来看,我已经做好了看一个苦大仇深,生活艰难的可怜人的故事,甚至已经做好了放手的准备。因为依着我当时烦躁的心境,是不大适合看这种悲惨的小说的。但是,余华确实出乎了我的预料,从而使我像看一个笑话一样乐呵呵的看了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从小在爷爷和二叔的照顾下长大,并且通过卖血初次改善了自己的生活——娶了一个媳妇。这是一个喜剧的过程,其结果是,他有了家庭,便有了以后的许多悲欢,也有了以后更多次的卖血。在许三观以后的生活中的,每次家庭有了大的过不去的灾难的时候,他都靠卖血来渡过:大儿子许一乐打了人,他靠卖血去偿还医药费;全家吃不饱肚子时,他靠卖血来买面条;二乐的生产队长来了时,他靠卖血得来的钱招待;一乐生病时,他更是连命都不要了,一路卖着血去了上海……

  这样看来,这确实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其实不然。“悲惨”是许多不愁衣食的现代人的看法,而在我看来,许三观的一生,我更愿意用“坚韧”与“满足”来表达。坚韧是说他在遇到困难时不会逃避、退缩,而是勇敢的去解决,去担当。这困难有时是外来的,有时却是自己家内部的,而满足则是说,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在许三观的家庭里,一直有一个令他很痛苦的事情,那就是自己最喜欢的大儿子许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当他一开始知道这事时,很愤怒,很委屈,甚至一度将一乐赶了出去,让他去认自己的亲爹何晓勇。但是,当何晓勇死不认账的时候,他就又心软了,不光将一乐又养了下去,在一乐把同伴打伤之后,还卖血去替他偿还医药费。而且在一乐以后生病之后,他更是不要命似得一路卖着血去上海为一乐治病。如果说好听点,许一观的身上散发着人性的光辉,但我更喜欢用“真爷们”这样的俗话去评价。可以说,许三观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俗人,没有读书,没见过什么世面。但他身上所具有的那种人性的淳朴与真善美,却是许多读书人都不曾具有的。一个刚强的男人好当,但一个能吞得下自己的委屈,能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家人胜过爱自己的有责任感的男人,却是令人感动且敬佩的。

  此书中令我感概颇深的还有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在书的前半部分,除了在生活上的精打细算可以令人称道外这几乎就是一个泼妇的形象:嘴上挂着瓜子皮和人说话、受了委屈就蹲在门槛上大哭大叫,丝毫不懂得家丑不可外扬的道理。但是慢慢的,我就不那么讨厌她了,因为她的身上有许多即使是知书达理的现代人依然没有的优点,最明显的便是她能够知道好歹。其实一开始,她真正喜欢的人是何晓勇,她一开始嫁给许三观是受父亲被迫的,于是便有了一乐的事情。但是,在一乐打人之后,她去找何晓勇时,何晓勇不仅不认账,还打她,就是一乐亲自去认祖归宗人家还是把一乐赶了回来。在许三观卖血还医药费之后,她依然是大哭起来,但这次,却是感动的哭,依然大叫了起来,但这次,却是感动的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我今天才知道我前世还烧了香,让我今生嫁给了许三观……”而这种感情在书的最后达到了高潮。当许三观老了之后,再也卖不成血了,他老泪纵横的在街上游荡,三个儿子来到跟前,都说他给自己丢人的时候,许玉兰又大哭大叫了;“你们三个人啊,你们的良心都让狗叼走了……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看到此处,我被这对夫妻再次深深的感动了,深思了半天,我也只有这样一句话:许三观这一辈子,不亏!

  总的来说,《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里面充满了各种人性的纠结,满了各种对人性的批判和赞扬,令我充满了感动和感叹。读此书,就好像在一个普通人的一生中相伴而过了几十年,而不是一个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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