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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卫生计生部门的正确指导,围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深化推进卫生计生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取得新的成效。今天,小学生作文网http://www.zzxu.cn 小编是为大家分享计划生育2016年的工作总结及2017年的工作范文,欢迎参考!

  计划生育2016年的工作总结及2017年的工作一

  xx年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计生委的指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诚信计生”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计生指标执行情况

  因划归开发区的几个村统计数据没有分开,仍在一起统计,现将基本情况汇报

  1、全镇人口60188人,已婚育龄妇女11857人,出生人口为439人,政策符合率为88.61%,(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86%以上),死亡58人,自然增长率6.33‰。

  2、出生人口比控制在115.20:100(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不得高于125:100),二多孩性别比174.19:100。

  3、统计准确率达99%,(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统计准确率98%以上)。

  4、完成避孕节育手术433例,其中结扎46例(二女户结扎3例),上环358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06%(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以上)。

  5、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为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13个行政村全部达标,圆满完成。

  6、农村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申报,年审达100%,今年新增奖扶人员19例,其中14例扩面,5例奖扶,退出2例。目前共有特扶7例,奖扶扩面人员46例,奖扶人员103例,共计156例。

  7、行政执法、生殖服务、信访维稳做到安全无事故、无上访。

  去除划归开发区的几个村,我镇12个行政村,总人口46652,育龄妇女12749。总出生人口为331人,计划外上报41人,政策符合率为87.61%,二孩计划外出生20人,二多孩政策符合率84.8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94,一孩性别比89.52,二多孩性别比169.39;综合节育率92.13%。

  二、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多次召开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认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2)建立和完善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对计生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了大力支持,根据需要调整和加强了计生办分管领导、主任和副主任人选,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计生工作整体运转正常。

  (3)镇、村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专人)抓落实,各负其责,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目标明确。

  (4)坚持每月定期召开计生例会,通过例会汇报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现状,明确下步措施和工作方向。

  2、面向基层,打好坚实基础

  (1)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计生宣传活动。年前(2月5日,农历腊月25)我们在土楼街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年画、挂历、春联、避孕药具等宣传物品万余份,为群众送上一台“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大戏。年后,积极开展培训,于2月21日,组织人员、地点,请来专家开展信息化管理培训,随后又根据培训结果对村专干进行一对一考核,极大的提高了计生干部熟练应用各种平台工作的能力。我们在5.29协会活动日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免费避孕药具xx 余份,宣传文明健康的婚育观念和保健常识。深入推行“诚信计生”,积极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环境,提高了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树立新型生育的观念的良好风气,为提高合法生育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建立各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奖惩。做到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计生网格化管理,谁负责的地方出现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哪一块出现问题追究哪一块的责任,哪个单位或个人因为计划生育出现问题,取消哪个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资格。针对村级计生工作存在的惰性,严格要求镇包村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帮扶,对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及不适应计生工作的人员予以相应处罚直至解聘,目前已有两位计生专干被停发当月工资,一位计生专干被解聘。

  3、深化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1)完善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做到了整洁卫生、温馨迎人。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树立为育龄群众服好务的思想。

  (3)紧紧围绕计划生育 “三项制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优质服务、村务公开和有奖举报、依法行政等内容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对群众满意度高的,该村计生专干将相应提高绩效工资额度;反之,因工作不力,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且有群众投诉经查实专干负有责任的,减少直至取消当年相应补助资金。

  (4)严格程序,文明执法

  在开展各项计生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计划生育规定程序,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按程序办事;坚持计划生育“七不准和十禁止”;设立“阳光计生、文明执法”便民维权公示栏;及时上缴社会抚养费,做到专款专用,无计划生育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4、突出重点、寻求突破

  突出重点。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方法,强化计生行政执法,公开计生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努力遏制政策外生育反弹势头;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全面落实镇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深化优质服务;紧紧围绕今年新增服务项目“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我镇积极组织,强化宣传,力争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寻求突破。推行基础工作信息台帐规范化建设,实行精细化管理。深入检查指导,建立月安排、月考评、月督办常态化机制,工作重心下移到村,日程安排落实到天,一把手要全面重视,专干要尽职尽责,将村为主机制真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孕情监测体系,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孕情跟踪服务责任制,制订有效的奖惩措施,对孕前、孕期、产后三个阶段分别实施“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明确责任,将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杜绝计划内孕情消失;加强早婚、早孕的监测力度,对早婚早孕对象要及时采取避孕节育和补救措施。对生育对象包组干部要做到每月一访,将生育对象的孕产期情况及时、准确上报镇计生办。

