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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威籍大学生创业新政策发布!宣威市政府扶持!

  2016年9月、10月的校招过后

  很多没有找到工作的宣威大学生

  开始迷茫啦,开始怀疑自己的人生

  开始怀疑自己四年大学是不是白念啦

  别灰心 别丧气  

 

  有些路,只能自己一个人走

  相信你只是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条路

  看看下面这条方案说不定

  你会重新定义自己的人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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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威市2016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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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威政府支持

  奖奖奖!奖金等你拿!

  为营造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学生勇于创业的良好氛围,培育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激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创业创新的活力,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工作目标坚持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合理运用政府公共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一系列鼓励、引导和扶持措施,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完善创业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力支持,引导和带领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和带动就业,力争在2017 年前实现扶持300名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1000人就业的预期目标。

  2工作措施

  (一)实施创业扶持系列优惠政策

  1、毕业学年和毕业后1年内自主创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场租补贴;

  2、毕业5年内创业成功,稳定经营2年及以上,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3、对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办网店,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网店补贴;开办网店,持续经营2年以上,且近半年平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网店补贴。

  4、享受“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5人以上就业,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已还清全部贷款,并按期纳税、有经营实体、有贷款意愿,符合贷款申报条件的大学生,可帮助协调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60%给予贴息。

  5、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款贷贴息申报条件的,可享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有关政策。

  (二)开展创业奖项系列评奖活动

  1、奖项设置

  (1)“大学生创业之星”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品德优秀,资信优良,有较强创业能力,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产业导向,具有一定的产业开发价值,行业不限(鼓励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文化创意、体育休闲、生态农业等产业领域的项目参加评选),并有经营实体、经营现状良好、带动就业充分的,评选5名“大学生创业之星”,每名给予3万元资金奖励。

  

 

 

  ▲宣威市2015年大学生创业之星母德辉在自己的白芨幼苗组培室

  (2)大学生创业创新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办有经营实体,经营现状良好,能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且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渠道创新等方面中有突破的,评选3名“大学生创业创新奖”,每名给予2万元资金奖励。

  

 

 

  ▲宣威2015年大学生创业励志奖缪金和

  (3)大学生创业励志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于完全失地农民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烈士子女、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学生且成功创业的,评选3名“大学生创业励志奖”,每名给予1万元资金奖励。

  (4)大学生新创客奖。2016年度内在宣威市首次创业或进行创业准备并计划将在宣威市创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以创客项目的《创业企划书》为评选标准,评选10名“大学生新创客奖”,每名给予3000元资金奖励。创客项目企划书要求:创意新颖、理念创新、项目具有首创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可盈利性等特征。

  

 

 

  2、评选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1998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 35 周岁(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之间,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申报“大学生新创客奖”的人员中,进行创业准备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为宣威市生源或户籍。

  (3)创业项目要求:申报各项创业奖项的创业项目,创业时间以审批机关核发的有效的执照注册时间为准,注册时间必须在2016年10月 日之前。经营实体性质变更的,只要法人未变,创业时间可按变更前的注册时间起算;创业地要求必须为宣威市范围内。

  (4)所创办经营实体发展思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申报参评的创业项目须符合国家政策和产业导向,行业不限。

  (5)所创办经营实体盈利能力较强,近年来积极吸纳社会就业人员,在促进就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在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

  (6)参评的经营实体须为正在经营的项目,申报参评者以个人名义选择一个创业项目参评。

  (7)“大学生创业励志奖”参评人员仅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于完全失地农民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烈士子女、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学生且实现创业的。

  (8)参评项目已获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组织实施的就业创业奖项、补助的,不再申报、享受低层次的创业奖项评选和补助。

  (9)评分低于60分的不予奖励。

  3、评选流程

  评选按照申报——审查——初评——终评4个环节进行。

  (1)申报:

  ①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到宣威市人才中心领取表格进行填写申报(登录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可下载相关申报表)。

