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easydail.com--中考地理】

宜春学院是综合性公办本科高校。其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宜春大学。2000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宜春师专、医专、农专和宜春市职工大学合并组建为宜春学院。下面是小编准备的宜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入口,欢迎大家使用!

点击进入:宜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入口

  宜春学院简介

  【地理位置】学校地处赣西中心城市——江西省宜春市。宜春自古就有“江南佳丽之地,文物昌盛之邦”的美誉,是国家第一批生态试点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而今的宜春,风光旖旎,交通便利,沪瑞高速、杭长高铁、浙赣铁路穿城而过,明月山民用机场四通八达。

  【办学性质】宜春学院是一所拥有文、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育、艺术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公办本科高校。2011年获批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办学格局】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本科、专科学生近20000人,其中,外国留学生3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近10000人。学校设有16个教学院。72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研究生教育为先导,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留学生教育、专科(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为补充的办学格局。

  【师资力量】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1100人,外聘教师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硕士占60%以上。学校外聘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主任袁隆平等100多名高级专家为客座教授。

  【学科专业】

  1、省级重点学科4个:伦理学、作物遗传育种、微生物与生化药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生物工程、农学。

  3、省级特色专业8个: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医学美容技术、英语、体育教育、音乐学、汉语言文学、临床医学。

  4、国家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个:临床医学。

  5、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专业1个:动物科学。

  6、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5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务外包)、临床医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动物科学、园林。

  7、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园艺。

  8、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旅游管理、英语、临床医学、药学。

  9、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校外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10、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江西省天然药物活性成分研究重点实验室;江西省植物生长发育调控重点室验室。

  11、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4个:省高等学校应用化学和化学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宜春学院锂电新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宜春学院农村社会建设研究中心、宜春学院宗教文化研究中心。

  12、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机械专业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企合作模式下创意行销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3、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药学与制药工程实验中心、植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医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科学研究】学校现有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承担了包括国家“863”高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等在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400余项,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300余篇,生物医药、美容医学、两系杂交水稻研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乌索酸标准样品”通过国家审定并成为江西第一个国家标准样品。

  【卓越人才培养】学校对国家级、省级、校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均开设了“卓越班”,开展卓越医生、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人才、卓越广告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卓越英语教师等人才培养。

  【服务外包类专业人才培养】2011年学校创办了全省第一所服务外包学院。服务外包类专业设有多个本科专业及方向,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方向、软件设计与开发方向)、网络工程(网络技术方向、物联网方向)、软件工程等。学校与中软国际集团、海同科技、安博集团、高博集团、Oracle公司等强强联合,服务外包类专业实行校企“嵌入式”培养模式,前三年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第四年完全由企业负责人才的培养,包括实训、顶岗实习、毕业设计、就业安置等,实现了学生高薪、精准就业。

  【“双学位”人才培养】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可以在学校开设的双学位招生专业中,修读不同学科门类中的专业作为第二专业,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双学士学位。本、专科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可以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成绩合格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国际合作办学】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法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就学分互认、交换生项目、攻读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签署了合作协议。现有临床医学、动物医学专业在校留学生316人,学校被评为“全国留学生管理先进单位”。

  【学科竞赛获奖情况】我校学子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成绩斐然。以下为2015年部分学生、团体获奖情况:我校学子参加2015年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获得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在第一届全国高等院校美容技能竞赛获团体一等奖;在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在2015年全国第二届大学生体育艺术节体育舞蹈作品《老有所依》获金奖、健美操作品《摩登时代的白日梦》获银奖。在江西省第十届运动会中,我校金牌数和团体总分均列本届省运会高校部本科体育专业组第二名。

  【奖助措施】学校面向所有专业在校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达20%;有国家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各类奖学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大北农助学金、各类校友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设立扶困助学基金、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扶助。

  【学生就业】学校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考研、考公务员、考教师等指导服务,大力开展创业教育,大批学生考取研究生、公务员、教师、进入知名企事业单位及自主创业,毕业生就业率位居江西省高校前列。学校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国和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在2010—2012年度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再次获得“优秀单位”称号。

  宜春学院2016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16〕16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将继续招收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相关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一、招生名额和招生专业

  今年我校共招收“专升本”学生115名,招生专业21个(见附件二),各专业招生计划视报名考试情况而定,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专业不开考,该专业考生可转报相近专业或选择放弃。

  二、推荐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普通高校推荐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暂行办法》(赣教高字〔2015〕17号),在本人自愿报考的原则下,经贵校推荐均可参加我校的选拔考试,具体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见附件二。推荐选拔的条件:

  1.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须参加了2016年3月份PETS二级笔试考试的毕业生)

  2.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专科学习阶段没有考试舞弊现象,没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推荐及报名办法

  1.各推荐学校依据上述推荐条件确定推荐名单。学生原则上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注:报考医学类专业,必须与专科所学专业完全相同),录取后一律不得转换专业。跨专业“专升本”学生须补修所学本科专业前两年的课程,凡专科期间已修读并达到免修要求的课程,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免修(外校考生注意:我校英语专业的第二外语是法语)。

  2.被推荐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学校教务处办理以下报考手续:

  ①填写《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推荐表》(见附件四)一式三份(共需四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其中三张贴报名推荐表,另需多附一张粘在报名表上方用于做准考证);

  ②按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文件规定交报名考试费100元/人;报名费统一汇入建设银行账户(单位名称:宜春学院,开户行:建行宜春市分行营业部,账号:36001250150050001666),并注明推荐学校,报名时请提交缴费收据复印件;

  ③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张;

  3.上述材料连同《宜春学院2016年“专升本”报考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五)经推荐学校审核盖章后,于5月18日前由各推荐学校统一用邮政快递EMS寄送我校教务处。汇总表的电子稿请以Excel格式发送到Email:77884532@qq.com。材料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四、选拔考试及时间安排

  1.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均需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两门主要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6月4日。

  2.我校“专升本”有关信息及本次考试大纲(供参考)一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我校教务处网站(http://jwc.ycu.jx.cn/)下载、查询。

  3.报名地址:宜春市学府路576号宜春学院教务处教务科(电教楼213室)

  联系电话:0795-3201229,13970556330

  联 系 人:赵老师

  传 真:0795-3201095

  邮 编:336000

  推荐报考我校“专升本”考试的学生请于2016年6月2-3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教务处教务科(电教楼213室)领取,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考试地点:宜春学院校本部第二教学大楼(外地考生到宜春市后可乘市内8路、5路、4路公交车抵达)。

  五、录取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在全省英语科目(2016年3月PETS二级笔记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我校划定英语和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再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教务处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

  3.被录取的考生由其本人凭身份证和《入选通知书》办理户籍、学籍迁移及其它入学手续,录取的学生将随我校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班级学习或单独编班学习。入学要求将于7月在教务处网页查询。

  六、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接受本科教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我省户籍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自愿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专升本实行计划单列,考试科目与学校同专业普通考生相同,单独划线录取,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学校教务处报考。

  七、学习费用和待遇

  按照学校所录取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凡经考试选拔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考试合格,由我校按照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及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及学位证书。

  八、其它未尽事宜请向宜春学院教务处咨询,解释权归宜春学院教务处。

本文来源:http://www.easydail.com/27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