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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国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三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小学生作文网www.zzxu.cn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供大家参考选择。

  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基本历史任务的胜利完成,中国开始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克服长期战争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经济建设。

  据1950年3月8日原劳动部部长李立三在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府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就是毛主席所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这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民主主义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由‘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来达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目的;另一方面,是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我们当前首要的工作,就是要保护劳动,如不采取保护劳动的措施,就不能实现‘兼顾’和‘两利’。因此,今天要注意保护劳动者利益,而要做到这件事情,首先要大家改变重视机器、轻视人的观点,要学会重视人,要懂得人是最可宝贵的资本,是人制造机器,而不是机器造人。千百年来,旧社会都是看不起人,看不起劳动者,现在我们懂得了世界是劳动者创造的。但要真正做到改变劳动者在生产中所处的不利条件,还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不是主观愿望所能决定,而是受着客观条件限制的。”

  据《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介绍,1952年,当时的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这个指示精神,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不过,当时仅限于这6个字,而没有确定其内涵。后来,时任国家计委主任的贾拓夫把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丰富为“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

  1952年12月,原劳动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着重传达、讨论了毛泽东主席对劳动部195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批示。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这一批示,提出了“安全与生产要同时搞好”的指导思想。在这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统一的方针。会议还提出了“要从思想上、设备上、制度上和组织上加强劳动保护工作,达到劳动保护工作的计划化、制度化、群众化和纪律化”的目标和任务。这次会议,明确了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目标、任务,对以后工作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产生了比较深远的影响。

  1954年7月13日,李立三部长在全国劳动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中指出:“在国家进入计划经济建设时期,一切工作要求计划化,因此在企业管理上正在推行与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建立责任制。劳动保护工作也必须加强计划性,逐步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必须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继续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正确掌握通过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逐步改善劳动条件的原则,从组织领导上、计划上、制度上进行建设工作,其工作重点应放在基本建设、重工业和伤亡事故与职业病较多的厂矿工地企业。”

  “第一,必须从思想上进一步明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统一的方针。在企业领导方面,必须把安全生产的方针贯彻到生产管理工作中去,继续批判那些单纯生产任务观点,忽视安全,把安全和生产对立起来等错误思想和官僚主义的作风。另一方面,劳动部门、工会、企业劳动保护部门的干部也必须进一步明确树立为生产服务,为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服务的思想观点。为此,要求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各地党委的指示,学习生产管理和生产技术知识,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水平,在实际工作中克服急躁冒进和消极等待等情绪。

  第二,安全生产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原则之一,必须明确管生产的管安全,确立安全生产的一长负责制,负责生产的同时负责安全,负责工程技术的人员负责技术工的安全,把安全生产工作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

  1958年9月15日,劳动部副部长毛齐华在第三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中强调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时指出:必须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

  他说,实践证明:安全生产方针是完全正确的。生产是社会发展中决定性的因素,安全是指生产中的安全,做保护工作是为了搞好生产而讲安全的,不是脱离生产去讲安全。所以,做劳动保护工作应以生产为主体,要对生产起积极作用。对于这一点,过去在思想上还不大明确,因而在进行劳动保护工作中,对生产所起的效果,有时总结不够。……今后做劳动保护工作,不仅要注意安全效果,同时一定要注意生产效果。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是为着全体人民的利益的,发展生产和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是一致的,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正是体现了这种精神。

  1960年4月20日,劳动部部长马文瑞在第四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中,就如何看待劳动保护工作时指出:“我们在劳动保护工作上必须贯彻‘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方针。要搞好生产,必须具备安全的条件,而安全是为了搞好生产,不是为安全而安全。如果消极地求安全,而不去积极地克服种种不安全的因素以求得安全,那就会有碍生产建设,也是不对的。”