  计划生育2016年的工作总结及2017年的工作二

  2016年XX县计划生育工作以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发挥部门优势,强化宣传教育,规范管理,圆满完成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人口指标完成情况

  ㈠ 人口计划执行情况

  截止2016年8月31日,全县地方总人口为124613人,出生1213人,人口出生率9.79‰(自治州要求13.5‰以内);死亡470人,死亡率为3.79‰,人口自然增长率6.0‰(自治州要求10.1‰以内),均在自治州下达的控制计划内。

  ㈡ 基本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31日,政策外出生21人(本地户籍15人,流动人口6人),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8.27% (自治州、自治区要求97%以上);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98%以上;目标人群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84人,完成率达100%;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86.19% 。农牧民领证率40.52%,较上年同期提高3.33%;奖励与扶助对象及时率达98%以上。顺利完成自治州下达的人口计划任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㈠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在工作中,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切实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党政重视,高位推动。今年,我县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2016年重点工作,指定分管领导亲自督查、季度汇报。5月28日31日,经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我县计生系统一行19人赴伊犁尼勒克、巩留、伊宁三县开展考察,学习工作经验,更新理念,查找不足。为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县人民政府出台了《精河县2016年计划生育“幸福家庭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精河县农牧民生殖健康实施方案》,进一步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和困难。二是人员到位,强化队伍。目前我县县级计生部门共有工作人员2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人);乡镇场计生办、服务站共有工作人员42人。今年我县将乡镇计生办配备行政编人员作为核心指标列入党政目标责书,目前精河镇计生办已配备行政编干部2人,其他各乡镇均已配备行政编干部1人;全县99个村队(社区)均配备了13名计生宣传员(均按照1000人以上的村队(社区)要保证有2名计生宣传员进行管理);调整和优化计生办干部结构,做到了计生干部专编专用。全县共有村级计生宣传员157人,均实行了绩效管理。三是经费到位,统筹协调。①县财政投入全县人口计生事业经费256.35万元,人均投入20.59元,其中,人员经费184.53万元,人均14.82元;业务经费76.48万元,人均5.8元,全县人均递增0.6元。②年初,对全县5个乡镇场、18个兼职委员单位和8个村队(社区)进行了表彰,发放奖励金70200万元;下拨6万元计生工作经费(大镇2万元、精河镇1万元、托里镇1万元、茫丁乡1元、八家户1万元),有力保障了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四是督查到位,机制健全。县委、政府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县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由督查办定期对各乡镇场、县直相关单位针对利益导向、依法行政、全面二孩政策的开展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提升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㈡ 以强化宣传教育为抓手,努力坚持人口计生工作正确的舆论引导。一是结合全县“去极端化,民族团结”工作,在重点村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我县共组建国策队59支,在38、529、711等重大假日演出205场次,进一步弘扬了先进人口文化和婚育新风,使各族群众的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7%。二是利用乡、村两级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新家庭文化屋等文化阵地,紧扣人口新环境和群众新需求,不断完善社区新家庭文化屋建设。①把计生政策以漫画、展板、灯旗等形式大力宣传人类起源、生命旅程、优生优育、关爱女孩等人口文化知识,今年主要打造八家户农场农三队、农七队、牧业三队和一个清真寺。②开展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80余期,受教育群众14000人;结合“一村一月一活动”和“访惠聚”工作组驻村的有利时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236场次,受教育群众21000人。③精河镇通过书法、手工艺品、剪纸比赛等形式,让群众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人口文化交流中获取了知识、更新了观念,感受到了人口文化环境的重要性;大河沿子镇呼和哈夏南村、北村绘制2000米的“去极端化”和民族团结主题漫画墙; 托托镇新打造了一条宣传教育示范墙及一处人口文化大院;在托里镇大庄子村二组清真寺打造农牧民生殖健康项目点。④依托“巴合提”人口文化大院开展“恰依活动”。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优生优育及生殖保健等知识等融入到“恰依”活动中,三是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自治区文明县”等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全面两孩”政策,引导群众正确舆论导向,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平稳、有序推进;①全县开展全面两孩政策讲座培训40余期,参加人员4600余人。②利用宣传栏、宣传单、LED显示屏、悬挂横幅等方式营造计划浓厚氛围,以全面两孩、边境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及计生优惠政策为宣传重点。四是今年我县定制了共计11.49元的双语挂历、资料袋、纸杯、药箱、毛巾等多种实用性较强的宣传品,送到各族育龄群众的家中,有效提高了人口计生知识知晓率。

