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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指的是某工作人员对自己在过去某段时间内工作状况的总结与反思。下面是www.zzxu.cn小学作文网小编整理的2016北京市国土资源所工作总结三篇,供大家参考!

  2016北京市国土资源所工作总结三篇

  2016北京市国土资源所工作总结一

  20**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部门预算为核心、以项目预算编制和资金监督管理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征管,严格执法,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上缴。

  加强收费入库管理。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坚持“征收部门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就地、全额入库,提高入库率。截至6月底,共收取各项规费73.39万元,其中:采矿权价款43.97万元,地州级管理费17.51万元,土地出让金11.21万元,采矿权使用费0.7万元。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不断规范,通过建立完善的征收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及时足额征收,截至6月底,共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1831.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7%(上年6月1283.25万元)。征收2009年-2010年煤炭资源开发特别调节费512.12万元,都按规定足额上缴自治区征收办,确保应收尽收,足额上缴,无截留、挪用、坐支现象。

  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跟踪问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1、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2009年—2011年自治区共下达六县一市9个土地整理项目资金8924.17万元,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03】12号)文件执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资金的拨付程序》和专项资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办理下拨专项资金,对项目资金实行全程管理和监督。在资金拨付上,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同与项目预算进行核实确认,规范相关审批程序,按项目预算、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直接将款项拨付到工程施工单位,已按合同工期拨付六县一市9个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共计5697.12万元;资金拨付做到不耽误工期,不违反规定。

  2、为确保重大项目征地工作顺利实施,自收到自治区拨付连霍国家高速公路阿克苏-喀什段、库阿高速公路、英买力潜山油藏地面工程等各项征地等补偿费,及时请示领导,在第一时间内全额拨付到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并要求各县(市)严格按照《国家重点项目补偿标准》落实各项补偿费,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切身利益,保障征地工作的顺利完成。

  截至6月底,共拨付各项征地补偿费1.015亿元,拨付测量标志设置工作经费0.87万元,没有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的现象,保证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和项目发挥正常效率。

  三、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日常工作。

  1、按时完成2010年度财政部门决算、土地开发整理收入支出财务决算,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专用票据和决算报表的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2、按照财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按时申报用款计划,及时掌握本局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安排好各项工作经费,每月与财政、银行及时对帐,并按项目支出进度合理使用资金。

  3、完成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零余额和基本户、工会户四套账目的会计核算工作,按月装订成册。如实反映经费往来和收支情况,及时处理各类收入、支出,做到财务凭证合法合规、账务记载清晰,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国土资源局工作总结4、完成日常财务报销、工资以及各项津贴补贴的发放工作。定期对基本公用支出情况进行公示,做到财务支出公开透明、各项支出有依有据。

  5、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管理原则,收入合法合规,支出安排体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事的方针,做好年度历行节约上报工作。

  6、按照要求完成了对新旧固定资产使用人的确认及固定资产卡片上报工作,提高了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7、完成了收费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的年检换证工作;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录入、国有土地收支统计报表、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能源消费、劳动工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月报、季报等各项财务统计报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8、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及全局干部的切身利益,积极协调与社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的关系,完成了年度内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费年基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变更调整和代扣补缴工作。及时办理综合医疗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调入、退休人员工资、公积金、社保费资金的转入、提取、合并、补缴手续,确保职工个人公积金、社保账户正常使用。

  9、认真做好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日常管理工作。加大自查自纠力度;配合相关单位做好 “治理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

  10、加强与财政、国库、审计,以及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切实解决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11、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存在的不足,今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半年的努力,在局党组和同志们的关心指导下,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思想认识上也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在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工作中时有浮燥情绪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进:

  1、由于今年项目资金量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还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与其它科室的沟通和协作还不够。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1、严格执行收费政策, 确保各项收费应收尽收,按规定足额上缴。

  2、严格财务管理,强化制约意识

  一是认真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二是严格按照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对各类资金分类核算,并及时上缴下拨;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的行为。

  3、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日清月结,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编报及时。

  4、加强外部联系,力争得到最大支持。为了保证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及全局干部的切身利益,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以保障干部职工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能够得到保障。

  5、继续做好定期财务公开工作,按时上报各类财务报表,做到数据真实、可靠。

  6、认真做好2012年财政部门预算上报工作。

  7、做好重大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8、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6北京市国土资源所工作总结二

