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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是为适应教育招生考试规模日益扩大的需要,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并根据贵州省委常委会议纪要精神(九届〔2004〕第17号),将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成人招生办公室、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三个正处级单位合并组建的、省教育厅管理的(副厅级建制)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以下是烟花美文网www.39394.com 分享的2016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6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概况

  为适应教育招生考试规模日益扩大的需要,进一步整合教育招生考试资源,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更名的批复》(省编办发〔2007〕17号),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正式更名为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更名后的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为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5人。

  宗旨:为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选送合格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

  业务范围: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以及招生录取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成绩管理和学历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各类非学历教育证书的报名、考试、评卷及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各项招生考试的宣传、监督及其他服务工作。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浣纱路157号

  邮政编码:550003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内设处室及各处室工作职能

  省招生考试院共设9个正处级处(室),各处室工作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重要政务、事务工作;

  负责文秘、机要工作;

  负责院内人事、党群工作;

  负责院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负责院财务、资产的管理工作;

  负责院行政、后勤保障及会务准备工作;

  负责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负责院目标绩效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专升本”、“中职单报高职”的报名、体检、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

  负责组织安排军队、公安院校招生的面试、体检(军检)、录取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空军招飞、民航招飞、空乘、空保的面试、体检、复检、录取等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艺术、体育专业测试工作;

  负责普通高校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招生)、港澳高校自主招生、普通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负责我省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监督和录取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测试认定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口语测试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中职推优”、初中五年制高职(专科)、“3+2”招生工作;

  负责在我省招生的各高校招生计划的汇总整理和管理工作。

  (三)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

  负责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相关政策、规定的制定、宣传和实施工作;

  负责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负责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关政策、规定的制定、宣传和实施工作;

  负责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评卷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负责特岗教师招聘第二阶段笔试的制卷、考试工作;

  负责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教育入学考试工作。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

  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统筹开展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制定和宣传相关政策、规定;

  在全国考委关于开考专业的规划和原则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

  负责组织省考课程命题、审题工作,以及试卷质量分析、评估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自学考试报名、制卷、考试、评卷、登分、建档以及免考课程的审定和实践考核工作;

  负责全省应考者的考籍管理和自考生的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办理等工作;

  指导和监督全省的社会助学活动。

  (五)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处

  负责落实国家及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制定中职教育招生工作规程、规章制度,规范招生秩序,提供招生服务,统筹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宣传和咨询,统一向考生和社会公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其他招生信息;

  负责管理中职招生录取系统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注册工作,及时上报学生学籍信息;

  负责办理跨省、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手续;

  负责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异动审核,办理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转录手续。

  (六)社会考试处

  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听力考试工作;

  负责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国家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社会证书考试项目可行性论证及相关政策、开考方案的制定、考点审核上报和考点建设的督查工作;

  各项社会证书考试项目的宣传、报名、考试、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等工作;

  有关考试管理人员的培训及管理工作;

  开展评优创优和科研工作。

  (七)网络信息处

  负责我省研究生考试、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大学英语三四六级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专升本、中职单报高职以及中职招生等各类招生考试信息采集、电子档案制作、管理及应用;

  负责做好各类考试考务管理的信息化工作,规划、建设、开发和维护支撑各类招生考试业务的网络信息化系统平台和业务应用管理系统,并组织培训和应用。

  (八)保密监察室

  协助院领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高校(考点)试卷保密室、保密设施建设及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负责各项考试的巡视督考工作安排;

  负责各项招生录取的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对外省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和政策照顾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查办、督办招生考试违规违纪案件,对各项考试中的违规作弊行为进行查处。

  (九)宣传处

  拟定招生考试宣传工作文件和年度宣传方案,撰写和发布招生考试新闻稿件;

  做好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工作,组织媒体记者采访各项招生考试活动;

  负责招生考试宣传资料征订、编辑、出版、发行相关事宜;

  做好各类招生考试教材管理和考试资料编印发行工作;

  负责招生考试网站内文件资料发布、政策公示、“考生信箱”回复等管理工作;

  做好招生考试院各项工作、活动图片资料的采集;

  设计制作及编印招生考试院对外宣传资料;

  协调并督促各有关处室对“厅长信箱”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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