  ㈢ 以依法行政为着力点,强力推进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出台了违法生育专项整治方案,强力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①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2002-2014年,全县共清理违法生育人员276人,截止目前,已缴纳社会抚养费243人(其中分期缴纳16人),法院强制执行21人,完成率88.04%;2015年违法生育22人,已缴纳社会抚养费20人(其中分期缴纳4人),法院强制执行5人,完成率90.91%;2016年截止目前违法生育19人,已缴纳社会抚养费10人,法院强制执行2人,完成率52.63%。②证件办理情况。2016年截止目前共办理《生育服务证》842个,其中:一孩332个,二孩433个(符合全面二孩政策83个,其中已出生16人),三孩61个,特批16个;《光荣证》340个,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81个(汉族131个,少数民族50个),《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159个。二是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城乡联动综合治理县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包村领导、支部书记、“访汇聚”工作组组长、计生专干为监督人,承担监督责任。将违法生育综合治理、社会抚养费征缴工作纳入党政线管理责任制绩效考核之中。三是建立了《精河县人口计生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形成人人监督的局面,对举报计划外怀孕、出生或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2000元的奖励。目前,已兑现4例共2000元。

  ㈣ 强化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为重点,努力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落实。积极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关爱计生家庭的良好氛围。一是为1509人发放县级特色奖励金11.95万元。二是为119人发放州级特色奖励金6.12万元。三是为2015年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597人发放奖励金113.032万元。四是完成了2016年符合国家三项、自治区四项奖励制度人员的审核、录入工作。其中符合国家奖励扶助63人、少生快富289户、特别扶助6人;自治区少生快富169户、特别扶助3人、城镇家庭奖励26人,边贫县1620户3144人。五是完成了符合考学加分政策学生的审核上报工作。其中符合疆内高校132人,内地高中班34人,内地初中班123人,州内高中班97人。

  ㈤ 以强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确保出生统计数据“打假求实”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健全完善各项统计制度,加强对乡、村两级信息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二是提高业务人员专业素质,开展人口数据信息统计培训班2期,进一步提高人口信息系统操作能力;三是定期与公安、卫生、社保和民政等单位核对出生、死亡、婚姻及计划生育手术数据,并对乡、村两级日常入户情况进行季度督查,以通报整改的形式督促及时、准确完成信息变更,确保人口数据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四是加强对流动人口信息服务管理,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结合“实有人口信息摸排”专项行动,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变动情况。

  ㈥ 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入手,推进社会治理常态化。一是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建设,采取流动人口“369”限时工作法,在“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上,实行承诺制,将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情况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通报户籍地,杜绝了冒领和重领现象的发生。二是扎实开展流动人口服务月各项活动,将流动人口计生困难家庭纳入重点关怀对象范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访贫慰问和帮扶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怀关心流动人口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积极做好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2016年茫丁乡被选为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点,茫丁乡城关村和东庄村两个村为具体抽样调查点,在州人口计生委的业务指导下顺利完成培训、入户摸底和基础信息网上上报工作。

  ㈦ 以强化优质服务为载体,努力满足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目标人群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84人,完成率为100%;严格落实农牧民免费“四项手术”有关规定,没有违规收费或强迫服务对象自费承担相关费用的现象;建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网点98个,其中刷二代身份证自取机10个,机械式85个,人工发放点3个,有力的保障了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