  20xx年,我局在市局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提高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国土资源保障。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积极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用地

  1. 调整《XX县“4.20”灾后重建实施规划》,成果已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启用。上报6个灾后重建批次项目,共计4783亩,已取得批文2267亩,另有 750亩已通过省厅审查等待省政府批复。年度计划方面,对全县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情况逐一清理,会同发改局和经信局进行年度计划指标申报。截止目前已上报5 个转征与实施分离批次,总面积1236亩,取得批文1145亩。

  2. 做好人员信息变更和2013年度耕保基金发放。全县12个乡镇已全面展开基础数据变更核实,该项工作12月底全面完成。

  3. 做好“4.20”灾后恢复重建建设用地整理立项工作。规划项目50个,已上报项目47个:其中19个项目取得省国土资源厅批文;7个项目通过省厅厅务会,等待省厅下批文;12个项目在省中心已踏勘;7个项目在市局审核;2个项目在市中心审核。另3个项目资料正在编制完善。

  (二)严格规范管理,保护土地资源

  1.全面完成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43.47万亩,超额完成目标任务0.49万亩;与各乡镇签订《保护责任书》1322份,牵头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对各乡镇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

  2.从严管理设施农用地,会同农发局制发《关于完善农业产业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管理意见的函》,从严把关,加强管理和审批工作。

  3.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全年巡查640余次,巡查覆盖率达90%以上,发现并现场制止土地、矿产违法行为60起,与乡镇联合拆除违法建设34宗11443平方米。

  4. 以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保持对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开展20xx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对部下发的81个疑似违法用地图斑涉及的52宗用地进行实地踏勘、核查,并逐宗组卷归档上报。对违法用地全部进行处置到位。20xx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7.03%。国土资源局工作总结(三)全力保障民生工程,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1. 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示范点建设。一是完成2013年实施的9个农用地整理项目终验工作,新增耕地面积0.44万亩。完成5个小区提档升级风貌改造工程。启动实施8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高标准基本农田5.36万亩。二是抓紧建设用地整理项目验收工作。完成白云乡窑埂村、甘溪镇新民村、寿安镇马南村、华峰村3个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的(一期)验收,完成白云乡鞍山村、蜈蚣村、白云乡龙门村、白云乡桥楼村、复兴乡姜冲村、九曲村4个建设用地整理项目(二期)终验,节余建设用地指标2488.2283亩。三是今年重点实施的16个灾后重建增减挂钩项目中2个项目已完成建设,7个项目正在进行农房建设,4个项目进行场地平整工程建设,剩余项目有序推进。

  2.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开展防洪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确认地质灾害隐患点256个,涉及581户 2030人,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开展地灾防治培训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宣传光碟50余套。完成地质灾害避让搬迁190户,超任务70户。投入5万余元,为全县主要地质灾害监测点配备了专用手摇报警器、滑坡裂缝报警器、防灾雨衣、电筒等必要物资。投入170余万元,完成鹤山、大塘和大兴等乡镇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危除险,完成光明乡官帽村2组1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点勘察工作。基本完成7处地质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现内、外业工作均已完成,已上报资料侍省厅评审。

  3. 强化对外服务“首问责任制”、“岗位引领员”等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共接待群众咨询2500余人次。办理土地登记3271件、抵押登记58件、抵押备案 32件、注销抵押46件、遗失补发40件、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362件(其中流转的4件)、受理司法查封登记17件、解封登记5件、划拨补办出让197 件,办理遗留问题10宗,完成地籍档案整理、录入,办理信访回复6件。开展主动、延时、预约服务共50余次。

  4. 扎实抓好土地信访和维稳工作。受理群众来信47件,办理率100%,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在春节、两会期间等特殊时期,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未发生越级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

  5. 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完成矿山信息录入备案工作。完成全县3个采矿企业的年审工作和1宗页岩采矿权延续登记工作。完成20xx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6万元的收缴。完成了矿山安全检查、巡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全年实现“零”安全事故和“零”违法违规开采行为。

  6. 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成院落移交工作,向鹤山政府拨付移交院落管理资金20000元,由鹤山政府接受我局院落。实施3宗储备土地打围,打围长度共计3602米,实际发生金额1512092元,美化围墙881平方米,共计17618元。开展大气环境、扬尘治理综合整治工作。

