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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创业需谨慎,朋友圈卖烟也违法

  刘大陆

  随着互联网购物的日益发展,微信朋友圈成为几乎零成本的新型网络营销渠道。很多朋友利用朋友圈销售各类商品,其中包括卷烟、雪茄烟,却不知道在互联网和微信圈销售卷烟属于违法行为。

  近年有些不法商贩开始欺骗赚钱心切的群众,利用微信圈发展下线,为其销售非法卷烟,利用快递形式发货,具有隐秘、快捷的特征,令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去年,岫岩专卖部门就查处了一起此类案件。张某受到不法商贩的欺骗和利益的驱使,在朋友圈销售非法生产的专卖品和无标识外国卷烟,受到专卖部门的处罚。

  这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我朋友的身上,我朋友家在镇里开了一家小商店,并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前两年,他在网上开了一家网店,主要销售各种玉件配饰,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前些天,他又打起了烟酒的注意。过来问我在网上、微信圈销售卷烟和酒是可以的吧?当时我也有些说这不准,马上查找了烟草相关法条,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卷烟是一种特殊商品。根据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营烟草专卖品必须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朋友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在其实体店的基础上办理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实体经营。同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许可经营范围,也不包括在互联网上从事卷烟经营。因此,朋友在互联网、微信圈的卷烟销售行为,应认定为超越行政许可范围经营,属于违法行为。

  除了香烟,还有所谓的高仿国际名牌衣服、包、皮带等,都不能在微信上出售,一旦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如果累计超过一定的数额,就涉嫌构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就要受到刑事处罚。

  通过以上实例,利用互联网和微信圈销售卷烟属于违法行为。朋友们一定要注意商品的真伪,不能盲目跟风,一味追求利润,一定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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