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easydail.com--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关于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单位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第一篇

关于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认真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对2014年-2016年6月期间的财经纪律情况开展了自查和重点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

为确保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我单位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分管副所长为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积极安排部署对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14条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照自查情况表认真检查,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认真自查,建立监督机制

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对2014年-2016年6月期间的所有收入及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我单位通过深入自查,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

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防私设“小金库”行为。我单位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科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隐瞒、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公务卡管理制度。我单位强化了对公务接待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

待管理办法》,有效杜绝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接待、吃请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支出,杜绝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现象;强化了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实行公车派车单制度,在节假日对公车进行了封存,未出现超标准配备车辆行为;收支清楚,资金明确,不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假补贴;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规定》使用公务卡,未发现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项目改用其他结算方式的行为。

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项规定,完善财务制度。我单位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无违规将公款转入个人账户、个人借用公款长期不还、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等行为;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开设单位银行账户的行为;不存在违反会计法律、法规,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银行对账单或者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行为;无违规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无擅自占有、投资、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无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行为,无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我单位经费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确保我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7月28日

财经纪律大整顿自查报告
单位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第二篇

财经纪律大整顿自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全县财经纪律大整顿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对照检查标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院领导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 医院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扎实做好各项财务工作,按国家要求及时更新财务软件。支持财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财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我院现设有财务负责人1人、总会计1人、分账会计4人、现金会计2人分别负责医院各项财务核算工作。

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财务管理行为【单位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1、按规定设立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财务核算、管理内部会计核算体系,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分工管理责任。我院所有支出票据均有院长和主管财务院长签字才能报销。

2、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银行留存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核算医院的各项收支情况。

3、会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编报与报送及时、准确。

4、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等具体的管理规定,票款相符:无转让、出售和代开报销票据情况,无伪造和使用伪造财政票据情况。

5、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管理财务,无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等违规行为,无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三、通过自查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的问题

1、财务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随着电算化在财务工作中的应用,在规范和方便财务工作的同时,也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成为我们解决的问题。

2、在特殊情况下有超范围使用现金的现象。

3、有个别医疗收费项目欠规范。

4、公务招待费有待进一步压缩。

5、未按时缴纳工会费。

6、财务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单位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四、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及措施

1、加强财务管理力度。严格管理是做好财务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后我院一定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力度,提高工作质量。

2、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继续通过培训和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更好的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需求。

3、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按国家政策缴纳工会费。

此次自查工作中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合理安排自查工作,以《会计法》及《新公立医院会计制度》为准绳,以我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和办法为依据进行全面自查,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到财务

核算、分析、预算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们要依托信息化建设,规范基础管理,强化支出监督,深化责任内涵,扎扎实实的把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XX县医院

2013年10月11日

2015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单位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第三篇

第1篇:学校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铲除贪污、腐败温床,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办发2015《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把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校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以及有关会议精神。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除了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外,还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校长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了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支部牵头实施,工会、财务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由后勤办主任邓德新具体负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副组长:成员:

三、明确要求,重点治理。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我校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是2015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5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要求,我校通过深入自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一、我校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校委会,事后进行常规公示;学校每年在教代会上都要作财务报告,并要在教代会上都获得通过。

二、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收费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三、学校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预算外的学前班的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所收学生作业本费全额缴入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收据。

四、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五、我校无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等违规行为。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六、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七、清查结果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第2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和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文件精神,芦溪县统计局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了传达学习,并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jú长陈霞同志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我局必须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方案要求,我局重点围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中的七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账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没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

3、我局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政府采购,没有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我局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没有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问题。

5、我局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没有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

6、我局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对票据进行发放、领用、使用、保管、核准和销毁,没有非法转让、出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买卖和擅自销毁票据的问题。

7、我局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没有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账户、账簿。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第3篇:事业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15〕7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15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5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15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报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第4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按照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督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小金库”的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自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成委办201520号)下发之日起,我办即刻按照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并通过办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和成都市人防工作会等,认真做好宣传、部署和组织工作。成立了成都市人防办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财务处),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防办党2015号),确定了我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时间、范围、步骤和具体安排。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按照成纪发201516号的要求,成都市人防办机关和所属7个事业单位,截止2015年6月19日,全部进行了“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达到了100%。我办所有纳入本次“小金库”清理、检查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积极认真地按照成防办党201532号的要求,即时动员、布置,安排和开展银行账户、库存现金的治理清查工作。皆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的情况。各单位负责人都本着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的态度