  (四)土地调查和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

  完成2013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工作。完成国有土地权属调查和审核315宗,其中初始登记126宗。完成362宗集体建设用地变更审查工作。引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序流转,流转集体建设用地4宗,面积共7.54余亩,成交金额约66.15万元。完成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城乡土地以登记数据库建设工作,通过市局城乡土地登记数据库建设工作验收,在全市各区市县检查验收评分中名列第二。探索我县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在3个整理项目区域内开展试点。

  9月23日至24日,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以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张建华为组长的调研组到我县调研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调研组对我县土地变更调查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五)突出反腐败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供组织和纪律保障

  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将全年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科室,并对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强化执纪监督,保证纪律严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分类设置监察点、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促进依法行政;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二、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耕地保护和执法监管

  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做好耕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按要求完成耕保基金发放。对设施农业项目用地严格审核,严把关口。加强动态巡查,严格监管、联合执法,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全力保障发展用地

  努力争取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并积极报征,做好已上报未批准批次项目报件的跟踪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全力保障生态旅游项目、现代农业项目、重大交通项目和城镇建设发展用地需求。加大宣传包装力度,适时推出成熟地块,2015年预计供应商住用地526亩,工业用地400亩,预计可实现土地收益3.54亿元。积极开展储备工作,力争完成西部新城、铁路拆迁涉及征收剩余国有土地以及其他项目国有土地的收储工作。

  (三)大力实施民生工程

  土地综合整治方面:一是加快推进20xx年未实施完成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二是完成已实施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的挂钩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三是推进我县“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的立项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方面:一是争取资金实施1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3处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排危。二是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全面完成50户民生目标任务。

  (四)继续做好地籍管理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做好20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的准备工作。开展新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与剩余相邻区县的土地权属界线调整工作。积极稳妥的开展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继续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教育、预防、惩治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2016北京市国土资源所工作总结三

  一、2015年工作全面总结和“十二五”工作简要回顾

  2015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积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部署,改革创新、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有序,资源保障坚强有力,服务民生持续有效,为首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坚决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建设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的供地保障

  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总体战略思路研究、工作方案拟定等相关前期基础性工作,提出建设用地减量发展的目标,研究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机制,扎实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的更新完善和规划实施评价技术要点编制工作。建立“两规合一”工作平台,加强“两规”现状和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布局方面的有机衔接。初步编制完成《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土地资源整合利用规划》、完成《北京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前期研究工作。

  土地供应总量调减、有保有压。确定“减量发展、结构调整、保障民生、节约集约”的总体思路,适度降低土地供应总量,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全年,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300公顷,完成计划的50%;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495公顷,完成计划的110%。批复用地预审项目826件,用地总面积9508.79公顷,其中农用地3717.26公顷(占用耕地1693.32公顷),建设用地5451.53公顷,未利用地340公顷。批准征地面积1089公顷,涉及新增建设用地627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596公顷(含耕地326公顷)。加大棚户区改造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专题研究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棚改并利用企业自有用地开发涉及的供地政策问题。

  合理把控土地供应节奏,稳定市场预期。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要求,结合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合理把控供地节奏。全年,土地市场共成交经营性用地87宗,土地面积约717公顷,成交地价总额2010亿元。全市土地出让总收入上缴财政专户1912.02亿元,其中政府收益922.99亿元,超额完成年度收入计划。以功能优先、成本统筹为原则加快推进在施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实现建设用地减量和资金安全回收。全年完成土地储备开发524公顷,实现投资约493亿元。全市土地储备机构新增银行贷款39亿元,通过市财政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327亿元,实际归还债务546亿元,土地储备机构负债继续下降。

  以产业用地为重点,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依托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推进产业用地精细化管理,研究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依托新版基准地价,研究工业用地差别化地价政策,继续执行工业用地全市统筹优选增量的供应模式。积极开展存量工业用地盘活政策研究,摸底市属国有企业存量用地,为中心城人口疏解提供用地空间。继续开展“十二五”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评估。全面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率先实现创建活动“全覆盖”。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出让项目的地价款缴纳和欠缴情况进行核实,收缴欠费约10亿元。依法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对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发现的闲置土地问题抓紧抓实整改,我市涉嫌闲置的173宗用地中(约651公顷)已有116宗(440.03公顷)闲置土地开工建设,39宗(129.24公顷)闲置土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整改到位率89%。

