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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2023武汉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锦集3篇),欢迎品鉴!

2023武汉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篇1

序号学校名称学科名称评估结果
1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A+
2武汉大学地球物理学A+
3武汉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A+
4武汉大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A+
5武汉大学法学A
6武汉大学生物学A
7武汉大学软件工程A
8武汉大学公共管理A
9武汉大学哲学A-
10武汉大学理论经济学A-
11武汉大学中国语言文学A-
12武汉大学新闻传播学A-
13武汉大学数学A-
14武汉大学物理学A-
15武汉大学化学A-
16武汉大学地理学A-
17武汉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A-
18武汉大学水利工程A-
19武汉大学工商管理A-
20武汉大学应用经济学B+
21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B+
22武汉大学中国史B+
23武汉大学世界史B+
24武汉大学生态学B+
25武汉大学土木工程B+
26武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B+
27武汉大学口腔医学B+
28武汉大学药学B+
29武汉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B+
30武汉大学政治学B
31武汉大学社会学B
32武汉大学考古学B
33武汉大学统计学B
34武汉大学机械工程B
35武汉大学电气工程B
36武汉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B
37武汉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B
38武汉大学建筑学B
39武汉大学城乡规划学B
40武汉大学基础医学B
41武汉大学临床医学B
42武汉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B-
43武汉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B-
44武汉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B-
45武汉大学护理学B-
46武汉大学力学C+
47武汉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C+
48武汉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C+
49武汉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C+
50武汉大学光学工程C
51武汉大学生物医学工程C

2023武汉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篇2

武汉大学(Wuhan University),简称武大,位于武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珠峰计划”、“强基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为欧亚-太平洋大学联盟、大学通识教育联盟、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法学教育创新联盟、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成员。

学校溯源于1893年创办的自强学堂,前身为1913年设立的国立武昌高等师范学校(一说自强学堂即武汉大学前身) 。后历经国立武昌师范大学、国立武昌大学、国立第二中山大学等时期,1928年定名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2000年,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

2023武汉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篇3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2023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表演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3年招生计划24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河北省

山西省

黑龙江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计划数

2

2

2

1

1

1

2

3

3

2

3

2

省统考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

播音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

主持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统考(或联考)分数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或联考)总分满分的85%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戏剧影视文学

(一)招生计划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3年招生计划3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河北省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重庆市

计划数

2

2

2

2

2

4

3

8

3

2

省统考

专业

戏剧与影视学类

编导

编导类

广播电视编导

编导

文学编导类

编导制作类

广播电视编导

编导类

编导类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表演

(一)招生计划

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3年招生计划27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辽宁省

上海市

浙江省

福建省

山东省

湖北省

湖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计划数

2

2

3

3

4

6

3

2

2

省统考专业

表演

表演类

影视

表演类

影视

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类

表演

表演类(戏剧表演)

表演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历史类)/理(物理类)排序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文科(历史类)考生。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表演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总分满分的56%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四、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按设计学类招收美术类考生,进校后分专业。

(一)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3年招生计划5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省份

北京市

天津市

江苏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计划数

1

1

4

10

17

11

6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非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区分文/理排序的只招收文科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只招收首选物理考生;艺术类不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非色盲、色弱。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3.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三)录取办法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五、有关说明

1.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全部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先比较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再比较高考成绩,再相同则全部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艺术类招生工作。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西侧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

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相关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 2685

城市设计学院:027-6877 2048

艺术学院:027-6875 2380,027-6875 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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