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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患保单指定的重大疾病确诊后,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定额支付保险金的保险。下面是烟花美文网www.39394.com 为大家整理的重大疾病保险报销,供大家参考。

  重大疾病保险报销

  重大疾病保险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

  0-4万元以下报销85%;

  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

  8万元以上报销95%;

  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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