  (二)稳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创新,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提供动力支撑

  全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编制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方案,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实现登记职责、机构人员整合、窗口设立到位,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并网升级并不断完善,加强登记工作规范和配套制度建设,规范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我市成为全国首个全域范围内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的省级单位,得到国土资源部、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截止2015年底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45725本(其中,不动产权证书94284本、登记证明51441本)。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取得实质突破。立足本市实际,把入市改革试点与破解首都可持续发展难题相结合,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组建市、区两级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完成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印发《北京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等13个配套文件,确保试点规范有序,风险可控。摸清大兴区集体建设用地底数,查清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情况,建立基础数据库,夯实试点工作基础。组织入市地块筛选,顺利完成我市首宗入市地块——西红门镇2号地B地块的上市交易,敲响了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锤”。

  积极推进海淀区创新土地整治规划机制实施工作。按照国土部批复的海淀区创新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机制工作方案和市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人口可控、建设减量、产业提升、生态改善”目标,加快落实创新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机制,探索实施程序和政策工具,形成系列创新成果,有效推进整治工程的开展。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在完成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以总登记形式进行的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工作,全市共调查集体建设用地48254宗,调查面积44712.63公顷,完成确权18942宗,登记发证9705宗。农村村庄地籍调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市级检查。日常土地产权产籍管理规范有序,全国二次调查后续工作和年度变更调查以及季度遥感监测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布《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015年版)》,梳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区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我局承担的行政职权事项。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审批流程,对内部审批经手环节进行精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试点以联审方式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办事速度,成效明显。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公布我局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流程图,制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6年版)》,实现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裁量模式统一、公示文本统一。

  积极推进重大项目落地,落实督办、督察、审计整改任务。2015年我局主办的市政府折子工程、为民办实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新农村建设任务,均顺利完成。全年办理建议提案86件。对市政府235个重点项目及其他口径的356个重大项目,逐一梳理,核查手续办理情况。投资“最后一公里”涉及我局所有政策顺利出台。北京师范大学新校区建设、南水北调、轨道交通、公交集团等重点项目,取得进展。配合北京督察局开展密云、房山土地例行督察并落实整改意见。协调推进市区两级加快完成北京市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整改任务。

  (三)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规范供地、征地管理。全年办理划拨用地审批177宗,审批用地面积694.7公顷,出让用地审批230宗,审批用地面积898公顷。完善协议出让项目用地公示程序,落实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开展提高供地率专项行动,全市近五年平均供地率提高至61.2%。规范征地公示、公告程序,开展征地多元化补偿调研工作,清查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情况,初步拟定分类解决意见。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和责任书签订工作。通过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增减挂钩试点、推进在施项目、源头控制占用、建立通报制度等措施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与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衔接。出台《北京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全年新立项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总规模10.70万亩,预计新增耕地0.93万亩;验收土地整治项目108个,验收总建设规模66.26万亩。扎实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利用管理。

  严格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全年发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1337宗、1124.85公顷。其中:立案查处627宗、结案428件,同比分别上升56.36%、33.33%。查处矿产违法案件30件,结案28件。向市检察院移送涉嫌破坏耕地资源犯罪案件1起。完成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市计入问责的耕地面积962.9亩,问责比例5.9%,各区县问责比例均低于15%。积极推进第7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督查整改工作和63个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工作。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得到控制。进一步优化12336违法线索办理流程,继续加大公开曝光和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执法监管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作用,执法监察力度明显加大。开展打击非法开采巡查检查400余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对19起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进行了价值鉴定。各区县分局积极协调区县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违法用地用矿管控。海淀分局国土一所王德剑和大兴分局国土二所吴强等国土所一线执法同志不辞辛劳、不畏艰险的精神和坚决查处违法行为的态度,值得全系统学习。

