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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联邦统计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美国联邦统计,供大家参考!

  美国属于分散型的政府统计体系,有近100个联邦机构从事各自分管领域的政府统计工作,也就是说几乎所有联邦机构都有统计工作。其中,有13个联邦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从事统计工作。它们分别是商务部普查局、经济分析局,劳动部劳工统计局,农业部农业统计局,卫生部健康统计中心,能源部能源信息局,财政部收入统计处,交通部交通统计局,教育部国家教育统计中心,社会保障部研究、评估和统计局,司法部司法统计局,国家科学基金科学资源统计部等。联邦政府统计内容涵盖经济、人口、农业、犯罪、教育、能源、环境、卫生、科学和交通等各个方面,以满足联邦政府决策和各个联邦机构职能管理的需要。准确地说,美国属于“专业分散、地方集中型”的政府统计体系。

  为保证分散型政府统计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行,美国建立了一整套统计工作管理和协调机制,在组织结构上,由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负责监督、管理、协调和指导所有联邦机构的统计活动;在管理机制上,制定一系列详细的统计法规、政策制度、标准和准则,组建联邦机构间统计政策委员会、方法委员会等协调机构,规范整个联邦政府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效率

  一、美国联邦统计活动经费和人员

  美国各联邦机构每年5月向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递交下一财年的统计项目和经费预算报告,经审批后报总统签署。美国联邦机构日常统计活动经费总预算每年约为55亿美元(不包括十年一次的人口普查)。2009财年统计活动经费总预算为79亿美元,其中日常统计经费预算为50亿美元左右,2010年十年一次人口普查和其他周期性调查经费为29亿美元。

  二、联邦统计调查标准和准则

  为提高联邦统计数据质量,总结、推广和应用联邦机构的最佳统计实践,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颁布了统计调查标准和准则(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for statistical surveys),即统计政策1号令和2号令,它包括明确统计概念、方法设计,数据收集,数据处理和编辑,估计和预测,数据分析,数据审查程序,信息发布等7个部分共20条标准,详细记录了所有联邦机构必须遵守的统计专业准则以及所有统计活动必须达到的质量水平和预期目标。

  此外,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组织制定、修订和颁布了北美产业分类标准(North American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ystem,NAICS)、标准职业分类体系(Standard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System,SOCS)、地理区域划分标准即大都市统计区域和小都市统计区域(Metropolitan and Mic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s)、种族数据划分(Classification of Data on Race and Ethnicity)等统计分类标准,用于统计数据的收集、加工整理和分析。

  三、联邦统计信息质量指南

  为了确保联邦统计数据质量,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于2002年1月颁布了联邦统计信息质量指南,规定联邦统计信息质量包涵客观性、效用性和诚信三个方面。

  此外,各个联邦统计机构以联邦统计信息质量指南为基础,制定并公布各自的统计信息质量标准,通过明确统计概念和方法、调查规划和设计、数据收集、数据加工编辑、数据分析和估计、建立审查制度以及数据发布制度等每一环节的具体要求和目标,保证联邦统计数据质量。

  四、联邦统计数据保密和共享制度

  在联邦统计方法委员会主持下,于1995年设立了联邦机构之间数据保密和获取委员会,由来自26个联邦机构负责数据获取、保密和防止泄密工作的代表成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在保护机密信息的前提下促进联邦机构间的统计信息交流。但是,由于各个联邦机构都有各自的统计信息保密规定,信息保密的法定权限强弱不一,在很大程度上限制联邦机构之间统计数据共享。为此,2002年颁布了 “机密信息保护和统计效率法”(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nd Statistical Efficiency Act (2002), CIPSEA),在联邦机构间实行统一的数据信息保密规定。通过统一保密原则,协调保密规定,设立保护机密统计信息的最低标准,为在联邦机构之间数据信息共享提供法律依据,从而有效地降低统计调查成本和填报负担。

  五、联邦统计数据发布政策

  美国联邦统计

  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分别颁布了统计政策3号令和4号令,即联邦机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编制、发布和评估政策以及联邦机构所有数据发布政策。由于联邦机构公布的经济统计指标数据具有重大的商业价值,直接影响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政府的重大决策,统计政策3号令规定,联邦机构必须建立数据发布制度和统计方法通告制度,预先公布数据发布日程,及时对外发布数据,以公平、有序方式发布数据,维护数据发布政策的独立、中立和诚信,并且对每一经济指标数据发布进行定期评估。该项统计政策包括主要经济指标的界定范围、及时发布、发布日程、变化通告、发布程序、初步估计和修改、特例准许、绩效评估等7个方面。

  六、联邦机构间统计政策委员会(ICSP)

  为加强联邦统计机构间统计活动的协调和交流,更直接地参与各联邦机构统计活动的规划工作,根据1995年美国文书削减法案,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设立统计机构负责人委员会即联邦机构间统计政策委员会(Interagency Council on Statistical Policy,ICSP)。联邦机构间统计政策委员会成员由13个主要联邦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环境保护局统计部负责人组成,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统计发布政策、统计标准,推动联邦统计机构的实践创新,评估经费预算对联邦统计机构统计工作的影响,维护联邦统计网站正常有效运行,探索与美国统计学会合作和协作的可能,提高联邦统计数据质量,检查信息技术对联邦统计机构数据获取的潜在影响等。同时,ICSP成员机构还就统计分析方法、用户需求、调查设计、数据质量等相互感兴趣的议题广泛交流经验。联邦机构间统计政策委员会是协调联邦机构之间统计工作、交流统计信息以及向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提供统计咨询意见和建议的重要平台。

  在联邦机构间统计政策委员会主持和协调下,建立了联邦统计网站(美国联邦统计网站即www.fedstats.gov),集中发布统计信息;进行联邦机构统计数据质量和绩效评估机制,以促进联邦统计体系有序、高效运行。

  七、联邦统计方法委员会(FCSM)

  联邦统计方法委员会(Federal Committee on Statistical Methodology, FCSM)成立于1975年,由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管,其宗旨是提高联邦统计数据质量、改进统计工作实践。委员会成员由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选定,由联邦统计机构的总统计师、经济学家和行政管理人员。目前委员会有24名成员,分别来自12个联邦机构。

  八、启示

  综上所述,尽管美国政府统计工作高度分散,在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协调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效率为宗旨,通过颁布一系列统计法规、政策制度、标准和准则,以及组建联邦机构间统计政策委员会、方法委员会等协调机制,使分散型的联邦政府统计体系有序、高效地运行。与其他国家政府统计机构一样,当前美国联邦统计在填报者的配合、财政资源限制、国际可比性、更详细数据的获取、统计机构独立性、人力资源等方面同样面临着较大的挑战。但是应该说,美国联邦统计体制是比较完善的,特别是在分散型政府统计体系的管理和协调方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研究、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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