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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行政工作方案3篇

  依法行政工作方案1

  2016年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建设法治型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保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具体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宣传工作

  继续做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普法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1、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落实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大办公室)

  3、制定2016年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4、专题法制专题讲座两场,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各安排一场。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会同单位:区人社局、区司法局)

  5、以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为重点,结合“五五”普法,开展《行政复议法》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二、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领导。各部门要完善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行政首长要定期听取依法行政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6、依照《纲要》、《决定》,突出重点,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责任单位: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7、严格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继续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绩效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8、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会同单位:区编办)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机制

  正确决策是保证区各项社会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决策正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倾听群众心声,听取专家意见,完善民主集中,才能切合实际、符合规律、反映民意,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9、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0、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机关制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既是行政决策的结果,又是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并通过法定载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1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会同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进一步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探索建立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

  12、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3、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电子政务建设。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会同部门:区直各部门)

  14、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体系,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是建立权力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关键所在,各部门应按照要求大力推进。

  15、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6、落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在三区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批复,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17、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案,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18、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会同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19、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做到依法征收。

  (责任单位:区征迁办)

  20、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贯彻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七、加强行政行为监督

  行政机关应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其他多种形式的社会监督。依法办理信访案件,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和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创新监督模式、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措施、丰富监督手段,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1、以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依法行政督查工作。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会同部门:区法制办)

  22、严格落实《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3、健全审计监督制度,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24、建立健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要求,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成立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不少于2人,配备行政复议专用车辆。

  (责任单位:区劳人局、会同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6、完善招标代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7、成立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制定行政复议流程,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有案必接,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8、落实《区应诉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行政机关应诉主办责任制度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9、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八、强化依法行政考核

  结合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统一考核标准,正确运用考核结果。

  30、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报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单位:区目标办)

  3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政府、区人大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每年12月25日前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依法行政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保证和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2015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天赐湾乡实际,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为实现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为我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围绕乡委、乡政府重点工作为出发点,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为结合点,以贯彻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落脚点,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落实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检查等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探索和运用政府指导等管理手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扩大政府网上办公的范围,逐步实现许可申请人网上咨询、申报,审批部门网上提出审查、补正意见,公布许可结果等全部许可程序通过网络完成,使网上办公成为公众办事的重要手段,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便民、精确、高效。

  2、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天赐湾乡卫生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天赐湾乡突发事件医疗应急救治预案》、《天赐湾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强化政府对公共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并完善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预测体系、应急指挥处置体系、抢险救援与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系统,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3、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公开政府信息。继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查询工作流程,在设立了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和档案室2个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依申请查询点的建设。

  4、规范公共财政管理,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全面推行部门预算,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行政机关不得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安排年度预算不得与行政机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挂钩,禁止向执法人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1、全面落实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制定行政措施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按照《纲要》提出的基本要求,紧密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解决政府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重点,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制度保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实际,能够切实解决问题。

  2、创新制定行政措施的工作方法,扩大公众参与程度。起草行政措施前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充分论证制定行政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开展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工作。建立健全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听取社情民意,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和完善行政措施的公布制度。行政措施通过后,应当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坚持和完善公民自由索取制度,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

  (四)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层次。建立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2、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推行和完善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促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切实解决执法不到位问题。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评议考核应当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工作,加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纠错力度,探索建立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度。区政府法制办将定期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并将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陈述申辩、听证、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一系列权利以及约束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重点,减少执法的随意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机关要制订具体规定,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涉及自由裁量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坚持把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培训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执法技巧的学习培训。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证件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对徇私枉法、执法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执法人员,要坚决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乡政府要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应当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对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

  2、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行政机关出台的行政措施要经过本单位法制部门的审核,并向区政府备案;以区政府名义下发的行政措施要经过区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备案工作的部门应当依法严格审查,做到违法必纠;以区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备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制定机关及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和处理。

  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行政复议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建立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资格制度,定期组织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对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应当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不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违反《行政复议法》的其他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建立法制建议制度,行政复议机关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工作问题,要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实现年度行政复议结案率100%。

  4、创新层级监督,加强监察、审计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要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重点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和专项检查力度。要加强对财政收支、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税收征管的审计监督。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

