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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税服务厅工作总结3篇

  办税服务厅工作总结1

  2015年上半年,办税服务厅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相关科室及广大纳税人的密切配合下,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团结合作、齐心协力,以年初确定的工作主线为指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安排和部署,以“大走访”活动要求为基准牢固树立“人民税务为人民”的治税宗旨,践行区局“说话和气、办税认真、依法征管、人民满意”的工作要求,全年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税收质量,同时重点抓好制度落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模式,构建征纳和谐环境,使得办税服务厅在落实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服务礼仪等方面都迈向了一个新的台阶,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 2015年上半年组织收入及总体工作情况

  截止6月30日,我局共组织各项收入16208万元,其中办税服务厅组织各项收入5461万元。截止6月30日共办理税务登记证452户(其中个体344户、企业73户、外来施工企业报验登记35户),变更341户,注销210户(其中个体152户、企业58户),办理停歇业7户,外管证151 份,非正常户13户,定额核定441户,发票核定132户,减免税40户,截止目前我局登记正常纳税人513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3850户(未达起征点3775户、三方协议扣款40户、银行扣税户35户)、企事业单位943户。2013年上半年共受理新办证及二手房交易732户,共入库各项税收近 546万元。发售机打发票39835份,定额及手工发票1794本,代开一体票1222份,开具完税证1454份,开具缴款书2894份,代开建筑业发票 317份,日平均接待纳税人次182人次,每个窗口日接待人数46人次。

  二、2015年工作亮点纷呈

  (一)加强制度落实,理顺征管流程,切实提升工作效率

  1、认真落实各项制度,严纪律,强队伍。根据单位工作安排,制定了本科室2013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并于年初与科室干部签定了党风廉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及综合治理等责任书,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求干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及税收政策,并将制度的落实纳入“纳税服务标兵”的评选以及执法检查的重点考核项目,做好科室内部及科室间的制度落实双向监督,严格工作纪律,提升征收工作队伍的整体执行力。

  2、理顺征管流程,切实提升工作效率。结合《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的修订以及征管软件的系统更新,实施组织科室人员对流程进行学习规范,保证文书流程、表证单书、操作流程更加规范,同时加强内部信息资料的流转和共享,节省信息重复流转的时间,切实提升工作效率。

  上半年,区局对征管软件的模块进行了两次修改,我科室认真研究模块新修改的功能,及各项注意事项对征收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保证征收人员能够准确运用,降低差错率,提升工作质量。

  (二)优化创新、精益求精,争创一流服务

  1、内外协作,整合资源,打造高素质征收队伍。上半年办税服务厅人员有新进有离岗,从加强内外监督,提升工作质量的角度对人员岗位进行了调整,用AB岗的形式对临时聘用、实习人员进行培训和岗位监督,同时对新进的正式人员进行岗位系统培训确保了迅速进入工作岗位。上半年工作效率较去年下半年有明显提升,纳税人满意度逐渐提升。在工作模式上不断创新尤其是在纳税人聚集时合理调配工作任务,在保证工作分配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出了一种轻松、快乐、和谐的工作氛围。

  与后台票证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定了《票证审核管理办法》,有效加强了票证使用人和审核人的责任心,降低了差错率,也激发了票证使用人票证审核的创新意识,例如交叉互审、科所长抽审,有效提升了票证质量。前后台的协调配合也及时发现前台征收人员出现的各项问题,加强监督的同时,及时整改出现的问题,有效提升了工作质量。

  2、创新工作模式,争创一流服务。始终以区局“人民税务为人民”的治税宗旨为原则,坚持为纳税人提供满意贴心、温馨周到的服务,充分应用叫号机的排队优势,与“科所长轮班制”相结合有效避免了纳税人排队引发的争执和重复排队的现象,尤其是双显屏的使用实现了办税全程透明化和服务管理信息化,有效降低了差错率,节省了纳税人的时间,提高了办税效率,纳税人满意度不断提升。

  3、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效能建设,保证政策落实。

  一是通过整合服务资源,对纳税人要求办理的各项涉税事宜,实行“一窗通办”的同时,加强信息的内部流转,环节紧扣,限时办结,延时服务,做到责任到人、办事到位,交叉互补,全员参与,人人执行,个个遵守;

  二是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审批手续和审批环节,大范围推广“免填单”的使用,畅通科室间的信息流转渠道,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程序;

  三是加强推广“税库银”横向联网申报,刷卡缴税,为纳税人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降低征收人员职业风险;

  四是坚持“未达起征点户”简并征期(半年一次)申报,按半年周期将未签字户信息传递给管理科进行催报催。保证契税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优惠政策宣传到位、审核到位,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同时确保政策执行不偏差。

  五是规范台帐管理,按月对征管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便于资料的调取和信息审核与共享。同时科所长对所有归档资料进行纸质电子的信息比对和提供资料齐全的审核,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无法整改造成影响的实施责任追究。