,签订了《自查责任承诺书》,并按时报送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三、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通过历次“小金库”的清理、检查、治理工作和各种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办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性,并逐步加强了对容易产生“小金库”的关键环节、部位的管控,比如:对单位各类银行账户的结存情况;库存现金的及时盘存情况;各类收费票据、印章的登记管理情况;现金借款凭条及时报销情况以及账薄是否纳入监管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并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和参照其他市级部门的成功经验制定了《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成都市人防办机关包干经费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办法),加强了制度建设。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和人防系统各项财会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

第5篇:机关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叶集试验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15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叶党办〔2015〕31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党组书记jú长胡志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jú长胡应生、徐怀远和党组成员汪锐任副组长的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负责。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试验区工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区2015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委副书记刘爱武同志讲话精神,局党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各单位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试验区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2015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五查五看”的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4、清查结果在局务会上进行了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第6篇:实验中学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xx县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乐纪发20156号)和全县当真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精神精神,xx县实验中学认真开展了清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了由副校长梁照生任组长、副校长宋琢璞任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处和总务处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后,我校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xx县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以及有关,副校长梁照生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举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

我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由总务处主任李文忠具体负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四、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xx县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我校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校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校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4、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5、清查结果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2015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单位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第四篇

第1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豫纪发〔20XX〕21号)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

学院所属部门各类财政供养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二)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三)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四)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五)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六)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七)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八)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九)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十)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十一)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十二)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认真梳理全体人员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统计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学院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27房间,联系人:李志荣,电话:65928118)。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各部门进行全面核查。被群众举报投诉、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重点核查。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0日)

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洛阳理工学院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杨小林

副组长:袁静波 董延寿 韩振英 曹国杰

成 员:韩洪涛 王大力 赵尊群 宁建辉 王 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韩洪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密切配合。各机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组织部、人事处要进一步核实各部门机构编制及现有在编人员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调整或核销“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同时要根据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处要根据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或核销工资关系,并相应核减工资预算。纪委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治理办要及时收集各种表格并及时向上一级治理办公室上报有关材料。全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逐单位进行审查,做到“六查”: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核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2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周口市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工作方案》(周办〔20XX〕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解决机关干部长期缺岗不上班“吃空饷”问题,依据《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职人员。

二、治理对象

1、不符合政策规定,以借调、病休、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3、长期旷工或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4、在职人员自动离职或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后,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5、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6、调动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又在新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7、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8、将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9.企业下岗、内退人员领取生活费后,又在财政供给单位就业领取工资的人员;

10、其他各类虚报人员编制,冒领财政拨款的。

三、治理方法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市“转创办”牵头,会同组织、编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治理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核查、整顿规范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一6月20日)。各级各部门召开动员会,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明确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册、工资表、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摸清底数,认真登记,如实填报“吃空饷”人员表(表格附后)。对自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主动承认错误并退还违规领取的工资和福利补助的,以及能积极主动如实上报纠正“吃空饷”人员的单位,可不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由所在单位负责清退已领取的工资和补贴,上缴同级财政,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减工资和编制手续。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写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自查结果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报各级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集中核查阶段(6月21至7月31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深入市直各单位进行核查,抽查各县市区有关单位,按照编办数据库实名制信息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财政核拨工资花名册与单位实有人员相对照,单位实有人数花名册与考勤登记表、人员身份证相对照的办法,与干部职工逐人见面,不留盲点。特别是把各级教育部门的一线教师作为重点核查对象,采取现场签名笔迹与教案备课笔迹相对照,师生相互指认等办法,坚决制止弄虚作假及其他不良现象的出现。凡不认真自查自纠,经群众举报并核查属实的“吃空饷”人员,除退还已领取的工资和福利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整顿规范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核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对核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解决本单位在人员管理上出现的各种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并将工作总结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市专项治理办公室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会同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解决“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把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研究和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公职人员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坚持边清理、边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各级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坚持实事求是,严禁瞒报、漏报各类“吃空饷”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建立机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本着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掌握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到组织、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办理各种手续,凡干部任免、调入、调出或录用到新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将工资关系留在原单位,调出单位必须在3个月内向有关部门申请,理顺编制和工资手续;及时核减在职死亡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核减离退休死亡人员的离退休生活费;及时核减非组织选派的离岗学习人员的工资;及时核减不符合遗属补助条件人员的遗属补助等,坚决杜绝公职人员“吃空饷”现象的再次发生。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394-8238930,电子信箱:XXXX。