  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度汛。市、区共发布预警40次,更加及时有效地提醒区县政府提前组织防范及人民群众避险、转移,配合区县转移群众1731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28次,出动应急人员108人次,确定地质灾害23起,未造成人员伤亡。编制《北京市1:5万地质灾害详查规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规范性文件,推进防灾管理规范化。创新地灾宣传方式,利用“北京防汛”官方微信订阅号、动漫宣传片、公交站点宣传海报、重点景区安装风险警示语音宣传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高德地图中标识地灾隐患点方便市民查询相关信息。发布《北京市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技术指南》,完成9个中央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的指挥中枢作用,做好应急指挥,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不断提升城市地质综合服务能力。扎实有序推进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秩序,全年实现矿产类非税收入4985万元。逐步建立京津冀三地统一的矿权市场化流转制度,初步形成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和统一交易平台的基本原则。开展北京市砂石土矿、矿泉水开发利用情况调研,完成矿业权与规划区(保护区)重叠项目梳理,扎实推进固体矿山采矿权延续、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积极推进“十三五”时期地质勘查规划的编制,较好地完成了探矿权年检、地质勘查资质监督检查、地质勘查成果通报和地勘行业统计及矿产储量管理等工作。继续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认真做好北京市重要钻孔数据库建设、北京市房山区高庄汉白玉(大理岩)资源普查2项重点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加强地热资源监督管理,对149个地热采矿权进行了年检,开展地热采矿许可证专项检查,出具浅层地温能地质条件评估意见17份。

  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加强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科技支撑,组织开展《京津冀土地优化利用一体化管控关键技术与应用》、《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的用地保障研究》等项目。初步拟定国土资源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标准文本库”,标准化工作取得新突破。市局和分局党组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全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力度。北京市国土资源监测指挥中心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接入应急办视频会议系统、气象会商系统等,提供实时监控、决策会商、应急指挥等服务。综合监管平台促进业务管理深度和规范化程度不断增强,在国土行业率先实现“移动综合监管平台及一张图”,移动办公使用人数同比增长200%。

  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内控制度建设实现全覆盖,预算考核体系不断健全,“三公”等经费支出严格控制,项目支出严格规范,项目绩效不断提高。坚持抓早抓小,开展事前事中审计,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内部管理水平全方位提升。全年发生行政复议案件526件,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85件,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3件,办理人民法院协助执行1300余件。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和“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信访基础业务不断强化,信访工作方法不断创新,信访量持续保持低位运行。自主调研工作稳步开展。舆情监测及时有效,主动开展新闻舆论引导和调控,积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档案资料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快,区县分局业务档案实现电子化查询利用。馆藏地质资料的系统化管理不断推进,地质资料汇交取得新进展,全年新接收成果地质资料1366种,原始地质资料20种。公车改革加快推进,后勤保障工作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

  (四)抓党建转作风强队伍,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把思想建党要求落在实处。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高度融合。坚持从严要求,强化问题导向,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紧密结合,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集中自学、辅导报告和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周密制定方案,加强统筹协调、会前准备,高效保质召开局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盯“四风”新动向,加强组织领导,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对全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探索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评价机制。首次将评价机制成果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把“人岗相适”、注重一贯表现等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全年组织系统内民主推荐7次,提拔处级干部24人。继续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严格规范引进各类人才,夯实干部人事工作基础。机关工会、群团、离退休干部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服务职工、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西城分局地籍科科长刘玉峰、信访处处长朱兵被评为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地环处、通州分局国土三所荣获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建立“两个责任”台帐,推动“主体责任”不断向基层延伸。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严格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坚决维护并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发挥案件的治本作用,注重抓早抓小,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十二五”时期,全系统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统筹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保障民生,有力促进了首都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十二五”确定的主要任务目标基本完成。

  一是加强供给调控,国土资源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实施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供地政策,优先保障民生项目用地,优先支持高端产业用地需求,主动协调平原地区百万亩绿化造林工程用地安排,实现土地供应总量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五年来,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9920公顷,批准新增建设用地8732公顷。不断完善和创新交易方式,在稳控地价的同时,将民生保障与城市发展有机结合,营造了良性土地市场竞争环境。五年来,土地市场共成交经营性用地5148公顷,成交地价款总额约7389亿元,为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为实现城市规划提供了有力保障。按照“瘦身、控增、提速、降债”的总体思路推进土地储备开发工作,土地储备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实现城市规划等方面的积极效应充分显现。

