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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职场准妈妈在休产假时,都会有这样或者那么的疑惑。很多准妈妈不太清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到底是怎么回事?烟花美文网www.39394.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供大家参考选择。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由来

  产假工资:严格地说产假工资是计划时代的产物,那时没有社保体系,员工退休工资由劳动局审批,所在企业支付;同样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待遇也由所在企业支付,俗称产假工资,有按生产前工资发放的,有放基本工资的,总之根据企业的状况及规定标准发放。

  生育津贴:是社保体系中包含生育保险后的产物,由企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选择缴费基数及所在地区规定的缴费比例,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生育后递交相应材料后由企业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经社保部门审批后发放至员工(也有地区发放至单位)。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区别

  工资的概念:是指给普通劳力的报酬,以劳动时间为基础来计算。换取员工依据合约或其他协议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报酬

  津贴的概念: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 津贴分配的唯一依据是劳动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的优劣,而不与劳动者劳动的技术业务水平及劳动成果直接对应和联系。

  津贴不与技术业务水平及成果直接联系,这就决定了它是一种补充性的工资分配形式。津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津贴具有相对均等分配的特点。

  根据工资、津贴相应的概念,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的货币形式称为生育津贴更为妥贴。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组成

  一、产假工资的组成:基本工资+其他(由各单位决定),报销生育费用

  二、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津贴:社保缴费数*享受月数

  2.生育的医疗费用:产前检查、生产费用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上年度本地区社会平圴工资的2%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其他费用

  【生育津贴与实际工资的差异】

  了解了生育津贴的概念后,相信没有人再问:员工享受了生育津贴后是否还要支付产假工资?

  1.哪么如何理解生育津贴与实际工资的差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企业应以员工的实际工资为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故理论上,员工享受的生育津贴待遇应等同于休产假前上班的正常工资。然而在实践中,企业出于财务支付能力的考虑,绝大多数采用最低基数;或考虑操作的方便,采用高于最低基数的企业平均基数。因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员工实际拿到的生育津贴是企业的缴费基数,有高于实际工资的,但普遍低于实际工资。

  2.如何主张生育津贴与实际工资的差额?

  有员工提出,其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休产假前上班的正常工资,此主张从法律上并无不妥,应予支持。但在实践中,员工因为在企业要待下去,基本都予放弃,只有离开企业因此事翻脸而算总帐的。但主张到底是采用直接仲裁主张此差额还是先申请补社保缴费基数。

  本人咨询了本地的仲裁机构,答复是:未接到此类主张,即使有,仲裁部门也因无法可依不予受理,估计只有到法院去主张,而且主张的理由必须是财产受损,否则以社保的名义申请诉讼估计无功而返,但问题是法院普遍对社会保险补缴及基数差异持回避态度。员工主张的难度可想而知。

  2017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政策规定

  生育津贴政策规定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产假生育津贴的计算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北京市的社保年度为当年的7月至下一年的6月。

  举例说明:你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刚顺产一个宝宝,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你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万元,则你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30×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由于你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产假工资规定

  按照2017年的新规定,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而产假工资则需要看以往实发工资以及生育津贴的比例,若实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发放下来后将与实发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归企业;若员工每月实发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则产假工资按实发工资发给员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资如果假期在六个半月内,则工资按照实发工资的80%发放,如果超过六个半月的假期,则延长的那部分时间的工资按实发工资的70%发放。

  而如果夫妻双方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则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成婚的,在原定的三天法定婚假上还可以增加一周的婚假,在此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都应当照常发放。而晚育则指女方24周岁后生产的第一胎,2017年规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上增加15天的假期。在此期间,工资也是按照产期工资标准发放以往职工每月的实发工资。

  产假国家法律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胎产假规定

  一般二孩产假只有98天

  生育二孩能休多久?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23岁(或24岁)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加上二孩不属于独生子女,相应增加的产假也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国务院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

  至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及独生子女不再奖励对于二孩产假的影响,多地企事业单位普遍反映“还需等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在此之前都得按现有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领取享受吗?

  支付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资的主体是企业,二者不可以相互代替。

  根据相关规定,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因此,生育津贴是拨付给用人单位而非劳动者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兼得。

  这就意味着,生育女职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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