  (六)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1、为充分发挥我乡法制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维护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对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的深入研究,找准法律规范与工作实际的最佳结合点,使各项法制工作更加贴近经济、服务经济。积极组织开展对经济领域涉及到法制工作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社会稳定机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2、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发挥行政机关、基层自治组织在纠纷预防和解决中的作用,积极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探索解决各类纠纷的新机制,把纠纷妥善化解在基层,坚持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行政裁决职能,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

  3、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保障群众依法信访的权利。加强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处理规则,督查信访事项办理。建立信访反馈与研究政策联动机制,对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矛盾,及时提出完善、调整相关政策的建议。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和争议。在辖区40个社区和16村的邮政网点,统一配发信访专用纸张和印有“收件人总付邮资”的专用信封。凡群众通过信件反映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实行快速办理,并做到件件有着落。

  4、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体系。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扶贫助困工作推行街域管理,建立扶贫助困专项资金,创新救助方式。全区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继续开展面向低保人员、困难家庭、特困学生的救助活动。高度重视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以内,全年新增就业1.9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使90%以上就业困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相衔接会保障体系,扩大覆盖面,增加收益面。

  (七)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发挥党校和行政学校的主导作用,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乡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的针对性,注重学习效果,并组织好本单位的学法活动。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人员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明确培训内容、学时和考试标准,做好今年对我乡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坚持学用一致、分级分类的原则,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深入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培训。有关单位应当把依法行政知识列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资格考试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

  3、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定期对我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能力考核。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依法行政阶段性工作,保证今年我乡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4、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要的普法宣传活动作为重要内容,采取开辟法制专栏、学习辅导、专家访谈、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扎实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重点抓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崇尚法律的社会氛围。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面推进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意见,协调、指导、考评、督促全区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全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等。乡政府各相关部门也要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其行政首长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三)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严肃纪律,强化督促检查

  对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分解到镇政府各工作部门,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负有牵头责任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共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乡政府要建立依法行政评价体系,完善督查考核办法,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依法行政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落实本实施方案不力的,要严肃纪律,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对于依法行政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各部门要定期研究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保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乡政府和乡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必要的专业人才,配备得力干部,加强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使法制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办公条件与其责任、任务相适应,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积极履行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职责。

  依法行政工作方案3

  2014年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建设法治型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4年度依法行政保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具体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宣传工作

  继续做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普法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1、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落实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大办公室)

  3、制定2014年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4、专题法制专题讲座两场,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各安排一场。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会同单位:区人社局、区司法局)

  5、以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为重点,结合“五五”普法,开展《行政复议法》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二、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领导。各部门要完善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行政首长要定期听取依法行政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6、依照《纲要》、《决定》,突出重点,制定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责任单位: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7、严格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继续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绩效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8、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会同单位:区编办)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机制

  正确决策是保证区各项社会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决策正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倾听群众心声,听取专家意见,完善民主集中,才能切合实际、符合规律、反映民意,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9、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0、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机关制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既是行政决策的结果,又是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并通过法定载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1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会同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进一步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探索建立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

  12、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3、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电子政务建设。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会同部门:区直各部门)

  14、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体系,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是建立权力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关键所在,各部门应按照要求大力推进。

  15、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6、落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在三区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批复,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17、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案,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18、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会同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19、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做到依法征收。

  (责任单位:区征迁办)

  20、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贯彻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七、加强行政行为监督

  行政机关应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其他多种形式的社会监督。依法办理信访案件,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和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创新监督模式、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措施、丰富监督手段,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1、以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依法行政督查工作。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会同部门:区法制办)

  22、严格落实《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3、健全审计监督制度,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24、建立健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要求,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成立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不少于2人,配备行政复议专用车辆。

  (责任单位:区劳人局、会同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6、完善招标代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7、成立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制定行政复议流程,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有案必接,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8、落实《区应诉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行政机关应诉主办责任制度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9、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八、强化依法行政考核

  结合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统一考核标准,正确运用考核结果。

  30、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报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单位:区目标办)

  3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政府、区人大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每年12月25日前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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