  ②申报“大学生创业之星”、“大学生创业创新奖”、“大学生创业励志奖”的人员,申报人需根据申报项目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宣威市高校毕业生创业之星评选申报表》或《宣威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奖评选申报表》或《宣威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励志奖评选申报表》、《参评承诺书》(可到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样表)、《创业企划书》(含电子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毕业证书》和不低于3000字的文字材料(含电子版),可附图片。(证件类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申报“大学生新创客奖”的人员,申报人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宣威市高校毕业生新创客奖评选申报表》、《参评承诺书》、《创业企划书》(含电子版)、《工商营业执照》(2016年内在宣威市首次创业的人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2016年内在宣威市首次创业的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证件类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申报时间:2016年11月 1日—2016年 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审查:

  申报结束后,结合《申报表》和《创业企划书》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者进行参评资格审查。

  (3)初评:

  ①申报“大学生创业之星”奖、“大学生创业创新奖”、“大学生创业励志奖”的创业项目,以实地考察创业项目和评审《创业企划书》的方式进行初评。

  ②申报 “大学生新创客奖”的对申报人员《创业企划书》初评打分,并按照打分分数由高至低以该奖项设置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终评的参评人选。

  (4)终评:

  ①申报“大学生创业之星”奖、“大学生创业创新奖”、“大学生创业励志奖”三类奖项的终评方式为在申报者对参评的创业项目进行陈述后,由专业评委小组对其实际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带动就业等情况进行终评打分。

  ②申报 “大学生新创客奖”的终评方式为在申报者对参评的创业项目进行陈述后,由专业评委小组对其进行终评打分。

  最终根据各奖项参评人员的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依次取足,确定宣威市2016年“大学生创业之星奖”、“大学生创业创新奖”、“大学生创业励志奖”、“大学生新创客奖”获奖人选。

  4、评分标准

  宣威市“大学生创业之星”项目

  (1)创业项目选择及创业企划书。(20分)

  (2)经营状况评价。(45分)

  (3)个人创业能力评价。(25分)

  (4)社会效益评价。(10分)

  宣威市“大学生创业创新奖”项目

  (1)创业项目选择及创业企划书。(15分)

  (2)创新评价(40)

  (3)经营状况评价。(20分)

  (4)个人创业能力评价。(15分)

  (5)社会效益评价。(10分)

  宣威市“大学生创业励志奖”项目

  (1)创业项目选择及创业企划书。(35分)

  (2)经营状况评价。(25分)

  (3)个人创业能力评价。(30分)

  (4)社会效益评价。(10分)

  宣威市“大学生新创客奖”项目

  (1)创业项目选择及《创业企划书》。(35分)

  (2)创客项目的创意、创业者个人理念等评价。(45分)

  (3)创客项目的首创性、前瞻性、可操作性、可盈利性评价(20分)

  (三)实施创业跟踪帮扶

  参加“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系列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专门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信息库,进行跟踪帮扶,并对符合宣威市“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的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1、创业导师结对帮扶。根据高校毕业生创业者的需求,创业者选择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管理专家、创业讲师等创业导师,创业导师对创业者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通过多种形式交流,切实解决高校毕业创业者面临的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瓶颈问题。

  2、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一是结合高校毕业生创业者的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推荐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参加提升创业综合素质的培训。二是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个人可针对自身特点,选择人社部门已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参加提升创业综合素质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持培训合格证书及培训费发票,领取不超过3000元的培训补助。

  3.创业贷款政策扶持。参加本次“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系列活动享受到创业补贴或获得创业奖项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若符合宣威市大学生创业贷款扶持相关政策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享受10万元的政府贴息创业贷款扶持(已享受过的,不再重复享受),贷款期限二年。

  3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

  本次活动是进一步深化宣威市人民政府做好2016年宣威市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具体举措,是提升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由人社、财政、工信、科协、团委、妇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监督。

  本次活动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活动方案通过电视、网络等平台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在曲靖市人事人才网和宣威政府门户网上公示。

  (三)充分宣传。

  通过报刊、电视、网络、自媒体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和创业文化宣传活动。弘扬创业精神,在全市营造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支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优化大学生创业的社会环境,促进宣威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发展,为宣威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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