  ㈧ 以推行群众自治为基础,积极发挥计生协会作用。一是全县计生协会组织已发展到163个,发展会员14126人,会员数已接近总人口的10%,计划生育协会服务网络覆盖率达100%,协会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二是2016年完成生育保险9.24万元。三是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和“访惠聚”工作组,依托精准扶贫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慰问、帮扶和救助计生贫困家庭,县、乡两级慰问506户,合计人民币117600元,其中计生特殊困难家庭53户。

  ㈨ 以强化平台建设为切点,狠抓计划生育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通过县电子政务网、乡(村)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开门纳谏,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政策、掌握实情、实施监督的有效平台,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二是畅通12356“阳光服务热线”,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让群众可以多形式进行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2016年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办结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

  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个别乡镇依然存在推诿扯皮,不敢担责的现象。

  ㈡对部分违法生育困难家庭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取证渠道复杂,征缴标准难以按《条例》操作,计生部门对此倍受困扰。

  ㈢因近两年来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和宣传,对于出生较少的村队(出生基数过小),如出现政策外生育情况,会因“一票否决”指标影响村队整体工作以及“访惠聚”工作组的工作绩效,埋下了瞒报出生的隐患,出现政策外出生时给乡级和县级调查和落实责任带来严重干扰。

  四、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努力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开展社会抚养费征缴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违法生育和非婚生育,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1‰以内,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97%以上;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统计误差不超过2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7%以上。

  ㈠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1‰以内。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突出做好重点乡镇、村队中重点人群的人口计生工作。

  ㈡ 实施更加积极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全面落实各项奖励扶助制度,进一步争取更加有利的导向机制。

  ㈢ 规范违法生育治理。

  对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按照年度收入的1至8倍征收,对拒交人员移交法院,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

  ㈣ 关注家庭发展。

  结合精准扶贫工作,依托“访汇聚”工作组,进一步加大对计生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大病医疗及精神慰籍方面给予帮助,在重大节日对计生困难家庭必须一户不落地进行慰问走访。

  ㈤ 扩大队伍建设。

  争取党政协调,在各乡镇场配齐行政执法工作人员。

  ㈥ 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媒体,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弘扬婚育新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倡导生育新观念,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计划生育2016年的工作总结及2017年的工作三

  2016年,我县计划生育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市计生协会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服务于科学发展,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于育龄妇女为宗旨,紧紧围绕“扎实夯基础,坚持抓经常,合力求实效,整体上水平”的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服务大局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为我县连续10年荣获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6年工作回顾

  (一)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在县委的统一部署及督导组的指导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聚焦“四风”突出问题,联系工作实际,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制约计生发展、影响党的形象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并进一步端正工作理念,增强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车管理等规章制度,绝不允许“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从严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密切联系群众,结合“党员进乡村”、“党员走千村、入万户”活动,落实计划生育为民、便民、利民的各项优惠政策,扎扎实实推进计生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计生协会参与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强化组织建设,紧跟改革步伐

  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新形势下,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6〕38号),文件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三个不变”,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又下发了《湖南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湘人口领发〔2016〕4号),文件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创造条件保障计划生育协会参与卫生计生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坚持卫生计生工作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共同研究解决相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强大合力。这就要求我们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在这个方面我们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拿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让计生协更充分地发挥好群团组织作用。

  1.县计生协会“参公”、“入序”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中央编办复字〔2006〕86号)、(组通〔2006〕28号)、(湘组通〔2006〕98号)等文件精神,2011年专门下发了(桂政发〔2011〕41号)文件,文件明确指出:县计生协会列入群众团体机构序列,机构单列。县计生协会办公室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调整为县计生协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2013年4月县编制委员会又下发《关于桂阳县计划生育协会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2013〕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计生协会列入群众团体机构序列,机构单列”。设领导职数4名,即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正科实职),专职副会长及秘书长各1名(副科实职);县计生协会下设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2.基层计生协干部队伍配备到位。在全县今年村(居)两委换届之机,县计生协会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并汇报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达了《关于迅速调整配优乡镇(街道)和对村(居、社区)计生协会班子的通知》(桂人口领发〔2016〕3号),迅速调整、配优基层协会组织,全县调整村级协会组织56个,县直机关协会6个,流动人口协会2个。到目前为止,全县建立协会组织541个,其中:县级1个、乡镇(街道)26个、村(居、社区)507个,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5个(县工业园及工矿企业协会的分会未包括在内),实现了流入人口计生协会建会全覆盖。建设辖区外流动人口计生协2个,全县会员达8.9万人,其中,育龄妇女和群众会员占80%以上,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遍布城乡”的协会组织网络。