第3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20XX年9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河北省“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振兴河北体育、建设体育强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治理范围

此次“吃空饷”专项治理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和以财政拨款安排人员经费的各直属单位。人员范围包括20XX年6-8月份以财政性资金发放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在编职工离职、开除、辞职、辞退、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

2、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在编职工领取工资人员。

3、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人员。

4、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核销(减)人员。

6、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已不具备享受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

7、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

8、其他已经不具备直接从财政领取补助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

【单位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单位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9月5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9月5日至9月18日)。

9月中旬,召开河北省体育局系统“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各单位也要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吃空饷”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单位自查阶段(20XX年9月19日至10月15日)。

各单位要按照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信息公示和自查工作。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包括:专项治理公告,单位2015年6-8月份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人员信息(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本单位及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通信地址。第二次公示的内容为各单位自查结果,即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在组织进行全员公示的同时,各单位要对照机构编制管理证、增人计划卡、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领取表、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等的基础上,结合单位考勤记录等情况对在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核查;采取走访、慰问或其他合适形式,了解掌握领取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人员准确信息。对所有被群众举报人员,必须一并纳入排查清理范围,仔细查证,一一确认。两次公示纸质信息要在单位办公地点明显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内部网络发布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单位要将两次公示信息和全面汇总整理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及相关材料,连同自查情况报告一并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公示、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抽查面不少于30%。

(三)集中核查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5日)。

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门人员,依据各单位报备的公示信息、群众举报信息和单位排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对照有关文件和所掌握的清理范围内所有人员信息,进行对比核查。对部分单位,特别是一些人员较多、自查“吃空饷”人员零报告的单位,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详细记录群众举报信息,并依据举报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所有重点检查和群众举报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单独记录,单独统计,并向有关单位反馈。

(四)清退处理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1月25日)。

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要立即停止其领“饷”行为,并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减)工资福利和补助。认真核实“吃空饷”人员多领财政资金情况,多领资金追溯到“吃空饷”人员开始时间算起,对多领的财政资金单位必须负责追回或在以后发放的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中逐月扣回,并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

对“吃空饷”人员的处理,要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指导思想,对主动自查上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退回多领财政资金的,依据有关规定从宽从轻处理,可不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被群众举报核查属实或经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证实的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除必须退回多领资金外,还要对“吃空饷”人员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性质恶劣、影响大、涉及腐败违法违纪或拒不配合的人员,可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开除党籍、公职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

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同时认真填写有关报表(见附件2、3)。报表和单位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数据一并报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得良同志和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牛祯贵同志为组长,计财处、人事处、监察室等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河北省体育局“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财处,具体负责组织局系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又要通力协作配合。计财处既要全力做好日常工作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同时要负责提供、核实财政统发工资人员信息、协助办理多领财政资金的缴库手续、指导单位进行相关账务处理;人事处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编制管理,做好政策解释、信息提供、各单位编制情况核实、清理范围人员工资福利核定、“吃空饷”人员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核销(减)手续办理、从社保机构领取养老保险人员信息核实、领取遗属补助人员资格认定、“吃空饷”人员界定和组织人事处理;监察室要对“吃空饷”人员清退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提供有关违规违纪党员和领导干部方面的信息。

(三)把握政策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关乎个人利益。因此,要准确把握落实有关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及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在正确、一致的政策指导下进行。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事项,做到逐一登记、逐一排查、逐一处理,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群众举报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打击报复行为发生。要密切关注社情舆论,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各种咨询,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各类“吃空饷”专项治理数据,未经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对外发布。

