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easydail.com--助学贷款】

贷款简单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下面是www.wudu001.com五度学习网小编整理的贷款原因描述怎么写三篇,供大家参考!

  贷款原因描述怎么写三篇

  贷款原因描述怎么写一

  关于助学贷款逾期情况的说明

  本人***,身份证号:3****61*******,于20**年**月份向*****银行申请了一笔助学贷款,金额为****元。毕业后从**回到老家,因更换了手机号码银行短信接收不到、不知晓银行卡扣取了年费以及期间的银行的执行利率提高,贷款还是按照原来的还款金额在还款,导致连续几次还款金额不足,产生逾期,具体情况中如下:

  20**年7月还款的应还金额为****元,实际还款金额为****元,产生逾期金额8元,之后8、9、10月份由于同样情况都处于逾期状态下。到了11月份的时候,因8至11月份四个月累计所以产生了逾期金额32元,此逾期状态一直持续到了20**年*月份。20**年2月因扣取了年费10元加上还款金额差8元以及当时执行利率的提高导致累计产生逾期金额共52元。(这一块根据自己的逾期记录实际情况来写,要把每一笔的逾期情况原因都能写清楚)

  逾期金额都是还款金额的零头,是因连续几次累计产生加上扣取的年费才导致逾期金额比较大,并非恶意,接到银行通知信件后已及时还款。

  通过这次贷款,让我意识到信用记录的重要性,深知自己造成的逾期不能弥补,本人在此郑重承诺,本次向贵行申请的贷款今后将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还贷义务,保证按时还款,如果逾期,产生的责任将由本人承担,特此说明。

  承诺人:

  贷款原因描述怎么写二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广西(学生版)

  一、 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额度严格参照年度学费和住宿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的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标准综合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高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贷额度的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贷款期限: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学生贷款期最短不低于5年(不含5年),最长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三)贷款用途: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四)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严格执行贷款预申请政策, 首次贷款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贷款申请。

  二、 准备工作

  (一)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严格执行“八贷八不贷”将申请标准明细化、具体化,让真正家庭贫困的学生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严格执行贫困生认定程序,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数据为重要参考依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部门是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

  中的任一单位。各级资助管理部门将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查,杜绝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借机骗贷。

  (二)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即“八贷”):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三)杜绝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即“八不贷”)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

  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有能力在获得贷款第二年内就提前还清贷款者,不予办【助学贷款原因描述】

  理贷款申请。

  贷款所需材料

  1.首次申请贷款: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首贷申请材料

  2.续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续贷申请材料

  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县级资助中心应指导学生现场登录维护。

  借款学生应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县级资助中心应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若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时,县级资助中心应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现场审核。

  3.贫困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相应机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助学贷款原因描述】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出示原件核对)。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9)自治区精准扶贫帮扶对象、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

  印证材料:扶贫信息网络中能查询到贫困人口信息或由有关机构出具已获得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的证明

  办理日期: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15年06月01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15年09月30日

  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0日

  三、 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应届毕业生首贷

  1.已经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并有贷款需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县(市、区)资助办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2.未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需求的贫困学生应在毕业前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所在高中学校,毕业前由高中学校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把电子档及纸质件(盖章)报送至县(市、区)资助办,由资助办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再审,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毕业后未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意向的贫困学生须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县(市、区)资助办,由资助办直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贷款原因描述怎么写三

  贷款系统毕业确认办理说明

  院系登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以后简称“贷款系统”),通过“贷后管理”——“毕业确认”进入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办理页面,确定毕业年度,直接点击“查询”,则截止目前仍未还清贷款的本年度贷款毕业生的数据都会显示在数据框中:

  1.补充并完善贷款学生基本信息

  学生通过在线系统点击“个人信息变更”直接修改、完善本人基本信息,院系也可直接选中贷款学生数据后点击“修改”来完善学生基本信息。

  1.1信息填写要求

  1.1.1基本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必须同本人身份证上信息相同,户籍地址为身份证上地址;

  1.1.2通讯信息

  联系电话:为本人家庭固定电话,如没有固定电话则填写父母手机号码; 手机号:填写本人手机号,如没有则填写父母手机号,以后本人有手机后要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修改;

  电子邮件:填写本人电子邮箱地址,如无则需申请(必须填写);

  QQ号码:填写本人QQ号码,如无则需申请(必须填写);【助学贷款原因描述】

  通讯地址、户籍地址和家庭住址填写本人实际家庭住址(按照省市县乡村的顺序详细填写要精确到街道、小区、门牌号)不得省略;

  1.1.3就学信息

  学校、专业、班级信息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即可,学号、考生号必须填写,考生号即高考准考证号,按照高考准考证或从所在院系辅导员处获得;

  1.1.4家庭信息

  家庭住址省市区后要详细填写要精确到县、乡、镇、街道、小区、门牌号; 邮政编码填写家庭所在地邮编,家庭电话填写家庭固定电话,如无则填写父

  母手机号;

  下面父母信息,要求填写完整。

  1.1.5就业信息:如现在仍没有找到工作可暂不填写,但正式就业后须通过在线系统及时更新本人信息,否则因本人不及时更新信息导致学校和放款行无法联系到学生的即构成违约。

  学生在线修改本人信息完成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2.确认变更数据

  如学生状态栏中状态为“正常”,院系可选中学生数据直接进行修改保存,如学生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数据修改则“学生状态”栏中学生状态会显示“已变更”,院系需点击“变更确认”,系统会将学生信息修改前后的对比数据框显示出来,院系对学生修改后的数据进行确认后,如学生修改的信息符合要求无恶意修虚假信息点击“同意”保存,如发现学生有恶意修改虚假信息之嫌则点击“拒绝”,学生自行修改的信息会被取消,系统仍然显示原始信息。如学生修改的信息属实但不完整,院系可先进行“变更确认”点击“同意”后,通知学生按照要求将数据补充完整后再次进行确认。

  3.学生按照要求完成本人信息核对、完善和修改后,通过在线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4.院系审核贷款毕业生相关信息无误并符合要求后,审核学生毕业确认申请。

  5.导出并打印“毕业确认表”

  贷款毕业生信息补充完整后,院系选中学生信息点击“导出毕业确认表”系统会自动弹出导出数据需对系统进行的设置,如已经完成设置则可直接点击“保存”导出“毕业确认表”,如没有进行设置则需在进行过设置后重新登录系统导出。导出“毕业确认表”时应注意点击“保存”,如电脑中装有迅雷等下载工具,电脑会弹出此类下载工具下载“毕业确认表”的提示,请务必选择“使用IE下载”同时不要打开其他浏览器,否则会导致下载的文档无法打开。“毕业确认表”下载后每人需打印一式三份,学生核对无误后在表格最下方“借款人申明”处签名并摁手印。

  该表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保留、一份院系存档,一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1.毕业确认表中可查看到学生贷款信息以及系统自动生成的预计贷款利息信息,该数据是根据当前利率计算仅供参考,实际利息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结算为准。

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