  二是落实节约战略,国土资源利用方式逐步转变。加强新增建设用地管控,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和生态用地。调整产业项目供地审核方式,严格控制非首都核心功能的产业项目用地供应。开展存量工业用地盘活政策研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健全完善土地批后动态巡查、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机制。结合各区县自身特色,持续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北京市人均城乡建设用地、单位GDP增长消耗建设用地量逐年降低,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正在不断优化。

  三是坚持执政为民,国土资源管理积极服务民生保障。不断完善住宅用地供应体系,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加大棚户区改造用地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民生住房,连续五年提前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累计供应土地4166公顷。积极应对“7.21”特大自然灾害,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初步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四大体系,连续五年实现安全度汛。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留地安置、实物补偿等征地多元化补偿安置方式,制定实施征地补偿区片指导价,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

  四是规范管理秩序,国土资源保护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坚守耕地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严格落实。强化管控性保护,落实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推进建设性保护,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区专项规划,大力实施土地整治,确保全市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不断完善“全面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土地矿产违法违规形势逐步好转。矿产资源实现合理开发、利用,地质工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清洁能源、城市地质、地质遗迹保护等工作全面加强。

  五是深化改革创新,国土资源管理不断注入新活力。积极推进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及宗地统一编码建设,北京成为全国首个在全域范围颁发不动产统一证书的省级单位。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用地政策,大兴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开局良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事项由80项精简为28项,精简比例达到65%。

  六是夯实基础工作,国土资源发展后劲日益增强。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严格规范规划调整。深化地籍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完成,全市二次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内控制度不断健全,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北京市国土资源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北京市国土资源监测指挥中心投入使用,综合监管平台应用全面深化,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资源不断丰富,“管、建、用”三位一体的信息化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七是加强队伍建设,国土资源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丰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四风”问题得到整治,“两个责任”落实不断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治理有效开展,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活力明显增强。

  总结过去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

  一是只有积极转变工作理念,才能更好地为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近年来,改革举措出台的数量之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抓落实的任务之重、压力之大前所未有,我们坚持把中央和北京市的要求与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推进“五位一体”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中不断调整和找准职责定位。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环节,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全系统围绕重大问题、难点任务深入思考,加强研究的主动性明显增强。坚持尽职尽责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不断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了首都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为增进人民福祉作出积极贡献。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坚持群众路线作为重要原则,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到实处。通过探索征地多元化补偿安置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生计;把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放在优先位置,提前超额完成保障性住房供地任务;特别是在“7.21”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多种方式把地灾防治工作搞活做实,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才能为国土资源事业提供核心动力。五年来,国土资源管理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破解。我们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勇于实践、总结提升,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推进“多规合一”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释放了改革红利,成为国土事业发展的核心动力。

  四是只有真抓实干,才能保障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不断进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头绪多、任务重,在实际工作中重点难点多、利益关系复杂,我们坚持在工作中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坚持大局意识、底线思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对于事关全局、全市的重点工作,一项一项抓落实,坚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不搞花架子、不许走过场。几年来重大项目供地保障有力、耕地保护责任有效落实、违法用地用矿形势不断好转、土地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土地储备开发稳步推进、全国土地二次调查和一张图等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是只有风清气正,才能保障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五年来,我们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注重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干部职工心要正、身要直、气要稳、手要净,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从不耍小聪明、不占小便宜做起,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四风”,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障了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融入大局,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破解“城市病”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中敢于碰硬、敢于担当的劲头不足。由于经济利益驱动强劲,违法用地用矿行为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新的违法形式屡见不鲜,执法监察工作不同程度存在机制欠缺、管理不善以及基层执法队伍压力大、不稳定等问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新常态的认识还不深入,习惯以传统思维推进工作,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率上升,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需要常抓不懈。

  二、“十三五”时期目标任务和2016年重点工作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总体思路

  “十三五”时期,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决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准确把握新时期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力服务推动协同发展、积极优化国土开发格局、深化改革促进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土,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十三五”时期重点任务目标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综合调控各种空间需求,推进“多规合一”。统一土地分类标准,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增长边界,确定生态红线区、集中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实行“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控市域特别是平原地区土地开发强度,坚决遏制城市“摊大饼”式发展。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规模,五环内严禁新增建设用地,全市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负增长。

