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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国务院2012年4月16日发布、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公告的使用表述为:“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2023年考试计划的公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考试计划的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现将2023年度考试计划公开发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拟在全国45个城市举办4次。

  2、董监高水平评价测试和基金经理法律知识考试拟在北京、上海、成都(仅举办董监高水平评价测试)、深圳举办12次。

  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考试地点等以当期考试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2.2023年度董监高水平评价测试和基金经理法律知识考试计划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3年1月9日

  附件1

  2023年度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计划

  注:在未举办全国性考试的月份,协会将根据行业需求组织小范围的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预约式考试和云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当期考试公告。

  附件2

  2023年度公募基金董监高和基金经理法律知识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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