  3.计生协会经费投入到位。县计生协会活动经费每年按同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8%比例列入县一级财政预算,实行单列,设立专门帐户,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实行独立收支和审批制。2016年协会经费单列95万元,其中县计生协会活动经费65万元,驻东莞市设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单列专项经费30万元。乡镇(街道)计生协会活动经费按同级人口计生事业费的10%列入财政预算。2016年每个行政村拨付600元计生工作经费,540个行政村,共计32.4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三)创新工作思路,全面促进业务工作

  1.扎实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近几年,桂阳县计生协会在不同经济、社会组织和不同区域中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积极参与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一是扎实开展流出人口服务管理。2013年11月,成立了桂阳县驻东莞流动人口计生协会,采取“商会+协会”的工作模式,强化桂阳籍入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年多来,共协助户籍地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28个,为桂阳籍流入人员协助办理《生育服务证》136个,在当地落实补救措施和节育手术73例;其中:结扎8例,上环47例,药流18例。协助群众维权5例,协助湖南省人口计生委驻东莞办事处调查处理桂阳籍在莞人员积分入学婚育情况26例,从当地和省市转换流动人口个案信息数据64600人,采集桂阳籍流动人口信息1628多条(基本上每个月分别有相关数据返馈到本县),走访慰问计生贫困家庭20户,每户发放慰问金1000元,发放《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一册通》、《致全县外出育龄群众的一封信》、《流出人口须知》、《郴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等人口计生宣传资料4500余份,真正实现了方便外出打工群众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双赢”。2016年11月份,白水乡在东莞又成立了计生协分会,已全面开展工作。县驻深圳计生协会分会的筹备工作也基本就绪。二是扎实开展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工作。2013年以来,我县在黄沙坪矿业分公司、湖南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县工业园区、建筑行业计生协会、惠康超市等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计生协会组织,真正实现了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这些企业协会组织机构健全,活动经常,深受广大群众喜爱。三是扎实开展流入人口均等化服务。凡流入桂阳的人口均能享受到子女入学、维权、贷款,免费节育与生殖健康服务等项目免费服务。在生育关怀行动中,我们都要拿出一定数量的指标,按照流入人口贫困计生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分不同类型予以关爱。2016年慰问流动人口计生贫困家庭36户。让这些异地计生家庭同样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体现人间大爱。

  2.扎实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基层既是人口计生群众的重点,也是计生协联系广大群众的对接点。我县充分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进计生基层群众示范村(居、社区)创建工作,以“基层民主”促进“群众自治”。桂发〔2013〕5号文件明确规定,凡是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达到县级模范村、先进村、合格村标准的,县财政每年一次性给村(居)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非村干部)发放补助2000元、1500元、1000元;被国家、省、市、县级评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的,县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该村(居、社区)2万元、1万元、0.5万元、0.2万元。各级党政一把手和计生分管领导在联系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办点示范,形成了以点带面、城乡联创、梯次推进的局面。目前,已分别创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1个、5个、223个,创建市级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居)7个。如,八字塘社区示范点,除完成规定动作外,其主要特点是建立了“社区计生家庭生活应急救助站”,以救助计生困难家庭生活活动上所出现的天灾人祸,现已救助35个计生产家庭;东塔示范点,主要对计生家庭的老人进行“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区服务平台,服务计生家庭;高码头社区示范点,主要依托社区优势,对“外来务工者劳务介绍”;正和镇火田村示范点、龙潭街道北关社区示范点,认真落实计生优惠政策,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中,给独生子女家庭多分1份额。由于这些典型带动,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开展。

  3.扎实开展生育关怀工作。近年来,我县建立健全了“党政主导、协会运作、社会联动、群众受益”的生育关怀联动机制,让榜样带动,让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受益。按照(湘人口领办〔2012〕8号)文件要求和郴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15%比例资金用于生育关怀精神,资金筹措到位,专款专用,使社会效果达到最佳,生育关怀工作达到新的常态。