【单位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于组织工作不认真、公示信息不全面、受理举报不及时、执行政策不彻底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补课”。逾期完不成工作任务、达不到工作目标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五) 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单位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情况,全面分析、查找在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巩固本次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

第4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9月至12月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根据《张家口市市本级“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局“吃空饷”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6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单位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第五篇

范文一:县农业局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县农业局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切实纠正和解决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一、本单位作风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与县委的部署要求,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三严三实、党风廉政建设等活动的开展下,我局紧紧按照各项活动宗旨的总体要求,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实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作风建设成果,为加快全县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现代农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1、党性观念不断增强。通过系统全面的学习和思考,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了“四风”之害,从思想上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观,增强了党性观念,增强了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义务,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踏踏实实解决实际问题,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做出更大贡献的责任感。同时通过开展“每周一学”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理论素养,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增强了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2、群众观点更加牢固。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更深刻地理解了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根本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今年,结合“一进二联三上门”活动,我局开展了大走访、大调查,送物质、送温暖下乡活动。在活动中,送种子5950公斤、竹弓子37200根、壮秧剂3780包、强氯精11460克、软盘380件、地膜1630公斤、肥料4075公斤,解决技术难题32个。通过与农户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指导、实地解决困难和问题,密切了干群间的关系。

3、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把握“实践”特色,把查找和践行问题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解决了大家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严格管控“三公”经费。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出差(出国)活动,禁止公款外出旅游。制订出台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改进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公车使用,禁止公车私用,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5%。二是专项整治办公用房超标多占现象。及时清理办公用房,对违规占用的办公用房7间400㎡已交政府统一调整安排给县住建投资公司。三是努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坚持每年发行《农业科技报》10期,每期10万份,为广大农民种田种地提供技术指导;坚持推行农村清洁生产“三项技术”,从源头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推行农机与农艺相结合,今年和县农机局联合在三岔河、深柳、黄山头等乡镇实施油菜机械化全程直播示范近500亩。安丰乡黄家台村与县农开办结合创新项目设计,修建生态环保沟渠,得到市农开办高度评价,且在全市推广;创新方法,成立农作物种植科技指导组,适时发布技术意见,并与气象局合作,开通了“每周气象与农事”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准确指导农业生产,加强惠农政策及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4、实践活动特色彰显。在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开展好活动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以“一进二联三上门”的活动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就家庭人员务农和外出务工、作物种植面积及抛荒、生产资料投入与使用、土地流转、基础设施、技术服务、对县乡农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等情况进行大调查和大走访。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根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活动的要求,按照省、市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的安排,农业局为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法纪意识和底线意识,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全局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第三次和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队伍素质、推进事业发展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在服务“三农”上求实效。一是发展粮食生产。加大宣传,采取压单扩双增面与遏制耕地抛荒,千方百计增加粮食播种面积5万亩。搞好专业化早稻集中育秧2万亩,办好早、晚稻万亩高产创建各一个,抓好水稻三项技术推广,扶持种粮大户10个。办好玉米和旱粮示范片各一个,探索我县发展旱地粮食生产之路。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对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全年培训5000人次,通过培训使新型经营主体熟练掌握基本生产技能与管理经营方法,成为懂技术、会管理、适应市场的农业经营主体,培养“一村一品”带头人,并组织相关技术干部对口定点跟踪服务。三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广新技术,及时收集、分析、发布农业信息20条,引进、筛选新型作物及新品种5个。积极引导农村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流转,引进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流转土地2万亩以上。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发展蔬菜、花卉苗木2万亩以上,办好设施蔬菜、水生蔬菜示范点。四是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35万亩,配方肥施用面积75万亩,推广配方肥2万吨。培育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公司7家,建立绿色防控示范面积2、5万亩。秸秆还田面积30、3万亩。加强生态沟渠建设,示范生态沟渠。五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硬件建设和乡镇农残速测室建设。办好粮食、油菜、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巩固安康、三岔河镇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手段,搞好水果、基地蔬菜等食用农产品日常检测工作,完成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抽样检测3万批次以上。大力查处未标识转基因种子、假劣农资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外来物种、植物新品种保护等6个方面的案子。

