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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考生对于常识的把握很多都是靠平时积累,“无为而治”,“顺其自然”。不过,在政法干警考试中,每一分都值得我们全力以赴,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每一分都很可能决定我们的命运,所以对于常识,我们不要轻易的放弃。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政法干警民法学知识点分析范文(精选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政法干警民法学知识点分析1

  (一)合伙的概念

  (二)普通合伙

  1.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2.普通合伙设立的条件

  3.普通合伙的财产

  4.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

  5.普通合伙损益的分配与合伙债务的承担

  6.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入伙的概念、条件及效力;退伙的概念、形式及效力。

  7.特殊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三)有限合伙

  1.有限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2.有限合伙设立的条件

  3.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政法干警民法学知识点分析2

  1、无效婚姻:《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在一年之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政法干警民法学知识点分析3

  (一)民事行为概述

  1.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民事行为的分类

  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主行为和从行为。

  3.民事行为的形式

  (二)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1.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

  2.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

  3.民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

  附条件民事行为;附期限民事行为。

  (三)无效民事行为

  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

  3.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

  (四)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

  3.撤销权的行使

  (五)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2.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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