  一是全履盖慰问。一年实行两次,即“5·29”和春节期间进行,全县已有2300多个家庭得到扶助,每一个计生贫困家庭的扶助金在800—1000元,最高的达到5000元。二是特别救助。针对因病、因灾等原因给计生家庭导致的贫困,县计生协会即时救助,根据贫困情况,确定救助金数额。2016年,我县救助特困计生家庭200多户,每户扶助金达2000-5000元。三是联动扶持。即与县民政局、县教育基金会、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部门联合扶持或救助计生贫困家庭的关爱行动。今年,与民政部门联合,为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纯二女结扎户纳入农村低保4083户,补助资金220万元;与教育基金会联合,为计生家庭子女扶持130余个学生,扶助金达126万元;与县妇联联合,资助贫困母亲224个,合计扶持金达36万元;与县总工会联合,扶持贫困计生职工86人,扶持金110万元;与县教育局联合,对农村独生子女及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初中升高中加一个“A”,今年享受加“A”人数12人,为这些家庭平均减免各项费用0.5-0.7万元;与县农村合作医疗办联合,为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子女1589人,免交新型合作医疗费32万元。四是扩面提标生育关怀对象。全县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其保健费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现在每年360元,特扶家庭总额提高50%。五是县直机关与计生贫困家庭开展“一帮一”对口扶助。县直机关单位,每年必须在本单位或所联系的乡镇扶持1—3户计生贫困家庭,2016年共有106个家庭得到了扶持,其中:有65个家庭走出了生活困境。逐步将参与“一帮一”活动的扶助单位从县直机关拓展到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社区),2016年鹿峰街道“一帮一”对口已扶助15个家庭,我们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让更多的计生家庭得到实惠。

  4.扎实开展“三结合”项目与幸福工程建设。我县计生“三结合”项目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省里下拨专项“三结合”资金每一个项目3万元,县里按同等数额增加配套,除省批的“浩塘菖莆优质水果开发基地”、“敖泉桂泉乌龙姜加工项目”、“古楼紫色红薯产业开发项目”及“古楼牲猪养殖场”外,我县还特别扶持了“银河渔业养殖场”,这一项目成为了“县级三结合”项目,这5个项目总投资共800余万元,其中:省下拨项目资金12万元,县级扶助配套资金22万元,共帮助和扶持计生家庭210户,其中:扶持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共136户,其他计生家庭74户,同时,这些“三结合”项目日益壮大,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越显强劲。得到实惠的计生家庭户无比激动地说“计生协会象亲人,帮助脱贫大促进”。

  5.扎实开展计生系列保险工作。我县坚持广泛宣传、社会参与、群众自愿的指导思想,按照“明确责任、提质扩面、及时理赔、跟踪服务”的原则组织实施,从“做强”、“做优”为出发点和切入点,全年计生系列保险工作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效益。

  所谓做强,首先是每年召开三个会议,即年初召开工作布署会议,期中召开督促会议,年终召开总结表彰会,这些会议必须请县委分管领导主持并作重要讲话,使会议开得既有动力又有压力;其次是计划生育家庭的覆盖面受益面不段扩大,从前几年的几千户到现在1.5万余户,使独生户、双女户、节育户等计生家庭都得到了实惠;其三是险种不段优化和增加。我县的险种从原来单一险种(即人身意外伤害险),到现在增加到节育手术险、家庭幸福险、防癌险等多品种多层次相结合。所谓做优,首先是宣传发动优。即每个投保家庭都持有一张《计生系列保险服务卡》,让这些家庭明白如何赔付,如何报案等事项;其次是理赔到位优,凡发生意外的家庭必须在3-5个工作日内受理和顶额理赔到位,今年的理赔率达到42.5%。其三是以往的计生保险与省财政补贴保险相结合,今年省下达我县财政补贴计生保险4550个家庭,实际完成7180个,全年共完成保额109.6万元,其中:中国人寿94万元,太平洋15.6万元,超额完成了分配任务。