2、在推进改革上求实效。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启动之年,农业农村改革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一是主动做改革的支持者。随着改革的纵深推进,必然要涉及利益调整,必然要打破既有利益格局。尤其是马上要启动的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必然会涉及到机构的撤并,职能的划转,人员的去留,对此大家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以高度的党性原则和大局意识支持改革,投身改革。面对改革,难免有人会感到不适应、不舒服、不情愿,甚至会遇到阻力和抵触。怎么办?还是那句老话:既然自愿到了共产党的队伍中,就要遵守共产党的规矩,按党的规则行事。做到改革立场坚定不移,落实改革责任坚定不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改革。二是积极做改革的参与者、推动者。深化农村改革是一项量大面广时长的系统工程,县委书记宋云文同志在县委十一届四中全会报告中指出:深化农村改革,农业问题是一个立足基础、科学管理、建立机制的问题,我们要建立完善建设美丽乡村的六个长效机制,这六个长效机制,有些工作是由农业局牵头,有些是要我们参与。未来几年,农业系统改革任务相当繁重。在当前情势下,全局各各股站(室)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梳理出现实最紧迫、老百姓最期盼、制约发展最突出、社会各界最容易达成共识的农村改革事项,在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上求突破,在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中求实效,努力打造安乡农村改革的特色和亮点,强化统筹协调、调研督查和考核评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蹄疾而步稳”。

3、在严明纪律上求实效。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全局各党支部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活动为抓手,强化责意识,充分认识到抓好纪律是本职、不抓纪律是失职、抓不好纪律是不称职,坚持立规矩、强教育、抓整治、当后盾,抓好工作落实。在廉政教育活动的开展下,各股站(室)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上级的决策部署,要坚决执行;对于本级、本单位的决策部署,要常常监督检查、时时督促跟进,重点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严肃追究“不落实的人”,确保每项工作都有结果、都有实效。

三、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1、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围绕解决“四风”问题,以解决文风会风问题,建立与基层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完善服务为突破口,建立《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机关管理制度》、《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关于精简局机关会议、文件的规定》、《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围绕班子建设、战略谋划、项目建设、工作作风等重点,建立健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相关意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制度》等制度。围绕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完善监督责任,建立完善《工作落实督查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及奖惩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年度业务工作通报制度》等规章制度。在执行好现有制度的同时,大力做好制度的“废改立”,紧紧围绕特权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弥补制度缺失,使责权机制更科学、倒逼机制更管用、监督机制更常态,问责机制更严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五个好”的选人用人标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注重把好用人导向关、提名推荐关、识别考察关和酝酿决定关,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同时,切实抓好干部监督体系建设,以常态化监督约束干部管好权、用好权

2、干部作风得到转变。通过扎实的整改,进一步坚定了班子自信,强化了担当精神、奋斗意志、干事激情,全面提振了机关党员干部的精气神,进一步推动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进一步锤炼、党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显著增强。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对如何干好本职工作、服务好群众,思考得更深了,思路更清了,心态更平和了,措施更得力了,形成了“解放思想、团结奋斗、改革创新、廉洁高效”的新风正气。

3、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我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从组织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热点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加大办点示范力度,着重抓好了粮、油、棉和蔬等作物的高产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周边地域农户种植水平。加大技术指导力度,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到各乡村,到农业生产第一线,到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等,采取召开培训会、发放技术资料、发送短信和田间授课等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确保农民真正学到技术,懂管理,保增收。关心干职生活,提高了干职住房公积金标准,其他补贴按国家相应政策标准执行到位,对全局干职进行健康体检。

四、工作措施

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县农业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和解决了巡视组提出的主要问题,我局成立以张炼平为组长,毛勇为副组长的强农惠农领导小组,负责协助相关部门搞好涉农资金的管理。现将下一步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1、抓政策宣传到位。利用《农业科技报》、《农业信息网》、结合项目培训、悬挂标语横幅等手段向农民宣传减负惠农政策。通过以上多种形式,我们很好地把政策交给了农民,把监督权交给了农民,发挥了宣传的效果。