  2.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坚持耕地保护数量质量并重,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完善耕地保护约束激励机制,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争取国家统筹等多种途径,强化新增占用耕地审核,研究解决占补平衡难题。

  3.严控新增,疏解盘活存量,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新增,优化重组空间结构,严禁不符合首都功能的产业用地供应,从严控制新增教育医疗机构以及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和企业总部用地供应;实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加强土地使用标准执行的监督检查。疏解盘活存量,着力疏解中心城地区四类非首都功能,有序推动北京市属行政和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向市行政副中心转移,大力推进绿化隔离带等重点地区存量低效用地腾退减量。实施中心城地区、市行政副中心和新城差别化用地政策,大力支持城市副中心建设,配合通州区政府开展土地和地质矿产资源勘查等工作,摸清底数、为高水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副中心奠定基础。

  4.统筹生态用地,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修复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强化生态保护责任考核,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规划到2020年,生态红线区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达到7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44%,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三)2016年重点工作

  1.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坚决落实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围绕首都战略定位要求和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工作任务,全面梳理分析我市土地利用情况,研究疏解配套政策。严控增量、做好减法,严格控制非首都核心功能的产业项目用地供应,在疏解中做好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城乡一体化和相关产业的调整工作。

  加强土地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减量发展、结构调整、有效疏解和节约集约的原则,充分发挥土地供应计划、利用计划的引导作用,增强计划约束性。继续适度降低土地供应总量,保持基础设施用地供应规模和比例,减少工业用地供应,适度保持商品住宅和商服用地供应平稳,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用地“应保尽保”,保障养老设施、“高精尖”研发产业、生态环境等用地供应。落实重大项目协调督办机制,积极支持首都新机场、2022年冬奥会、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环球主题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在施土地储备开发项目推进,引导全市形成合理规模和布局,严格控制新增规模,新增项目要符合首都城市发展定位和模式,探索土地储备融资和政府购买土地储备开发服务等新模式。建立资金库和土地储备库,按照“先供先摊、战略储备”的原则,合理安排土地上市交易。

  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区级土地规划实施评价成果审查,按照疏解非首都功能和“瘦身健体”的要求,提前做好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测算和分解预案,同步推进市、区、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衔接。完成2015年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做好《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土地资源整合利用规划》与市级规划纲要和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发布工作。完成《北京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及规划数据库报批备案工作。继续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维护、规划修改技术审查和规划数据库更新工作。深入开展“多规合一”为基础的空间规划整合研究工作。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加强顶层设计,研究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思路。开展区域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建立完善开发区用地评价动态更新机制,建立产业用地调查评价基础信息数据库。依托新版基准地价,开展工业用地价格调研,研究提出工业用地差别化地价政策。继续落实“十二五”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30%目标。做好地价监测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摸底调查,研究提出我市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在部分区县试点开展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制度,探索实施其他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相关政策。继续推进新一轮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完善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机制,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常态化。

  落实大气环境治理和清洁行动计划,提升城市地质服务水平。大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做好国道、省道两侧裸露岩壁治理工作。继续做好固体矿山采矿权延续和关闭工作,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检查和动态监督,确保2017年底前全部建设成为绿色矿山。积极推动广泛使用地热清洁能源,摸清资源储量、完善规划,推进地热资源在远景区和空白区的勘查开发,严控增量,加强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实施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洗浴用途。重点做好通州行政副中心、首都二机场、延庆地区地热资源勘查工作,加大通州核心区清洁能源的利用力度。继续推进京津冀逐步建立三地统一矿权市场化流转制度。抓紧制定北京市“十三五”地质勘查发展规划,积极参与“一部三省(市)”地质调查合作机制,落实《支撑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地质调查实施方案》,重点是围绕北京行政副中心、冬奥会场馆、新机场、新农村、城市规划等重大工程建设,先行开展针对性综合地质调查工作,积极开展北京市城市地下资源环境三维模型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2.积极稳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改革