  1981年6月20日,国家劳动总局副总局长章萍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组织生产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把安全工作作为完成各项计划和生产建设任务的前提条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这是生产本身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是长期适用的,而且是各行各业普遍适用的。安全和生产有没有矛盾?搞好安全和生产是一致的,没有矛盾。不安全和生产则有矛盾。因此,当出现了不安全的问题,首先应该排除不安全的因素,必要时也可以停止生产,排除了不安全因素后,再进行生产。这就是说‘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如果在生产中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只讲需要,不讲可能,只顾产量,不顾安全,而往往是破坏生产,完不成任务。真正的全面的生产观点应该是‘优质、高产、安全、低消耗’的观点。”

  1982年5月,国家劳动总局副总局长章萍在第三期全国行署、市劳动局长培训班的讲话指出:“有些同志认为强调安全生产,安全就会影响生产。‘渤2’(1979年11月25日,石油工业部海洋石油勘探局‘渤海2号’钻井船在渤海湾内翻沉,造成船上72名职工死亡)事故后强调了一下安全,就认为影响了生产,使生产人员缩手缩脚,不敢干了。去年下半年生产下降,是‘渤2’事故影响使人不敢抓生产了,这种看法当然是错误的。事实上,不抓安全是破坏了生产,发生事故影响了生产,大量的事故就是这样。绝不是安全工作做多了做好了影响生产。”

  1983年4月1日, 劳动部部长赵守一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人民的幸福,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这里有一个尖锐的问题,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首先必须保护生产力,而我们有些同志却恰恰忽视了这一点。伤亡事故的严重表明了我们有些同志并没有把世间第一个最宝贵的是人这个道理搞清楚,而是‘目中无人’!生产管理部门总认为他们是管生产的,不管人的安全。他们不了解一个最基本的常识;生产是靠人来进行的。”

  “我们的同志在安全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在新的形势下,应当防止在实行利改税、经济承包等改革中,忽视安全的问题。不能只为赢利,拼体力、拼设备、拼时间,以致冒险蛮干,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江西省乐平县涌山公社长胜煤矿和外包工签订合同时,明文写上‘死伤勿论,只给埋葬费300元’。山东省有个地方煤矿和协议工签订合同时写明‘每吨8元,死活不管’。干部和群众称这是野蛮的‘法律’。这种只要钱,不要命,不管工人死活的做法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1984-2004)

  科学实践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认真落实这一方针,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的根本要求。因此,把这一安全生产的方针转变为所有员工的思想意识和具体行动,对于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厂生产的产品越来越多,生产工艺越来越复杂,工艺条件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潜伏的危险性也就越来越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更要对生产中工艺操作、设备运行、人员操作等过程中的危险进行超前预测,科学预防,从而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近几年来, 为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做安全管理工作,山西天脊化工集团供水厂在实际工作中做了以下科学实践。

  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具体行动上(2)

  据《化工安全与环境》报道: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刻体现了这一内涵。凡是从事工业生产的人员,都能将这一方针熟记在心,但如何把这一方针落实到具体的生产实践活动中,却并不容易。对此,该供水厂是这样做的:

  防范措施

  从事生产管理和实际工作的人员,要依据自己的职责做到在开展任何工作之前,首先要做到从思想上预防,即预想工作的危险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然后,再根据危险的种类和大小确定事故防范措施。各级领导安排工作都必须有安全要求;编制检修(文章来源:安全急救网)方案、开停车方案必须有安全措施;进入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对工作中存在的危险性和防范措施进行预想,并有相应的防范措施;开始工作前必须办好所有安全使用票证;重大的安全措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公布于工作现场。这些具体的操作步骤使“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无形变得有形,从抽象变得具体,从口号变为具体的行动。

  预知危险

  要预知工作中危险性的大小和种类,首先须知道工作中有哪些危险,危险有多大。对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从本单位以前所发生的事故中得知危险性。

  为此,该厂把本单位以往所发生的事故过程、原因、教训、防范措施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一个职工手中,让职工在平时中学习。事实胜于雄辩.通过发生在身边的真人真事,触动职工的灵魂,并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通过事故的原因、教训,提高职工预知危险、按章操作、科学防范事故的能力。这种做法,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正如哲学家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无论从哪方面学习,也不如从自己所犯错误的后果中学习来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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