2、抓督促检查到位。每年由县委、政府“两办”牵头,县减负办、县纠风办参加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全县减负惠农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并把督查结果作为考核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依据之一。特别是针对粮补资金等的发放,2016、2016年县里还抽调100人,分成10个检查组,全面地不留死角地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了全县惠农补贴100%发放到了农民手中。

3、抓制度完善到位。重点建立和完善了惠农补贴公示制度。各个乡镇将惠农补贴发放的种类、标准、金额,以组张榜公示,加强了农户之间的互相监督。

范文二:县国土资源局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

市国土资源局:

11月20日市局党组召开全市国土系统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会。我局按照省厅党组和市局党组要求,及时进行了传达部署和落实,现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及时传达部署,明确责任分工。11月21日我局立即召开局务会,专题传达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局长傅文忠为组长,胡吉华纪检组长为常务副组长,其它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制订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制订并下发了《峡江县国土资源局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的七大类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做到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四个明确”。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全程跟踪督办。整改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并将落实省委第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列入县局督察重点,增补进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于巡视整改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罗琳同志负责,土地整理中心作为牵头单位。我局于11月25日组织有关乡镇政府对我县2016年以来验收备案的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情况进行了核查,全县2016年以来验收备案的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有四个,分别为峡江县仁和镇大田村等三个镇五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峡江县砚溪镇步溪村等五个镇六个村(场)土地开发项目、峡江县仁和镇刁田村等六个镇九个村(场)土地开发项目、峡江县马埠镇上盖村等二个镇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经查我县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准确,每个项目的每个地块都经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派员据实测定,实际新增耕地面积均对应予扣除的内部道路等应扣除的面积予以了扣除;开发地类符合分类要求,在各地块的地类确定中,做到了以实际开发后现状为依据,省整理中心、市农业局土肥站层层把关,确保了开发地类符合要求;工程计量真实,在工程计量上,首先由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掌握工程量,对隐蔽工程做到现场签证,其次是在工程验收前由项目办牵头与有关乡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到现场逐项核实工程量,最后由审计单位在工程审计过程中进行工程计量再核实;投资及工程均按要求进行了招标,每个项目的招标均是在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开进行。资金使用规范,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资金的支付均制定了相关程序,做到了按财务制度办事,没有出现违规使用资金现象;质量符合要求,后期管护均已落实,在项目质量管理方面,由监理人员层层把关,杜绝了不合格工程,工程后期管护由相关乡镇负责并签订了管护合同。我县没有社会资金投入土地开发项目,不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开发领域及项目的行为,也不存在权钱交易、失职渎职行为。在自查基础上,我局进一步制定了土地开发项目相关制度、土地开发复垦补充项目管理工作制度等。

(二)关于“反馈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郭建根同志负责,矿产股为牵头单位。我局对近三年来矿政管理落实情况开展了集中检查,并对2016年地灾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经查,未发现在矿政管理中有失职渎职行为,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工程、暗箱操作、违规设置前置条件等违规行为。

(三)关于“反馈土地用途改变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储备交易中心为牵头单位。经查,我县2016年以来改变土地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共1宗,改变土地用途面积11亩。该宗地总用地面积18、31亩,土地用途为商业,2016年4月16日,由江西普正药业有限公司以挂牌方式取得,成交价款91、7万元。2016年经省治理土地领域突出问题厅际联系会议办公室开展的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及专项治理工作,收取闲置费18、34万元,检查时列为闲置土地,该宗地中的11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由商业改为住宅)已经县政府批准同意,补交土地出让金1710、69万元经三家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县政府批准,同时向社会公示了结果,整个操作程序依法依规。我县2016年以来国有建设用地,不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存在违规签订合同,不存在违法办理变更登记和低价评估情况。

(四)关于“反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人教股为牵头单位。经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已移交市局,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已在县人劳局保管封存,我局拟对科级以下干部人事“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重点审核。

(五)关于“反馈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人教股为牵头单位。经查,自2016年以后,我局未新提拔科级干部,也未党政分设,只在今年解决了两名副局长主任科员待遇。2016年以后只新提拔了1名所长和3名副股级干部,并按程序报市局备案,不存在频繁调整干部和一次性调整干部。