  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按照中央和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扎实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各项工作,总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试点经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确保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完善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开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立法工作。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业务需求同信息建设的有效对接和充分融合,力争2017年前实现新系统上线运行。做好历史数据整合,搭建完整的数据库,满足登记发证基础数据需要。建立不动产登记监督指导常态化制度,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合理解决登记工作人员配备和待遇问题,探索符合登记工作特点的培训模式,全方位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继续推进海淀区土地整治规划综合试点工作。加快成果转化应用,编制《海淀区土地整治功能单元规划技术指南》等指导办法,继续推进规划试点先试先行,将创新成果充分融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等工作中,实现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制度化。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善试点成果迎接国土部评估验收。同时,注重总结推广应用,结合中关村大街改造相关工作,为破解土地资源利用瓶颈、引导创新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机制提供政策支撑。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对我局实施的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等要素,进一步细化“批不批”标准和规则,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组织协调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相关工作。按照市政府部署,结合国土部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研究具体实施意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全面推行对内部审批经手环节精简,提高办事效率。研究建立自我纠错机制。

  加强征地和土地利用政策研究。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做好市政府148号令修改前期调研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确定148号令的修改内容。继续探索征地多元化补偿方式。进一步研究重大工程边角地问题的办理方式,深入开展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手续相关工作。加强综合政策的集成和研究,做好养老用地、旅游业用地、设施农业用地的政策研究工作。加强土地利用系统建设,形成审批、监管、基础、服务四大体系,加强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研究。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国土建设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通过加大土地整治力度、试点增减挂钩、争取国家统筹等多种途径,强化新增占用耕地审核,完善耕地开垦费收缴政策。进一步完善土地整治体制机制,启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全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

  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继续发挥“四早”机制优势,完善《国土资源发现、制止、查处、报告监督管理办法》。强化打击新生违法违规用地建设行为,加强对“小产权房”、“大棚房”、高尔夫球场用地的动态监管,做到“四必查”,即发现违法必查、信访举报必查、媒体曝光必查、督察审计必查,在土地违法严控增量、化解存量上下功夫。继续加大立案和非立案方式查处拆改执法力度,加强措施创新与长效遏违机制建设,改变卫片执法检查方式,严格土地违法高发区暂缓拨付政府土地收益的数据审核标准,逐步推进违法用地信息上图公示监管机制。研究掌握违法规律,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防。改变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方式,由区县自曝变为全市按违法占地面积、危害程度、影响大小通报,提高震慑效果。加强执法监察基础工作和培训教育,进一步修改完善基层国土所考核标准,规范和改进12336举报电话,由受理违法线索举报转变为加强服务管理。加大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力度,做好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的后续工作和破坏矿产资源价值鉴定工作。

  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订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检查,及时更新隐患点台账,筹划出台隐患点销账制度和避险场所建设规范。充分利用显示屏、语音提示杆、微信公众号、高德地图、卡通宣传片等方式,扩展地质灾害宣传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强汛情会商、预警发布、实情掌握、信息报送、应急演练工作,健全地质灾害野外监测建管用一体化的制度和规定,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出台预警阀值,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的指挥中枢作用,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积极探索地面沉降控制区的划定和突发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定工作。

  强化基础业务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村庄地籍调查试点成果,为宅基地确权发证奠定基础。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完善权籍调查相关规范。继续做好各类土地调查专项工作,筹划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年度例行督察工作任务,推进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继续推进综合监管平台和“一张图”的深化应用,贯彻落实“互联网+”和“大数据”战略,编制完成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完善科技项目管理措施和对外合作机制。加快构建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制定和宣贯力度,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继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推进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做好中期国土资源类非税收入收支预测,提升土地储备债券资金管理水平,严格各项资金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加强预算执行问责。开展专项审计,重点抓好审计问题的整改,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和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提升档案综合管理水平,做好日常地质资料管理与地质资料项目管理工作。结合迁入六里桥政务大楼相关工作,加强窗口建设,规范服务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4.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深入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基层党组织上下联动体系。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学习,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提出的要求,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科学选人用人。继续拓宽干部交流渠道,扩大干部交流范围,增强干部交流力度。突出“能力建设”,采取多种方法途径,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强化考核工作,清理不作为人员,敏感岗位签订廉政责任保证书。继续做好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新准则和条例的宣传学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加强纪律审查,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完善函询、约谈等制度,合理利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加大对不作为的治理力度,加强对履职情况的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加强对所属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巡查工作制度,开展首轮巡查,五年内实现局系统巡查工作全覆盖。探索设立纪检监察员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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