  (四)做实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参谋职能

  近几年来,我们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网络健全、联系群众广等独特优势,多方位、多角度、多人群、全覆盖开展计生宣传,传递社会正能量,不断积极探索和总结计生工作经验,实地调研,为县委、县政府当好参谋。通过调研,先后在国家、省、市发表多篇有影响的消息,通讯文章,分别为:中国人口报3篇,湖南日报头版头条1篇,郴州日服12篇,红网4篇,上郴州电视台新闻1则。同时我县计生协会确定调研课题,例如《论村(居)民自治工作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论生育关怀工作的开展对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作用》等文章在全县有一定的正面影响,并被县委办、政府办采用。

  二、2017年工作思路

  (一)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适应卫计改革新常态

  随着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深入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大量社会化服务性工作将由群团组织承担。为此,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专门下发了《湖南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湘人口领发〔2014〕4号),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创造条件保障计划生育协会参与卫生计生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坚持卫生计生工作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共同研究解决相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强大合力。这就要求我们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各级计生协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髓运用到卫计改革中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计生协群团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选派和推荐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同志到协会工作;关心计生协干部成长,注重培养和使用优秀的协会干部。处理好计生协与计生行政部门“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的关系,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让计生协更充分地发挥好群团组织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计生协会基层组织建设

  重点解决好县计生协“三定”问题,按照国家、省、市对基层计生协会的评估认定工作要求和标准,继续在全县开展基层协会评估认定工作完善规范和推广活动,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六有”标准,选优配强基层协会班子,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促后进”,不断扩大先进面,缩小后进面,力争全县村(居、社区)级协会组织80%达到“六有”标准。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全面创新工作

  1.协助计生行政部门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正确运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和东莞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的工作成果,巩固东莞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基地作用,同时向深圳、惠州等地继续拓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分会,鼓励并支持流出人口多的乡镇到外地创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逐步拓宽境外流动人口服务网点。加强县内重点区域、非公有制企业和流入人口聚集地的计生协会创建和整建力度。2016年,将基层计生协会进一步拓展到商业、医药、交通、学校等行业,争取在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和流动人口聚集地建立2-3个协会组织;并逐步扩大流动人口计生协会覆盖面,从而达到逐步实现流动人口服务无死角无盲点。

  2.协助计生行政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推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是计划生育工作创建星级示范村居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的根本途径,也是计生协发挥作为的最好舞台。要坚持“三级联创”的工作思路,2016年继续坚持发展“1252”工程。即:全县计生协年内再争创群众自治示范村国家级1个、省级2个、市级5个;各乡镇争创2个及以上县级群众自治示范村。将群众自治与星级示范村(居)有机结合,深入开展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制度化,通过组织、引导、宣传和服务等多种方式,动员群众在计划生育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夯实计生工作基础。

  3.开展好“生育关怀”活动。秉承“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协会所能”的服务宗旨,围绕计生家庭的所需、所急、所想,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载体,加大扶助力度,进一步用好用活用准生育关怀专项资金,要利用“5.29”、“7.11”等活动日大力宣传,将“一帮一”、失独(独残)家庭扶助、“生育关怀爱心助学”等生育关怀品牌活动做大做强。计生系列保险在巩固中提高。健全完善“党政领导、社会参与、协会推进、群众受益”的生育关怀机制,帮助计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共享发展成果,提高幸福指数。

  4.抓好“幸福工程”、“三结合”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提高现有“三结合”和“幸福工程”项目,切实加大“三结合”新项目的调查摸底,选好选准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效益,调整帮扶模式,使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接受支助,走出困境,逐步走向富裕。五是强化宣传引导,扩大社会影响。通过阵地宣传、新闻媒体宣传和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从宣传引导群众和扩大社会影响入手。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生育关怀、预防爱滋病、生殖健康等内容和协会典型经验、好人好事的宣传;认真组织业务培训。县、乡两级计生协每年至少分别进行一次乡、村(居)计生协专(兼)职副会长、秘书长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协会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群众喜闻乐见、直观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文艺演出、墙报、壁画宣传咨询等群众性宣传服务活动和积极向各类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投稿等形式,大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的形势政策、辉煌成就、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拓展思路为计生行政决策当好参谋

  深入调查研究,撰写质量较高,适用性较强的调研论文,积极为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并争取在国家级、省市级刊物发表有一定影响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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