  六是按照区局2013年3月停止使用手工发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了旧版发票的清理缴销,并对极大发票实施有序推广,对纳税人做到了一对一的辅导,保证了手工换机打后纳税人开票的正常。同时分两批对税控收款机进行了推广,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和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了发票的供应、开票的正常。继续加大发票超定额补税力度,针对领购发票的固定业户严格执行缴销超定额补税制度,以票控税成效显著,按季传递发票超定额补税信息,给管理科及时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为管理科提高管户质量提供依据。

  办税服务厅工作总结2

  今年来,我局围绕深化“面、线、点”服务体系,以“互动服务,创新创优”活动为载体,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出发点,健全纳税人需求响应及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办税服务厅和上办税平台建设,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现将前阶段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计划安排作简要的汇报:一、前阶段纳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分为常规工作、特色工作和探索性工作。

  (一)常规工作

  1、开展“互动服务、创新创优”载体活动下发“互动服务创新创优”载体活动的实施意见,县局成立载体活动领导小组,全面布置开展载体活动。力争以载体铸品牌,以品牌促服务。

  2、通过电视、广播等多媒介进行税收宣传三月份,蔡局长走进县人民广播电台“政风热线”直播室,与纳税人互动交流。

  3、召开纳税服务座谈会,集思广益3月27日,县局就纳税服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座谈,收集多方意见,形成全县XX年纳税服务工作整体思路。

  4、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

  (1)成功举办“走进国税”暨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4日,按照市局的统一布置,我局特邀县政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纠风办、县检察院、部分园区(镇区)领导,县重点税源企业法人代表,县局行风监督员代表,以及县电视台、中国阜宁、阜宁新闻、《阜宁日报社》等新闻媒体朋友,与阜宁县局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干部职工代表一起,共同见证阜宁国税“走进国税”暨第22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启动,一是组织了办税厅观摩活动,二是组织了“纳税服务报告”活动。

  (2)各分局根据实际组织多种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结构性减税营改增企业集中行”、“和谐国税--党政领导共话税收镇区行”、“支持扩张新特产业园区行”、“支持扩新特产业园区行”、“服务二十强新特产业园区行”

  5、组织开展政策解读活动3月日,阜宁县国税局特邀请了南京大学赵小刚教授,先为全县所有国税干部培训了小企业会计准则,3月日赵教授对我县所有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业务辅导和相关政策解读。4月19(详细定稿版)纳税服务科联合多部门开展医药行业行业整顿和政策解读活动。

  6、开展送政策、送温暖活动今年2-3月份,国税领导班子率领相关科室人员到挂蹲点阜宁县邵湛村、河北村开展走访,送税收知识,解读优惠政策,捐钱物,送温暖,阜宁县电视台作专题报道。

  7、畅通12366服务投诉热线,解答纳税人的疑难问题今年,我县计接收省12366来的投诉电话2条,解答纳税人直接电话咨询余次,县纳税服务科同志均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回复解答。

  (二)特色服务方面

  1、开展服务“二十强”专项服务3月27日,县局专门召开纳税服务专题会议,集思广益,成立专门服务小组,形成阜宁服务二十强实施方案

  2、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实施项目化、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三)探索性工作做好服务性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一是通过实地走访,为阜宁长远发展进言进策;二是对营改增大企业进行跟踪性服务,三是协同调研总部经济对我地的税收影响。6年基层纳税服务工作总结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那么税务机关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永恒主题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满足社会对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认识有误区。从税务机关内部看,一提纳税服务,就认为是行风评议的事,是办税大厅、窗口的事;就社会而言,认为税务机关理应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求甚少,对纳税人更无要求可言。“纳税服务、人人有责”的思想没有深入人心。

  (二)纳税服务重点排序错位。纳税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而现今一提纳税服务,人们想到的多是文明礼貌、便民设施这些浅层次的服务。背离了这个排序,我们的服务工作就会陷入舍本求末、举步不前的境地。

  (三)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高。当(详细定稿版)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而税务部门“素质化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重监管,轻服务”根深蒂固。在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下,税务机关习惯于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然后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其偷逃税动向。这严重忽视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造成全社会陷入纳税信用危机的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外部投资环境。

  二、纳税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一)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是纳税服务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强化依法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纳税服务的基础。为所有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

  (三)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确保公正公平原则得以落实的有效手段,信息公开是世贸规则对行政透明度的整体要求,也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

  (四)效率原则。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是纳税服务的生命线,全面实现服务“提速”是纳税服务的必然发展趋势。现代税收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络等先进手段,改进申报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五)诚信原则。政府诚信使用税收,是纳税人口服心服纳税的必要前提。税务机构诚信征税,是税务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取信于纳税人所做出的表率;纳税人诚信纳税是企业信用的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

  三、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设想

  (一)增强服务理念

  1、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要求去认识,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工作,就是税务部门在实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事项,就是在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具体的检验标准有两个:一是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正、宽松的税收环境;二是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条件。

