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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年伊始,不少高校大学生希望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但,一些来自贫困地区的大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尚不十分了解。小学生作文网www.zzxu.cn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学生如何贷款 学生怎么贷款供大家参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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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家庭学生如何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自2016年省教育厅、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对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部分调整后,在贷款的利息支付方式、年限、归还时间上,都将更加有利于减轻贷款学生的经济负担。调整后,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国家助学贷款预期年化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预期年化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原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现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后,为了顺利办好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分为六部分: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机构”)。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中国银行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有差错或遗漏,会要求学校进行更正或补充。经办银行的复审工作在收到学校提交的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全部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经办银行将统一编制审查合格的借款学生名册随同空白借款合同及借据送交学校。

  第四步: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第五步:贷款的发放

  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20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经办银行为每名借款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将借款学生名单及借记卡号明细提交学校以便学校按月将生活费划入该账户。

  第六步:贷款的偿还

  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借款学生毕业后,可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也可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借款学生应在借款合同中授权经办银行于约定还款日自动从其在该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直至全部贷款本息偿清为止。

  注:如借款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休学、退学、转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中(终)止学业的事件,学校在为借款学生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会及时通知银行并要求学生到银行办理还清贷款手续。经办银行在得到学校通知后将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借款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以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30日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借款学生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经办银行将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借款学生毕业后出国留学的,要主动通知原经办银行并一次性还清借款。

  经办银行将建立借款学生还贷监测系统,对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加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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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学费如何贷款

  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

  4、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下列特征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孤儿证、残疾证或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8)上一年度家庭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 元人民币(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2件份)。

  (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2)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副标题#e#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6)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10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注:在山东、福建等地开始实行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学生提出申请 → 学校进行初审 → 银行开展审批 → 双方签订合同 → 银行发放贷款 →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注: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

  (四)、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五)、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利率、额度

  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期限为10年。利率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行承担(按央行现行的基准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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