(六)关于“反馈全系统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同志负责,人教股为牵头单位。经查,我局成立以来共有6名科级以上干部退休,对这6名科级退休干部,我局分别发放自查表,未发现有科级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内兼职情况。

(七)关于“反馈效能建设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胡吉华负责,监察室为牵头单位。我局认真开展了明察暗防,重点明察暗防了工作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受理处置工作看心情,不主动、没有笑脸,对基层或服务对象反映的合理诉求不闻、不理,说明或解释情况不耐心、不细致,甚至发生争执,不吃不喝不拿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未反现有违反效能建设行为。开展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对在行政审批、认证、许可方面擅自设立前置条件、搞暗箱操作,以及不请示、不报告、不按规定公开、公示单位内部工作职权目录、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在项目审批和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进行自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下步整改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继续抓好自查自纠,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

2、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检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抓好廉政建设。

3、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促进工作。

4、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015财经纪律自查报告
单位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第六篇

财经纪律自查报告(一)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源头治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牧局关于印发〈全县乡(镇)领导干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我镇认真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

小冀镇党委、政府对本次财经纪律执行情况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书记荆瑞芳为组长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二、自查自纠情况

1、私设“小金库”方面。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我镇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镇财政所法定账目统一核算,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隐瞒、滞留、占压应当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的各项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行为,不存在私设“小金库”。

2、财务管理方面。我镇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一支笔”签字制度,严把财务程序,要求财务人员对于不合理、不规范的票据坚决不予入账。同时严格要求机关干部在接待费用上严格执行规定,做到一客不多陪,尽量安排大伙就餐,严格控制待客标准。公车不外借,同时也不借用企业等部门车辆,公车不私用,降低油耗和维修成本。

3、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我镇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七五”,一无私设“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做支公款情况;二无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让下级组织、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报销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情况;三无索取、收受或者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务的现象;四无侵吞、截留、挪用、挥霍或违反规定借用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情况;五无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情况;六无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谋取私利现象;七无监用职权,不廉洁履职的行为。

三、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镇因财务的各方面工作措施得力,执行到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全镇领导干部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良好,但我们仍感肩上责任大,任务重。今后,我镇将更加严格地执行财经纪律。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镇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努力形成保持财经纪律执行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力争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财经纪律自查报告(二)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中小学财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淄教计字(20**)29号〕和县教育局《关于召开全县中小学财产物资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高教函发(20**)25号)精神,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由校长牵头,对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建有《报账员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2,财会队伍管理情况:学校配有财务办公室一间,配有兼职财务人员2人,设立报账员岗位,由镇教育办公室财务中心统一管理。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

3,会计核算中心建立和运行的模式及学校的事权、财权如何划分:财务办公室配备了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且能够正常使用,实现了固定资产实行数字化管理;(

4,学校收入管理情况:学校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及事业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书杂费收入由教务处核对义务教育及免费补助情况,报账员按照教导处核对的人数及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收取完毕后全额上缴财政部门。

5,学校支出管理情况:学校支出严格按照审批制度,购买执行先审批后办理的制度,报销环节要求各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核准,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重大事项须通过全体行政会通过,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做到了“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节余。”

6,学校资产管理情况: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主办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有学校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7,学校收费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都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张贴于校门口,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收款)票据。经过学校自查,未发现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现象。

此次自查工作中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们要规范基础管理,强化经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扎扎实实地把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财经纪律自查报告(三)

兴义市财政局认真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自查工作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在财政部门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办〔20**〕21号)要求,兴义市财政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部门按省厅要求开展自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工作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长肖勇同志为组长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将自查自纠等相关工作具体分解落实到局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求涉及到的人员站在财政反腐倡廉的政治高度,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按要求圆满完成此次迎检工作。

自查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会计法》及机关财务会计制度;

3、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分工、廉政风险防控等;

4、财政监督管理情况;

5、现行财政体制执行情况;

6、财政收入质量管理情况;

7、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8、财政国库管理基础工作情况;

9、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情况;

10、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情况;

11、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自查亦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找和分析,确立了今后努力的方向,一是认清形势,不断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坚定目标,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本文来源:http://www.easydail.com/5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