  2、要从依法治税、以德治税、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高度去认识为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服务,既是税务部门履行其职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税务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以及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试想:如果没有纳税人的满意,哪有征税方工作的顺利发展!我们只有真正解决了认识问题,切实转变治税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建立“服务型”机关的理念,才能能动地把为纳税人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追求人性化就税务部门而言,不但要让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能办事、快办事”,而且要“好办事、事办好”。因此,人性化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1、要从一刀切服务向有侧重点服务转变。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2、要从单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纳税辅导等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产品结构、市场占有份额、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配等综合信息,最终为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服务。

  3、要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主动深入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详细解释,减少由于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互动促发展只有让纳税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判”,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纳税服务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1、事前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服务措施的出台,要通过不同方式请纳税人共同参与。曲阜市地税局将“约谈制”引入税收管理,既帮纳税人“当好家、理好账、交好税”,又请纳税人“挑毛病、提建议、促提高”,实现了征纳“双赢”效果。

  2、事中监督。税务部门推行“地税局长服务日”、聘请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监督员、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推行民主评税,以及强化效能监督举报机制、开展明察暗访等,都是健全监督机制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维护纳税服务的公正性。

  3、事后评判。“服务行不行,纳税人来评”,纳税服务评判权回归纳税人,既是尊重纳税人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大对税务机关的有效监督,强化服务效果。

  办税服务厅工作总结3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首次在法律层面上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并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职责。那么税务机关如何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将纳税服务作为一个永恒主题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满足社会对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认识有误区。从税务机关内部看,一提纳税服务,就认为是行风评议的事,是办税大厅、窗口的事;就社会而言,认为税务机关理应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其它各职能部门要求甚少,对纳税人更无要求可言。“纳税服务、人人有责”的思想没有深入人心。

  (二)纳税服务重点排序错位。纳税服务的重点要放在“公正”和“效率”两个方面,而现今一提纳税服务,人们想到的多是文明礼貌、便民设施这些浅层次的服务。背离了这个排序,我们的服务工作就会陷入舍本求末、举步不前的境地。

  (三)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高。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而税务部门“素质化服务”的理念尚未形成,必然影响纳税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重监管,轻服务”根深蒂固。在传统思维方式的影响下,税务机关习惯于预先设定所有纳税人为偷税嫌疑对象,然后逐级制定管理办法和措施,监控其偷逃税动向。这严重忽视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造成全社会陷入纳税信用危机的恶性循环,直接影响了外部投资环境。

  二、纳税服务应遵循的原则

  (一)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是纳税服务的前提。纳税服务是税收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强化依法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纳税服务的基础。为所有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是税务部门追求的目标。

  (三)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是确保公正公平原则得以落实的有效手段,信息公开是世贸规则对行政透明度的整体要求,也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

  (四)效率原则。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是纳税服务的生命线,全面实现服务“提速”是纳税服务的必然发展趋势。现代税收必须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先进手段,改进申报方式,实现资源共享。

  (五)诚信原则。政府诚信使用税收,是纳税人口服心服纳税的必要前提。税务机构诚信征税,是税务机关作为政府部门取信于纳税人所做出的表率;纳税人诚信纳税是企业信用的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

  三、构建纳税服务体系的设想

  (一)增强服务理念

  1、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要求去认识,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工作,就是税务部门在实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事项,就是在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具体的检验标准有两个:一是为纳税人创造公开、公正、宽松的税收环境;二是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便利的办税条件。

  2、要从依法治税、以德治税、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高度去认识为纳税服务工作。为纳税人服务,既是税务部门履行其职能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税务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文化建设、党的建设以及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试想:如果没有纳税人的满意,哪有征税方工作的顺利发展!我们只有真正解决了认识问题,切实转变治税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建立“服务型”机关的理念,才能能动地把为纳税人服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追求人性化

  就税务部门而言,不但要让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能办事、快办事”,而且要“好办事、事办好”。因此,人性化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1、要从一刀切服务向有侧重点服务转变。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做到区别对待,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

  2、要从单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把办税服务与日常税收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纳税辅导等形式,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收支、产品结构、市场占有份额、应收应付款项、利润分配等综合信息,最终为组织税收收入这一中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多层次的信息服务。

  3、要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主动深入企业,及时、准确、全面地将税收政策向纳税人详细解释,减少由于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不及时或不全面出现的违反税收政策的行为,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互动促发展

  只有让纳税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判”,征纳双方良性互动,纳税服务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1、事前参与:税收政策的制定,服务措施的出台,要通过不同方式请纳税人共同参与。曲阜市地税局将“约谈制”引入税收管理,既帮纳税人“当好家、理好账、交好税”,又请纳税人“挑毛病、提建议、促提高”,实现了征纳“双赢”效果。

  2、事中监督。税务部门推行“地税局长服务日”、聘请廉政建设、行风评议监督员、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推行民主评税,以及强化效能监督举报机制、开展明察暗访等,都是健全监督机制的具体表现,有利于维护纳税服务的公正性。

  3、事后评判。“服务行不行,纳税人来评”,纳税服务评判权回归纳税人,既是尊重纳税人的具体表现,也是加大对税务机关的有效监督,强化服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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